恒信东方(3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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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9-13 14:51
股权激励 - 授予限制性股票1800万股,占股本总额2.98%,首次1600万股,预留200万股[11]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未超股本总额20%[11][44]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人,含高管和核心员工[12] - 李小波获授400万股,占授予总量22.22%,占总股本0.66%[14] - 其他核心员工7人获授1200万股,占授予总量66.67%,占总股本1.98%[14]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按标准执行,200万股,占授予总量11.11%,占总股本0.33%[14] - 任何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15] - 授予价格每股3.80元[1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17] - 首次授予60日内完成,预留授予12个月内授出[18] - 首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50%[21] - 董事和高管任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股总数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4] - 授予条件要求财报和内控审计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25] - 归属条件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28][31]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四个等级,对应归属比例不同[37] 业绩目标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营收不低于8亿或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触发值营收不低于6.4亿或净利润不低于800万[31]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4 - 2025年营收累计不低于20亿或净利润累计不低于9000万,触发值营收累计不低于16亿或净利润累计不低于7200万[31] -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100%和80%时,不同年份营收和净利润累计目标[33] 项目合同 - 2024年7月8日签订平潭两岸融合智算中心项目(一期)合同,总金额4.06亿,2024年预计营收3.38亿[35] 合规情况 - 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条件,激励计划合规、可行[40][42] - 激励对象符合规定,无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合规[43][46] - 激励计划会计处理符合规定[47] - 激励计划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对公司有正面影响[48][49] - 激励计划制定和实施程序合规,内容合理[50] - 激励计划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需股东大会批准[50]
恒信东方: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3 14:51
会议情况 - 恒信东方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议案表决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3][5] 后续安排 - 三议案均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3][5]
恒信东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9-13 14:51
| | 公司简称:恒信东方 股票代码:300081 独立财务顾问: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序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 备注 | | 号 | | | | | | | 不适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 否 | | | |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否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 否 | | | |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7 |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
恒信东方: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3 14:51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二〇二四年九月 | 一、 | 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 2 | | --- | --- | | 二、 |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 4 | | 三、 | 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8 | | 四、 | 本次激励对象的确定 10 | | 五、 |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11 | | 六、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1 | | 七、 |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11 | | 八、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2 | | 九、 | 结论性意见 12 |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东方"、"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
恒信东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024-09-13 14:51
业绩目标 - 2024年营收不低于8亿或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7] - 2024 - 2025年营收累计不低于20亿或净利润累计不低于9000万[7] - 2024 - 2026年营收累计不低于28亿或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7][8] 合同业绩 - 与星辰数智合同总金额4.06亿,2024年预计集成营收3.38亿[10] 激励计划 - 适用于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非独董和监事[4] - 个人绩效分四级,对应可归属比例为100%、80%、60%、0%[10] - 若公司未达触发值,当期限制性股票作废[10] 考核安排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组织工作[5] - 人力、财务等收集数据,董事会审核结果[5] - 激励对象可10个工作日内了解结果并申诉[11]
恒信东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3 14:51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4-060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 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 关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
恒信东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9-13 14:51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4年授予总量1800万股,占总股本2.98%[1] - 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李小波获授400万股,占授予总量22.22%,占总股本0.66%[1] - 其他7名核心员工获授1200万股,占授予总量66.67%,占总股本1.98%[1] - 预留200万股,占授予总量11.11%,占总股本0.33%[1]
恒信东方: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9-13 14:51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恒信东方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
恒信东方: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9-06 12:52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4-059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63,455,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99.86%,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信东方")于近日接到 孟宪民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 ---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是否 | 股东 | 是否为控 | 本次质 | 是否为补 | 质押 | 质押到 | 质押 | 持股份 | 总股本 | 为限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股股东 | ...
恒信东方: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9 12:11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4-053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 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 由姚友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 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