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3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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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2024-10-29 11:56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力 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 规定要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 ...
华力创通: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29 11:56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本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 证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及其他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 ...
华力创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9 11:5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 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公司。本制度所述子公 司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所规范的子公司范围。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 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华力创通: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1:56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 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宏先生召集和主持。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1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
华力创通: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10-29 11:56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4 年前三季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地清查,对各项资 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对公司上述类别资 产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 ...
华力创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9 11:56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 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 ...
华力创通: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9 11:56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定义包括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等四种情况[2] 人员管理 - 公司派出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并考核[7] 会议与决议管理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在规定通知期限前3个工作日送公司预审[8] - 子公司做出决议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决议及纪要至公司[8] 报告与报表报送 - 子公司半年度报告7月15日前上报,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上报[11] - 子公司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及报告[15] - 子公司每年向公司提供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15] 财务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规对外投资等,财务人员有权制止[16] - 子公司应参照规定及时报告重大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8] - 子公司对12类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及秘书[18][19] - 子公司总经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接待来访采访需提前3个工作日报备[19]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21] - 审计部门执行内审工作,涵盖多方面[21] - 子公司接到内审通知应做好准备,配合提供资料[21] 激励与处罚 - 子公司应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可制订制度报公司审查[23] - 经营投资越权等造成损失,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3] - 子公司违规致公司受监管处理,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处罚[23]
华力创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9-20 10:07
1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 | | --- | --- | | 用)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 |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 |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 | |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 | | (如适用)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 |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 |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 |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 |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11.从事风险投 ...
华力创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4-09-20 10:0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力 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上市公司"、"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对华力创 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 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培训相关人员进 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巩固募集资金管理、股份减持等方面的合规意识。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 (二) ...
华力创通:2024年半年报点评:Q2业绩改善明显,卫星应用带来黄金发展机遇
民生证券· 2024-08-20 14:38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推荐"评级 [4]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同环比均有亮眼表现,盈利能力有所提升。2024Q2单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4亿元,同比+48.51%,环比+11.33%,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卫星导航及其仿真测试产品收入快速增长所致;2024Q2单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51万元,较2023Q2的亏损1431万元有明显改善,环比2024Q1+14.46%。2024Q2销售毛利率达37.70%,较去年同期提升1.54pcts,盈利能力有所提升。[1] - 国家重点扶持北斗产业发展,规模化应用有望提速。据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测算,到2025年在国计民生重点行业领域,北斗将实现全面覆盖及规模化应用,在大众消费领域将实现北斗普及应用,北斗兼容应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政策鼓励发展下,随着试点的逐步落实,北斗换代的逐步推进,北斗产业有望迎来更高规模增长。[1] - 卫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市场空间逐步打开。我国已建成天通一号卫星移动通信系统,随着天通卫星移动业务实现国际化运营,将推动卫星通信产业链需求进一步释放。当前低轨卫星市场正处于崛起阶段,后续卫星通信技术不断成熟和发射成本降低背景下,我国在卫星应用相关领域将加速国产替代,市场空间逐步打开,国内卫星应用产业有望迎来快速发展。公司已成功推出多款卫星通信导航基带芯片,或将充分受益我国卫星应用产业推进。[1] 财务数据总结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营业收入有望分别达9.67亿元、12.92亿元、17.14亿元,归母净利润有望分别达0.40亿元/0.75亿元/1.13亿元。[2][3] - 2024~2026年对应PE分别为277X/146X/97X。[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