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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300042) - 2020 Q2 - 季度财报
2020-08-27 16:00
股权结构与股东情况 - 公司2020年上半年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9.92%、9.27%、5.02%[14] - 公司主要股东邓国顺和成晓华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和8.80%,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认定标准[11] - 公司股东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2%,为公司第四大股东[11] - 公司自2015年4月起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股权分布更为分散[14] - 公司前五大股东一致同意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4] - 公司股东成晓华持股比例为16.5%,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1] - 公司股东邓国顺持股比例为23.13%,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4] - 公司股东王全祥及安图田木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4]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8.80%、6.52%、4.94%[16] - 2017年12月,中科汇通和成晓华分别向上海宜黎转让21.00%和3.93%的公司股份,上海宜黎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4.93%[19]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21.63%、4.49%、4.47%、2.99%[2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04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21.63%、4.49%、4.17%、2.99%[24]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0,040万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上海宜黎和邓国顺[24] - 公司总股本为20,040万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上海宜黎(24.93%)和邓国顺(21.63%)[29]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4.93%[83] 股东会议与议案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其中47个议案被主要股东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11]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9个议案被主要股东邓国顺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11] - 自2014年2月至2020年6月,公司董事会审议了228个议案,其中41个议案存在董事反对或弃权票,股东大会审议了69个议案,其中6个议案存在主要股东反对或弃权票[25] 股权转让与冻结 - 上海宜黎未在约定期限内向中科汇通和成晓华支付约3.5亿股权转让款尾款[31] - 上海宜黎持有的公司股份33,250,000股被司法冻结[33] - 上海宜黎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49,875,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119%[38] - 上海宜黎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49,968,987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38]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38] - 上海宜黎与中科汇通、成晓华就股权转让款尾款支付事项存在不确定性[33] - 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或经营管理带来影响[29] 财务表现与分红 - 2019年4月,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13,3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2元现金股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720,000元,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0,040万股[26][28] - 公司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87,209,191.48元,同比增长26.85%[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740,804.83元,同比增长45.37%[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8,550,257.88元,同比增长77.33%[1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091,856.17元,同比增长338.78%[10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382元/股,同比增长45.33%[1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64%,同比增长1.23%[100] - 公司总资产为1,117,953,141.17元,同比增长2.98%[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54,208,940.26元,同比增长4.94%[100]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7] 专利与技术创新 - 公司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与专利维权策略、市场竞争环境密切相关,专利盈利模式存在不稳定性[43] -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已于2019年11月14日失效,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56][58] - 公司通过布局“专利池”和产品端商业合作,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58] - 公司专利申请周期较长,存在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尤其是传统移动存储领域面临云存储和移动互联的替代[59] - 公司主要专利及专利池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尚未找到有效应对方法[61] - 公司核心基础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已于2019年11月14日到期,专利运营业务面临重大风险[117] - 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项,新增专利申请9项,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达337项,其中已授权专利320件,授权发明专利261件[128] - 公司专利维权工作稳步推进,涉及美国PNY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和仲裁[129][130][132][133][134][135][137] -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已于2019年11月14日失效[112] - 公司面临传统移动存储产品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替代的风险[112] 产品与市场策略 - 公司以固态硬盘产品线为重点突破口,拓展嵌入式存储和移动存储产品的新技术、新接口产品开发[47][49] - 公司积极关注半导体新存储器件的发展,提升在移动固态硬盘、无线存储等新技术上的开发能力[51] - 公司推出多款新品闪存盘和固态硬盘,包括U277、U185、U189、U197等,以满足不同市场需求[124] - 公司积极调整产品销售策略,重点支持国内电商、跨境电商和国内行业客户,加大媒体宣传和销售活动曝光[125] - 公司开发使用国产主控及国产存储芯片的固态硬盘产品,如"朗"系列国产化固态硬盘[124] - 公司通过电商直播和优化线上展示,加快跨境电商平台效果实现[125] - 公司积极推进移动固态硬盘产品线的开发拓展,已上市Type-C接口移动固态硬盘Z7S、Z2S[128] - 公司推出行业专业版存储卡超高速SD卡(V90)P600新品,满足高性能存储卡市场需求[128] - 公司推出U277、U185、U197等新款闪存盘产品,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128]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闪存盘、固态硬盘(SSD)和移动固态硬盘,广泛应用于计算机、军事、工业控制等领域[86] - 公司注册商标“优盘”用于其闪存盘产品[86] - 公司涉及3D V-NAND技术,该技术通过立体结构提升闪存芯片性能[86] - 公司产品采用Type-C接口和Lightning接口,支持正反插和高耐用性[86][89] 法律诉讼与专利维权 - 公司专利维权工作稳步推进,涉及美国PNY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和仲裁[129][130][132][133][134][135][137] - 美国PNY公司需就某一类产品向公司缴纳专利许可费,涉及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荷兰[135][137] - 公司美国专利US 8,332,585和US 8,074,024构成《和解协议》中的继续专利,涵盖授权范围[137] - 美国PNY公司需向公司支付利息,赔偿数额将在后续听证程序中确定[137] - 美国PNY公司应向公司支付许可费6,926,826美元,不包括利息[138] - 美国PNY公司应向公司支付利息788,172美元[138] - 美国PNY公司应在本裁决书签署后的21天内,向公司总计支付7,714,998美元[138] -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PNY公司2017年1月1日之前的专利授权实施许可费5,037,530.9美元[140] - 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收到南宁中院判决,旋极信息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144] -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收到南宁中院判决,旋极信息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150] - 案件受理费341,800元由旋极信息负担[150] - 公司收到广西高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合计683,600元由朗科科技负担[152] - 公司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元[156]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驳回广州友拓的管辖权异议,维持原裁定并查封、冻结广州友拓银行存款1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158]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广州友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20,000元,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对部分赔偿额承担连带责任[159][162][164] - 公司收到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支付的损害赔偿金[171] - 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171]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未发现广州友拓有可供执行的财产[171] - 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再审申请相关文件[173] - 公司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询问,案件正在审理中[174] - 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等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175] - 公司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175] - 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76] - 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176]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公司起诉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的案件[176] - 朗科科技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990元[179] - 美光需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6000元[180][182][183][187][188][189] - 嘉合忆美需赔偿朗科科技合理开支2996元[180] - 中恒旗众需赔偿朗科科技合理开支2756元[187] - 案件受理费13980元,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美光负担7000元[180][182][183][187][188][189] - 美光公司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尚未开庭审理[193] - 公司起诉五被告侵犯专利权,索赔金额从1000万元变更为9800万元[197] -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19个诉讼案件,索赔金额总计100万元[198]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6月12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19个诉讼案件[199] - 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参与证据交换,原定于2019年11月14日、15日的开庭审理被取消[199] 风险与挑战 - 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897.54万元,可能减少净利润约434.63万元[67] - 朗科大厦出租面积超过建筑面积的50%,自用面积不足50%,存在被政府部门处罚的风险[67]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高,人民币汇率波动可能导致采购价格上升,影响毛利率[67][70] - 香港朗科贸易业务毛利率低,存在价格波动大、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及监管不易的风险[71] - 受疫情影响,公司面临订单取消、需求减弱、回款周期延长、采购价格波动等经营风险[76] - 公司技术人员流失频繁,主要由于创新技术开发项目不足和研发投入吸引力不足[120] - 闪存市场价格受技术进步、供需关系及疫情影响,价格波动明显,可能对公司成本控制和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44][46] - 公司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并适时调整销售策略以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46] - 闪存产品及原材料芯片供应和价格波动持续,主要受3D NAND FLASH技术生产良率变动和消费电子产品需求变化影响[116] - 固态硬盘产品将朝着新接口协议、新产品形态、高速度、大容量方向发展,市场需求趋向多元化和个性化[116] - 低容量闪存盘市场需求增长减缓,主要受云存储技术成熟和山寨品牌价格竞争影响[116] - 加密存储、安全存储、定制存储概念日益升温,相关领域市场机会逐步显现[116] 子公司与业务结构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香港朗科和朗博科技[83]
朗科科技(300042) - 2020 Q1 - 季度财报
2020-04-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2.7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85%[7] -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908.83万元,上升32.8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1.4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30.9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37%[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684元人民币/股,同比下降41.39%[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6352.54万元,上升35.48%[19] -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03.26万元,上升138.05%[19]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54.54万元,下降117.87%[19]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9.29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27.84%[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988.48万元,上升52.14%[21]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0111.47万元,上升71.83%[22] - 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0000万元,上升71.43%[22]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79.32万元,下降95.69%[22]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367.13万元,上升131.65%[22] 资产和负债关键变动 -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745.83万元,上升1058.25%[18] - 货币资金从2019年底的5709万元增长至2020年3月底的7203万元,增长26.2%[197] - 交易性金融资产保持在约4.82亿元的高水平,仅小幅减少26.8万元[197] - 应收账款从1.17亿元下降至1.03亿元,减少12.0%[197] - 预付款项从165万元大幅增加至1911万元,增长1058.3%[197] - 存货从1.63亿元略降至1.60亿元,减少1.7%[197] - 投资性房地产从1.72亿元略降至1.70亿元,减少0.8%[198] - 应付账款从2850万元增加至4063万元,增长42.6%[198] - 应付职工薪酬从2441万元减少至1174万元,下降51.9%[199] - 应交税费从1178万元减少至566万元,下降51.9%[199] - 未分配利润从2.36亿元增长至2.49亿元,增长5.4%[200] 专利诉讼与仲裁 - 美国PNY公司需向公司支付许可费692.68万美元[35] - 美国PNY公司需向公司支付利息78.82万美元[35] - 美国PNY公司总计需支付771.5万美元[35] - 仲裁裁决确认美国PNY公司需就特定产品向公司缴纳许可费[33] - 仲裁裁决涵盖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荷兰[33] - 美国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于2019年2月6日确认仲裁最终裁决有效[35] - 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于2020年2月10日确认地区法院裁定[36] - 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于2020年3月16日驳回PNY公司复审请求[36] - 仲裁裁决部分支持公司关于专利US 8,332,585和US 8,074,024属于授权专利的主张[33] - 仲裁裁决驳回PNY公司关于支付惩罚性赔偿和律师费的请求[33] - 公司起诉旋极信息、农业银行及农行北海支行专利侵权,索赔经济损失6000万元[38] - 南宁中院一审判决旋极信息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39][41] - 案件受理费341800元由旋极信息承担[42] - 公司起诉广州友拓和阿里巴巴专利侵权,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46] - 公司对广州友拓诉讼请求包括赔偿合理支出5万元[46]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冻结广州友拓银行存款1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48] - 旋极信息于2015年7月8日提起上诉[40] - 广西高院于2015年11月4日开庭审理上诉[40] - 南宁中院于2017年5月26日对重审案件进行开庭审理[40] - 广西高院于2019年3月25日至26日进行重审二审开庭审理[45] - 广州友拓被判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2万元[50][51][52][53] -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对其中2万元赔偿额承担连带责任[51][53] - 案件受理费为1.425万元,财产保全费为1770元[50][51][52][53] - 朗科科技在一审案件中负担费用最高达1.4189万元[50][52] - 广州友拓在一审案件中每案负担1831元[50][51][52][53] -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在一审案件中负担305元[51][53] - 二审案件受理费为2700元或3000元,由广州友拓及阿里巴巴分担[54][55][56][57][58] - 广州友拓在二审案件中最高承担2700元费用[54][57][58] -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在二审案件中承担300元费用[54][57][58] - 终审判决要求广州友拓停止使用侵犯朗科科技专利方法的行为[54][55][56][57] - 公司收到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支付的损害赔偿金,具体金额未披露[59] -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友拓,但法院未发现其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59] - 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再审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61] - 公司起诉美光等三被告侵犯专利权,索赔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及合理支出人民币2万元[62] - 公司撤回对美光的一个案件(2017)京73民初326号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6990元[64] - 其余六个美光侵权案件(2017)京73民初323-325、327-329号仍在审理中[64] - 公司起诉旋极信息等五被告侵犯专利权,初始索赔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65] - 公司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将经济损失索赔金额从人民币10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9800万元[66] - 深圳中院公告送达百望金赋,证据交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开庭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66] - 公司起诉创歆贸易等单位侵犯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30万元[68] - 公司起诉九头鸟音像店等单位侵犯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10万元[72] 业务运营与市场风险 - 核心专利ZL99117225.6于2019年11月14日到期对公司专利运营业务造成重大风险[75] - 闪存芯片供应受3D NAND FLASH技术良率变动及市场需求变化影响持续波动[74] - 固态硬盘产品向新接口协议高速度大容量方向发展需加强研发创新[74] - 低容量闪存盘市场竞争激烈价格竞争加剧且芯片供应锐减[74] - 云存储等新技术导致移动存储行业市场存在被替代风险[74] - 加密存储及安全存储领域因网络安全重视度提升显现市场机会[74] - 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导致产品销售竞争更为激烈[74] - 公司尚无有效措施应对核心专利到期后对经营的重大影响[75] - 专利申请周期通常超过3年,存在技术失去商业价值风险[76] - 技术人员频繁流失对研发和专利申请造成重大不利影响[78] - 传统移动存储专利面临被云存储替代的系统性风险[76] - 公司专利盈利模式存在不稳定性可能影响业绩[100] - 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高主要含闪存和硬盘[102] - 闪存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存货跌价或采购成本上升[102] - 公司研发和技术创新不足存在技术替代风险[103] - 固态硬盘产品线被列为重点业务拓展方向[103] - 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客户订货及市场需求[102] -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ZL99117225.6于2019年11月14日专利权期满终止[107] - 传统移动存储市场正被云存储和移动互联加速取代[107][109] - 专利运营业务对已失效专利ZL99117225.6存在重大依赖[107] - 公司尚未找到应对专利失效系统性风险的有效方法[107][108][111] - 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112] - 香港朗科贸易业务存在价格波动大且频繁特点,闪存等产品易因价格下跌造成损失[118] - 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国内外客户订单取消及需求减弱,预估后续数月订单同比减少[120] - 疫情造成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坏账风险概率增加,供应端采购价格波动较大[120] - 公司针对电商等受影响较小渠道提升销售占比,并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及现款客户支持[120] 供应商与客户集中度 - 2020年第一季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合计153,416,259.27元,占采购总额比例59.01%[79] - 2020年第一季度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合计107,991,196.24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8.65%[80] - 第一名供应商采购额42,150,808.28元,占比16.21%,较去年同期21.14%下降4.93个百分点[79] - 第一名客户营业收入36,965,513.37元,占比13.23%,较去年同期12.34%上升0.89个百分点[80] - 第三名供应商采购额30,540,201.98元,占比11.75%,较去年同期9.59%上升2.16个百分点[79] - 第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7,507,714.99元,占比6.73%,较去年同期6.18%上升0.55个百分点[79] 股东结构与公司治理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954户[11] - 主要股东邓国顺持股21.63%,成晓华持股8.80%,双方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83] -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9.92%、9.27%、5.02%[86] - 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8.80%、6.52%、4.94%[86] - 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8.80%[86] - 2018年1月11日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宜黎持股24.93%成为第一大股东,邓国顺持股21.63%为第二大股东[88]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21.63%、4.49%、4.47%、2.99%[89] - 2019年4月22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由13,360万股增至20,040万股[91]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4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21.63%、4.49%、4.17%、2.99%[89] - 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40万股,持股5%以上股东为上海宜黎(24.93%)和邓国顺(21.63%)[90][93] - 2014年2月至2020年3月董事会189项议案中有32项出现反对或弃权票[90] - 同期股东大会63项议案中有6项出现主要股东反对或弃权票[90] - 上海宜黎未支付股权转让尾款约3.5亿元[95] - 上海宜黎向中科汇通支付1亿元后尾款剩余约2.5亿元[95] - 上海宜黎持有公司股份33,25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24.89%)[97][98] - 上海宜黎持股99.81%的股份曾于2019年3月被司法拍卖[98] - 上海宜黎受让中科汇通21.00%股份及成晓华3.93%股份,总持股达24.93%成为第一大股东[121][122] - 上海宜黎未支付股权转让尾款约3.5亿元,截至2019年8月剩余尾款约2.5亿元[124] - 若尾款支付未达成一致,上海宜黎持有的24.93%公司股份存在不确定性[124][125] -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04亿股,上海宜黎与邓国顺(持股21.63%)为5%以上股东[122][125] 募集资金使用与理财 - 募集资金净额为61,198.32万元[128]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0万元[12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4,651.91万元[12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00%[128] - 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为预计投资总额的21.8%[129] - 公司终止闪存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因业绩下滑且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129] - 公司终止闪存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因业绩下滑且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129] - 专利申请项目因申请量和授权量未达预期且费用支出减少而终止[129] - 营销网络项目因业绩下滑及销售模式变化而终止传统渠道建设[129] - 超募资金2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128][129] - 公司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转让款项23,100万元已到账,其中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20,100万元及剩余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存入新设专户[131] - 公司2015年决定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一年[132] - 2015年公司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90天保本理财,实际收益236,924.72元(年化收益率约4.93%)[133] - 2015年公司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91天保本理财,实际收益187,210.43元(年化收益率3.75%)[134] - 2016年公司使用14,71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322天保本理财,实际收益4,178,446.03元(年化收益率3.2%)[136] - 2016年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闲置募集)购买180天保本理财,实际收益1,479,452.05元(年化收益率3.0%)[136] - 2017年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42,000万元超募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期限一年[137] - 2017年公司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180天保本理财,实际收益138.08万元(年化收益率3.5%)[137] - 2017年公司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177天保本理财,实际收益155.18万元(年化收益率4.0%)[138] - 2017年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闲置募集)购买90天保本理财,实际收益42.53万元(年化收益率3.45%)[138]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90天保本理财产品,实际收益79.89万元(年化约4.05%)[14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及超募资金4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90天理财产品,实际收益49.93万元(年化约4.05%)[14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91天保本理财产品,实际收益86.76万元(年化约4.35%)[14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90天理财产品,实际收益86.79万元(年化约4.4%)[14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及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92天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54.78万元(年化约4.3%)[14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及超募资金12000万元共13000万元购买光大银行182天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286万元(年化约4.4%)[14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104天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95.51万元(年化约4.19%)[14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光大银行182天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178.2万元(年化约4.45%)[142]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183天保本理财产品,实际收益115.32万元(年化4.6%)[14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及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民生银行89天理财产品,实际收益55.51万元(年化约4.55%)[144] - 公司获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超募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149] - 光大银行贵阳分行8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164.2万元(年化4.1%)[150]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5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52.67万元(年化4.2%)[150]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13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136.5万元(年化4.2%)[150]
朗科科技(300042) - 2019 Q4 - 年度财报
2020-04-17 16:00
股权结构与股东情况 - 公司2019年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9.92%、9.27%、5.02%[14] - 公司主要股东邓国顺和成晓华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和8.80%,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认定标准[11] - 公司股东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2%,为公司第四大股东[11] - 公司自2015年4月起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股权分布更为分散[14] - 公司前五大股东一致同意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4] - 公司股东成晓华持股比例为16.5%,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1] - 公司股东邓国顺持股比例为23.13%,未与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11] - 公司股东王全祥及安图田木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1] - 截至2015年8月19日,中科汇通持股比例不到30%[16]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8.80%、6.52%、4.94%[16] - 2017年12月,中科汇通和成晓华分别向上海宜黎转让21.00%和3.93%的公司股份[19] - 2018年1月11日,上海宜黎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4.93%[19]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21.63%、4.49%、4.47%、2.99%[2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04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21.63%、4.49%、4.17%、2.99%[23] - 2019年4月22日,公司完成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股本增至20,040万股[27] - 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业务或经营管理带来影响[28] - 上海宜黎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尾款约为3.5亿元[31][33] - 上海宜黎向中科汇通支付了1亿元股权转让款,剩余尾款约为2.5亿元[33] - 上海宜黎持有的公司股份33,25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9%[34]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对上海宜黎持有的朗科科技33,250,000股股份的拍卖程序[38]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其中47个议案被主要股东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11]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9个议案被主要股东邓国顺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11] - 2017年至2019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187个和63个议案,其中30个和6个议案存在反对或弃权票[23] 专利与知识产权 - 公司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与专利维权策略、市场竞争环境等密切相关,存在不稳定性[39][42] -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已于2019年11月14日失效[55] - 公司专利运营业务对失效专利形成重大依赖,且传统移动存储正被云存储、移动互联加速取代[55] - 公司计划通过专利池和产品端商业合作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56] - 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0项,新增专利申请7项,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35项[130] - 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320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61件[130] - 公司“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数据处理模块”发明专利荣获国家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优秀奖[130] - 公司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并再次通过监督审核[130] -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已于2019年11月14日失效[113] - 公司核心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已于2019年11月14日到期[118] 财务表现与经营状况 - 2019年营业收入为1,194,123,466.43元,同比增长23.50%[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852,057.58元,同比增长11.40%[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660,047.73元,同比增长12.43%[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832,260.62元,同比下降277.79%[97] - 资产总额为1,085,570,378.62元,同比增长8.36%[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04,580,355.20元,同比增长4.91%[97]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369,388,188.33元,为全年最高季度收入[101]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91,144.95元,为全年最高季度净利润[10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255,552.25元,同比增长93.42%[108] - 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19,412.35万元,同比增长23.5%[125] - 营业利润8,850.87万元,同比增长15.14%[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5.21万元,同比增长11.4%[125] - 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344.48万元,可能减少净利润约351.67万元[64] - 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200,4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75] 产品与技术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闪存盘、存储卡、固态硬盘等,基于NAND Flash技术[87] - 公司采用专利池策略进行专利保护和运营,通过多个专利覆盖相关产品[84] - 3D V-NAND技术是公司采用的新兴闪存技术,通过立体结构提升存储性能[84]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计算机、军事、工业控制、电力、医疗、航空等领域[84]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移动固态硬盘,具有体积小、容量大、高性能等特点[87] - 公司采用Type-C接口技术,支持USB标准的充电、数据传输等功能[84] - 公司产品采用Lightning接口技术,具有正反插、体积小、连接稳固等特点[87] - 公司推出多款新产品,包括闪存盘U196、U181、U183、U116,手机闪存盘U381、U782C、U783C,以及超高速闪存盘U388[126] - 公司持续优化固态硬盘产品线,推出新品超光固态硬盘N300S和N300S PRO[126] 市场竞争与风险 - 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被国内外更先进技术替代的风险,可能导致经营业绩重大不利影响[46] - 云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严重威胁,导致主营业务持续下降[47]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竞争者可能通过降低产品价格取得市场份额[63] - 公司计划通过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本控制保持市场竞争优势[63]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闪存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公司毛利率[42] -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43]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高,闪存芯片和硬盘盘芯主要依赖进口,人民币汇率波动可能导致采购成本上升[68] - 香港朗科贸易业务毛利率低,闪存价格波动大,存在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69] - 公司通过独立核算、严格控制库存和加强应收款管理来应对香港朗科的经营风险[72] - 受疫情影响,公司面临订单取消、需求减弱、回款周期延长、采购价格波动等不确定性风险[73] - 公司计划加强与客户沟通,提升电商渠道销售占比,加强库存管理和产品开发以应对疫情风险[73] - 公司面临存储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主要由于闪存芯片供应不稳定和需求变化[117] 法律诉讼与专利纠纷 - 公司与美国PNY公司的专利纠纷中,美国PNY公司需向公司支付许可费6,926,826美元,不包括利息[142] - 美国PNY公司需向公司支付利息788,172美元,总计需支付7,714,998美元[142] - 公司提交动议要求驳回美国PNY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并获得法院支持[137] - 公司提供的《不起诉协议》使法院缺乏对PNY公司部分诉讼请求的司法管辖权,相关请求被驳回[137] - 公司专利维权工作稳步推进,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授权和许可费问题[138] - 公司于2019年2月7日收到美国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裁定,确认2018年7月27日《最终裁决书》有效,并驳回PNY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143] - 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收到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裁定,确认2019年2月6日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的裁定[143] - 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收到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裁定,驳回PNY公司请求复审的请求[143] - 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收到南宁中院判决,旋极信息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并停止侵权行为[147] -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收到南宁中院判决,旋极信息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并停止侵权行为[149] - 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向深圳中院起诉鑫金凯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索赔30万元经济损失及6,000元合理支出[153] - 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参加深圳中院组织的证据交换,并于9月29日开庭审理[154] - 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再次参加深圳中院组织的证据交换,并于3月20日开庭审理[154] - 公司获得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二十万元[157] -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限公司,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终结[158] - 公司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侵犯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及合理支出人民币10万元[159] - 公司与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达成和解,威刚科技支付赔偿金并停止侵权行为[163] -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收到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足额支付的赔偿金[164] - 公司起诉广州友拓和杭州阿里巴巴侵犯专利权,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元[167]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驳回广州友拓的管辖权异议,维持原裁定[168] - 广州友拓被判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2万元[169] -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对广州友拓的部分赔偿额承担连带责任,金额为2万元[172] - 广州友拓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75]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部分一审判决,广州友拓需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78] -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支付的损害赔偿金[181] -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181] -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案件已受理[181] -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82] -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询问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案件已立案[186] - 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参与询问,案件正在审理中[187] - 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等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188] - 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对(2017)京73民初326号案件的起诉[189] -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准许撤回起诉[190] - 截止目前,(2017)京73民初323、324、325、327、328、329号案件仍在审理中,尚未判决[192] - 公司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五被告侵犯专利权,索赔金额从1000万元变更为9800万元[194] -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创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三被告侵犯专利权,索赔金额为100万元[199]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6月12日正式立案受理了19个诉讼案件[200] - 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如期参加了证据交换,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程序[200] -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向深圳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索赔金额为1000万元[193] - 深圳中院于2018年5月18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193] -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193] -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193] - 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参与庭审,并申请撤回部分诉讼请求[194] - 深圳中院已批准公司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案件仍在审理中[195] 公司地址与审计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朗科大厦[91] -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财务审计[96]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042,股票简称为朗科科技[91] 市场策略与销售 - 公司积极调整市场销售策略,采取产品经理和销售组织负责人双向推动的模式[126] - 公司大力开拓海外市场,新增海外电商及渠道销售团队[129] - 专利运营业务实现专利授权许可收入2816.02万元,同比下降22.41%[130] 其他 - 朗科大厦出租面积超过建筑面积的50%,自用面积不足50%,存在被政府部门处罚的风险[67] - 公司技术人员流失频繁,主要由于自主研发不足和薪酬福利在深圳无竞争优势[121]
朗科科技(300042) - 2019 Q3 - 季度财报
2019-10-25 16:00
财务表现 - 公司总资产为10.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2.0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42%[8] - 营业收入为3.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8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78.7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6468.14%[8] -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3%,同比增长0.19%[8]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491.90万元人民币,主要来自政府补助和委托投资[8]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361,825,991.35元,同比增长26.8%[136] - 营业总成本为340,402,555.65元,同比增长26.7%[136] - 净利润为18,220,600.35元,同比增长16.4%[13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220,600.35元,同比增长16.4%[13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909元,同比下降22.4%[143]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171,218,736.64元,同比增长66.2%[148] - 母公司营业成本为151,491,351.88元,同比增长83.0%[148] - 母公司净利润为-342,917.45元,同比下降103.4%[148]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47,110,211.99元,同比下降1.4%[1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964,719,573.88元,同比增长2.3%[135]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824,735,278.10元,同比增长19.5%[154] - 营业总成本为776,900,212.65元,同比增长19.2%[154] - 净利润为51,060,912.63元,同比增长19.3%[1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060,912.63元,同比增长19.3%[15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548元,同比下降20.4%[160] - 稀释每股收益为0.2548元,同比下降20.4%[160]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400,636,891.79元,同比增长33.0%[162] - 母公司营业成本为342,354,401.60元,同比增长40.2%[162] - 母公司销售费用为17,623,553.52元,同比增长33.4%[162] - 母公司管理费用为18,941,566.64元,同比增长17.9%[162] - 研发费用为14,261,042.66元,同比增长28.5%[165] - 净利润为14,612,388.84元,同比下降45.2%[16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909,201,189.15元,同比增长33.8%[1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787,628.57元,同比下降56,300%[1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34,630.64元,同比增长199.1%[17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799,823.27元,同比下降25.6%[17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3,210,573.69元,同比下降38.6%[17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29元,同比下降63.4%[169]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729元,同比下降63.4%[1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434,539.41元,同比下降526.7%[1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34,630.64元,同比增加199.1%[1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799,823.27元,同比下降25.6%[18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2,373,727.18元,同比下降60.8%[182] 资产与负债 -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8,598.66万元,下降47.96%,主要由于分配股东股利支付现金2,672万元及增加存货备货[19] -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3,623.82万元,上升64.05%,主要因产品销售收入增加导致赊销应收账款增加[20] - 存货较年初增加8,048.26万元,上升224.10%,主要因销售业务及销售订单需求增加[21]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35,227,530.82元,较上期减少1.6%[119] - 公司资产总计为1,041,426,680.25元,较上期增长4.3%[119]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58,057,245.38元,较上期增长37.7%[122] - 公司负债合计为59,877,245.38元,较上期增长36.8%[122] -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81,549,434.87元,较上期增长2.8%[125] - 公司货币资金为42,473,727.18元,较上期减少61.5%[126] - 公司应收账款为51,056,086.43元,较上期增长101.1%[126] - 公司存货为80,039,535.40元,较上期增长302.6%[126]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720,837,207.08元,较上期增长3.6%[129]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43,882,366.80元,较上期减少1.4%[129] - 货币资金余额为179,297,197.05元,与年初持平[183] - 应收账款余额为56,575,979.60元,与年初持平[183] - 存货余额为35,914,442.41元,与年初持平[186] - 流动资产合计为759,736,226.72元,与年初持平[186]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39,022,980.46元,与年初持平[186] - 资产总计为998,759,207.18元,与年初持平[186] - 公司递延收益为1,610,000.00元[192] - 公司负债合计为43,779,236.66元[192]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54,979,970.52元[192]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696,073,984.59元[195]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47,245,642.22元[198] - 公司资产总计为943,319,626.81元[198]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82,491,803.66元[198]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610,000.00元[198] - 公司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998,759,207.18元[192] 股东与股权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4.93%,为第一大股东[12] - 公司高管股份锁定情况显示,邓国顺期末限售股数为3251.25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5%[16] - 上海宜黎持有的公司股份33,25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9%[34] - 上海宜黎未向中科汇通、成晓华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尾款为人民币约2.5亿元[32] - 公司收到上海宜黎提交的《关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撤销拍卖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3月20日撤销了对上海宜黎持有的朗科科技3325万股股份的拍卖程序[35] 诉讼与法律事务 - 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收到南宁中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41] - 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收到广西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并将本案发回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43] -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收到南宁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45] -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收到广西高院送达的《传票》,广西高院定于2019年3月25日至26日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47] - 公司于2013年11月18日收到邮寄送达的文件,获知PNY Technologies, Inc.于2013年11月8日于美国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向公司提起确认之诉[48] - 美国PNY公司需向朗科科技支付许可费6,926,826美元,不包括利息[56] - 美国PNY公司需向朗科科技支付利息788,172美元[56] - 美国PNY公司需在裁决书签署后21天内总计支付7,714,998美元[56] - 朗科科技的美国专利US 8,332,585和US 8,074,024构成《和解协议》中的继续专利[55] - 美国PNY公司需就某一类产品向朗科科技缴纳许可费,直至朗科科技的美国专利US 6,829,672和US 7,788,447被无效[53] - 美国PNY公司需在所有应缴纳专利费的国家向朗科科技缴纳专利许可费,包括美国、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荷兰[53] - 朗科科技的美国专利US 7,136,951不属于《和解协议》下的授权专利,美国PNY公司无需就该专利支付许可费[55] - 2011年7月21日后采购的某些品牌的产品,没有取得朗科科技授权,美国PNY公司需向朗科科技缴纳许可费[55] - 美国PNY公司无需向朗科科技支付惩罚性赔偿和律师费[55] - 公司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深圳晟玺环宇电子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10万元[61] - 公司于2018年再次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威晟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10万元[62] - 2018年11月9日,公司与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威刚科技需在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赔偿金[63][65] -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收到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足额支付的赔偿金[66] - 公司于2016年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元[67]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驳回广州友拓的管辖权异议,案件于2017年4月21日开庭审理[68][70] - 广州友拓被判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20,000元[71][72][73][76] -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对广州友拓的赔偿额中的20,000元承担连带责任[72][76] - 一审案件受理费14,250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由朗科科技负担13,882元,广州友拓负担1,831元,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负担305元[72][76] -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0元,广州友拓负担2,700元,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负担300元[77][81] -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支付的损害赔偿金[83] -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83]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执行案件,案件编号为(2019)粤01执2609-2612号[83] - 公司起诉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等单位侵犯专利权,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86] - 公司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专利权,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90] - 公司起诉创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专利权,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95] - 公司起诉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索赔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97] -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19个诉讼案件,涉及多个闪存盘产品[92][96] -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向深圳中院递交了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案件,涉及多个被告[90] - 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案件,涉及多个闪存盘产品[86] - 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向深圳中院递交了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案件,涉及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限公司[97] - 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受理通知书,涉及19个诉讼案件[96] - 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部分侵犯专利权的案件[89] - 公司因专利侵权案获得赔偿人民币20万元[101] -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未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102] - 公司因物件损害责任纠纷起诉两被告,索赔人民币231,226元[102] - 公司一审败诉,承担诉讼费用人民币2,384.2元[103] - 公司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支持全部诉讼请求[104] -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参加二审开庭审理[104] 资金运作 - 2019年1-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2,978.96万元,上升33.82%,主要因产品销售收入增加[24] - 2019年1-9月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985.42万元,上升40.73%,主要因增值税退税款增加[27] - 2019年1-9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7,630.84万元,上升41.53%,主要因产品销售收入及成本增加[27] - 2019年1-9月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3,000.00万元,上升45.21%,主要因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到期频率增加[28] - 2019年1-9月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1,000.00万元,上升41.33%,主要因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购买频率增加[28] - 公司决定将之前借给香港子公司的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额度到期后继续延期1年,即从2019年8月27日起算,延期至2020年8月26日,借款利率按年利率4%计算[39] -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107]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107]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107] -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107]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00%挂钩利率)产品[107]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1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00%挂钩利率)产品[107] -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107]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107]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107]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107]
朗科科技:关于参加2019年深圳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19-08-28 11:01
活动信息 - 公司参加2019年深圳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2] - 活动主题为“改革创新发展 沟通互信共赢” [2] - 活动时间为2019年9月3日14:00至18:00 [2] - 活动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2] 参与方式 -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活动 [2] 公司代表 -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爱凤女士将参与活动 [2] - 公司财务总监刘俏女士将参与活动 [2]
朗科科技(300042) - 2019 Q2 - 季度财报
2019-08-23 16:00
股权结构与股东情况 - 公司2019年上半年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9.92%、9.27%、5.02%[13] - 公司主要股东邓国顺和成晓华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和8.80%,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认定标准[10] - 公司第四大股东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2%[10] - 公司自2015年4月起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股权分布更为分散[13] - 公司前五大股东一致同意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6] - 中科汇通持股比例不到30%,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具备实际控制权[16] - 公司股东成晓华持股比例为16.5%,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13] - 公司股东邓国顺持股比例为23.13%,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13]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8.80%、4.94%[17] - 2017年12月10日,中科汇通和成晓华分别与上海宜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科汇通转让21.00%股份,成晓华转让3.93%股份[22] - 2018年1月11日,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宜黎持有公司24.93%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中科汇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成晓华持股比例降至4.87%[22]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21.63%、4.49%、4.47%、2.99%[22] - 2019年4月22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股本增至20,040万股[27]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0,040万股,前两大股东上海宜黎和邓国顺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和21.63%[29] - 2018年4月20日,上海宜黎发生股权变更,股东由上海巧乐企业发展[32] - 上海宜黎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尾款约为3.5亿元[33] - 上海宜黎向中科汇通支付了1亿元股权转让款,剩余尾款约为2.5亿元[36] - 上海宜黎持有的公司股份33,25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9%[36]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对上海宜黎持有的朗科科技3325万股股份的拍卖程序[40]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策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40个议案,其中47个议案被主要股东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10]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7个议案,其中9个议案被主要股东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10] 专利与技术创新 - 公司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与专利维权策略、市场竞争环境等密切相关,存在不稳定性[42] -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将于2019年11月14日到期,公司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60] - 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将现有专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并考虑通过第三方引进优质专利、专利申请或技术构思[60] - 公司以核心专利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围绕移动存储领域布局了众多的专利,形成“专利池”,使得相关产品同时受到多个专利的保护[60] - 公司在专利申请阶段尽可能地做好充分的调研与检索,使申请的专利技术符合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64] - 公司新增专利申请6项,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31项[131] - 专利运营业务实现专利授权许可收入1,614.02万元,同比下降8.87%[131] - 公司核心基础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即将到期,面临失效风险[119] - 公司技术人员流失频繁,对技术研发、专利申请、产品产业化及市场支持造成较大不利影响[122] - 公司持续开发新产品,如闪存盘U196、U381、U782C等,并拓展加密类及新接口类安全易用型存储产品[127] - 公司积极调整市场产品销售策略,推动电商平台促销和行业客户拓展,大力开拓海外市场[128] 财务表现与经营状况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462,909,286.75元,同比增长14.32%[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840,312.28元,同比增长21.01%[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739,524.86元,同比增长23.27%[1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849,028.23元,同比下降442.73%[10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639元/股,同比下降19.30%[10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41%,同比增加0.47%[104] - 总资产为1,014,048,333.19元,同比增长1.53%[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1,290,449.37元,同比增长0.66%[104] - 公司注册资本由13360万元变更为20040万元[10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696,490.58元[110] - 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6,290.93万元,同比增长14.32%[126] - 营业利润4,019.76万元,同比增长18.90%[1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4.03万元,同比增长21.01%[126]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闪存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公司毛利率[45] -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46] - 公司研发水平提升缓慢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优势被更先进技术所代替[49] - 公司以固态硬盘产品线为重点突破口进行业务拓展,开展传统存储产品线的精品升级策略,积极拓展移动存储产品的相关应用领域新技术、新接口产品开发[50] - 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067.14万元,可能减少净利润约310.07万元[69] - 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者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65]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高,主要依赖进口,人民币汇率波动可能导致采购价格上升,影响毛利率[73] - 香港朗科贸易业务毛利率低,价格波动大,存在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74]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9] - 公司已制定《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业务动态管理办法》,每月进行存货对账和实地盘点,控制香港朗科经营风险[78] - 公司2019年上半年注册情况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102] - 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无变化[97]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98] - 公司股票简称为朗科科技,股票代码为30004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95]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魏卫[95]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王爱凤,证券事务代表为邵凯真,联系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朗科大厦16层[96] - 公司联系电话为0755-2672 7600,传真为0755-2672 7575,电子信箱为ir@netac.com[96] - 公司外文名称为Netac Technology Co., Ltd.,外文名称缩写为Netac[95] - 公司中文名称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为朗科科技[95]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32%,达到462,909,286.75元[196]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3.38%,达到398,667,194.98元[196]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3.11%,达到13,024,931.93元,主要由于运费及人工费用增加[196]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3.22%,达到10,085,123.18元,主要由于报告期人工费用增加[1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42.73%,达到-44,849,028.23元,主要由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及新增支付材料质保金690万元[1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70.93%,达到7,906,800.78元,主要由于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196]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64%,达到443,239,973.91元[199] - 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22%,达到307,348,399.00元[199] - 国际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88%,达到336,766,916.81元[199] - 房屋租赁业务毛利率为84.83%,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51%,达到19,669,312.84元[199] 法律诉讼与专利纠纷 - 公司于2008年与美国PNY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授权其使用包括第US6829672B1号专利在内的一系列专利,并收取专利实施许可费[132] - 美国PNY公司违反《和解协议》约定,公司提请仲裁,要求其支付许可费6,926,826美元及利息788,172美元,总计7,714,998美元[138] - 美国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确认仲裁员于2018年7月27日作出的《最终裁决书》有效,驳回PNY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138] - 美国PNY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向美国夏威夷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判决公司两项专利无效及《和解协议》无效,并赔偿损失[134] - 美国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支持公司提出的针对PNY第5项诉讼请求进行简易判决的动议,并批准PNY撤回其第4项诉讼请求的动议[141] - 公司起诉旋极信息、农业银行及农行北海支行侵犯专利权,索赔6000万元[142] - 南宁中院判决旋极信息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142] - 案件受理费34.18万元由旋极信息负担[143] - 旋极信息于2015年7月8日提起上诉[144] - 广西高院于2015年11月4日开庭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147] - 2018年8月6日南宁中院再次判决旋极信息赔偿公司4000万元[148] - 旋极信息于2018年8月13日再次提起上诉[150] - 公司起诉鑫金凯侵犯专利权,索赔30万元及合理支出6000元[150] - 深圳中院判决鑫金凯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万元[154] -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向深圳中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鑫金凯的财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终结[155] - 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深圳晟玺环宇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10万元[156] -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再次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威晟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10万元[160] - 公司与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达成和解协议,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需在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赔偿金[161] -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收到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足额支付的赔偿金[166] - 公司于2016年7月1日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元[166] - 广州友拓因专利侵权被判决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20,000元[171][172][173][174] -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对广州友拓的部分赔偿额承担连带责任,金额为20,000元[172][174] - 广州友拓被裁定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朗科科技专利权的产品[171][172][173][174] - 广州友拓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75]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部分一审判决,并变更部分判决内容[176][177][178][179] - 广州友拓被裁定查封、冻结银行存款人民币1,0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168] - 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由朗科科技、广州友拓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分担[171][172][173][174] -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广州友拓和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分担[176][177][178][179] -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支付的损害赔偿金[180] -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180] -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183] -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83] - 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185] -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向深圳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189] -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创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19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9年上半年注册情况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102] - 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无变化[97]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98] - 公司股票简称为朗科科技,股票代码为30004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95]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魏卫[95]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王爱凤,证券事务代表为邵凯真,联系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朗科大厦16层[96] - 公司联系电话为0755-2672 7600,传真为0755-2672 7575,电子信箱为ir@netac.com[96] - 公司外文名称为Netac Technology Co., Ltd.,外文名称缩写为Netac[95] - 公司中文名称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为朗科科技[95] 公司业务与市场策略 - 公司以固态硬盘产品线为重点突破口进行业务拓展,开展传统存储产品线的精品升级策略,积极拓展移动存储产品的相关应用领域新技术、新接口产品开发[50] - 公司积极关注半导体新存储器件的发展和了解,对围绕互联网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市场评估,提升在移动固态硬盘、无线存储等新技术、新产品上的开发能力[54] - 公司持续开发新产品,如闪存盘U196、U381、U782C等,并拓展加密类及新接口类安全易用型存储产品[127] - 公司积极调整市场产品销售策略,推动电商平台促销和行业客户拓展,大力开拓海外市场[128] - 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者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65]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闪存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公司毛利率[45] -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46] - 公司研发水平提升缓慢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优势被更先进技术所代替[49]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高,主要依赖进口,人民币汇率波动可能导致采购价格上升,影响毛利率[73] - 香港朗科贸易业务毛利率低,价格波动大,存在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74]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9] - 公司已制定《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业务动态管理办法》,每月进行存货对账和实地盘点,控制香港朗科经营风险[78] - 朗科大厦出租面积超过建筑面积的50%,自用面积不足50%,不满足申请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资格的基本条件[70]
朗科科技(300042) - 2019 Q1 - 季度财报
2019-04-23 16: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10,317,469.88元,同比增长1.3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85,331.63元,同比增长4.6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38,384.27元,同比下降75.97%[8] - 公司总资产为1,030,476,136.46元,同比增长7.9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9,132,225.98元,同比增长5.24%[8]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23.81万元,下降了36.44%,主要原因为公司持有的美元资产汇兑损益比上年同期增加[25] -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66.96万元,上升了126.6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损失、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上升[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下降1456万元,下降了75.97%,主要原因为支付Micron Semiconductor保证金673.35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33万元、实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208万元[26] - 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390.21万元,可能减少净利润约358.53万元[131] - 货币资金从2018年底的179,297,197.05元减少至2019年3月底的144,359,466.33元,减少了19.5%[19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从2018年底的57,615,979.60元增加至2019年3月底的72,333,710.30元,增长了25.5%[190] - 预付款项从2018年底的722,292.32元增加至2019年3月底的5,222,527.07元,增长了622.8%[190] - 存货从2018年底的35,914,442.41元增加至2019年3月底的63,053,749.95元,增长了75.6%[190] - 流动资产合计从2018年底的759,736,226.72元增加至2019年3月底的781,962,366.11元,增长了2.9%[193] - 投资性房地产从2018年底的177,065,619.10元减少至2019年3月底的175,727,903.05元,减少了0.8%[193]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从2018年底的8,660,121.22元增加至2019年3月底的19,492,554.99元,增长了125.1%[193] - 预收款项从2018年底的3,416,631.64元增加至2019年3月底的6,999,672.57元,增长了104.9%[196] - 未分配利润从2018年底的190,580,058.54元增加至2019年3月底的205,433,258.80元,增长了7.8%[199]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2018年底的110,260,234.21元减少至2019年3月底的81,597,951.71元,减少了26.0%[200]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658人[13] - 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4.93%[13] - 邓国顺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1.63%[13]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21] - 公司董事、主要股东邓国顺和成晓华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和8.80%,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认定标准[95] - 公司股东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2%,为公司第四大股东[95] - 公司前五大股东一致同意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99] - 中科汇通持股比例为21.00%,未达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99] - 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邓国顺21.63%、中科汇通21.00%、成晓华8.80%、安图田木6.52%、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94%[100] - 2018年1月11日,上海宜黎通过股份转让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4.93%,中科汇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成晓华持股比例降至4.87%[101]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上海宜黎24.93%、邓国顺21.63%、超联科技4.49%、成晓华4.47%、阮伟兴2.99%[102] - 2019年3月31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上海宜黎24.93%和邓国顺21.63%[105] - 2017年12月10日,中科汇通和成晓华分别与上海宜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科汇通转让21.00%股份,成晓华转让3.93%股份[106] - 上海宜黎未在约定期限内向中科汇通和成晓华支付约3.5亿股权转让尾款,导致股份转让存在不确定性[107] - 上海宜黎股东结构于2018年4月20日发生变更,最终股东为北京巧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2%和北京太平山水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8%[109] - 2018年5月16日,上海宜黎与中科汇通、成晓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3.5亿尾款在2019年2月28日前分期支付[109]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持有的33,25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9%[110]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对上海宜黎持有的33,250,000股股份的拍卖程序[111] - 上海宜黎与靖江市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146] - 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上海宜黎和邓国顺先生[142] - 上海宜黎未支付中科汇通和成晓华的股权转让尾款约3.5亿元,计划在2019年2月28日前分期支付[141] - 上海宜黎持有的公司股份33,250,000股于2018年10月25日被司法冻结[143]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计划于2019年3月23日拍卖上海宜黎持有的公司股份332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9%[143]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0日撤销了对上海宜黎持有的朗科科技3325万股股份的拍卖程序[146] 专利与知识产权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2,081,892.58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3,463,379.00元[9] - 公司新增专利申请2项,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28项,拥有已授权专利307件[31] - 公司正在推进与美国PNY公司的专利维权工作,涉及多项专利纠纷[34][35][36] - 美国PNY公司需向朗科科技支付许可费6,926,826美元,不包括利息[39] - 美国PNY公司需向朗科科技支付利息788,172美元[39] - 美国PNY公司需在裁决书签署后21天内总计支付7,714,998美元[39] - 朗科科技的美国专利US 6,829,672和US 7,788,447被无效前,美国PNY公司需就某一类产品缴纳许可费[39] - 朗科科技的美国专利US 8,332,585和US 8,074,024构成《和解协议》中的继续专利[39] - 美国PNY公司需在包括美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缴纳专利许可费[39] - 朗科科技的美国专利US 7,136,951不属于《和解协议》下的授权专利,美国PNY公司无需支付许可费[39] - 朗科科技的欧洲和日本同族专利构成《和解协议》下的授权专利[39] - 公司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案件受理费为341,800元[48] - 公司起诉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支出6,000元[49] - 深圳中院判决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万元[51] -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限公司,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终结[54] - 公司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及深圳晟玺环宇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10万元[55] - 公司成功获得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支付的赔偿金,具体金额未披露[60] - 公司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发明专利,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58] - 公司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60] - 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2万元[64] -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对广州友拓的赔偿额中的2万元承担连带责任[65] - 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与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威刚科技需在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赔偿金[58] -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书,广州友拓需停止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的行为[64] -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定书,查封、冻结广州友拓银行存款人民币1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63] - 广州友拓被判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20,000元[67][68] -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对广州友拓的赔偿额中的20,000元承担连带责任[68] - 一审案件受理费14,250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由朗科科技负担13,882元,广州友拓负担1,831元,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负担305元[67][68] -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0元,广州友拓负担2,700元,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负担300元[70][75] - 公司起诉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等单位侵犯专利权,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2万元[77]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公司对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等单位的诉讼案件[77] - 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正在审理中[77] - 公司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发明专利权,索赔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开支50万元[81] - 公司核心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将于2020年11月14日到期[87] - 公司专利运营业务对核心基础专利形成重大依赖,尚无有效措施应对专利到期失效后的经营风险[87] - 公司专利存在被宣告无效的风险,可能影响专利授权许可收入[122] - 公司在专利申请阶段加强前期检索和论证,减少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123] -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的专利权期满终止日为2019年11月14日,公司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124] - 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将现有专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并考虑通过第三方引进优质专利、专利申请或技术构思[125] 产品与技术 - 公司正在开发新款手机闪存盘项目,分别提供Micro-USB接口、Type-C接口以及Lightning接口的三款手机闪存盘新品[29] - 闪存产品及原材料芯片供应和价格波动较大,主要受3D NAND FLASH技术生产良率变动及市场需求变化影响[83] - 固态硬盘产品将朝着新接口协议、新产品形态、高速度、大容量方向发展,市场需求趋向多元化、个性化[86] - 低容量闪存盘市场需求增长减缓,价格竞争激烈,上游原厂商加大自有品牌产品产销[86] - 加密存储、安全存储、定制存储概念日益升温,相关领域市场机会逐步显现[86] - 云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威胁,行业存在市场持续缩小甚至被替代的风险[86] - 公司以固态硬盘产品线为重点突破口,拓展移动存储产品的新技术开发[117] - 云存储、云计算等新技术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威胁,可能导致主营业务持续下降[118] - 公司加大专利维权力度,积极开发闪存盘周边技术和产品[121] - 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市场优势地位明显,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未来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地位及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130] 供应链与客户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前5大供应商采购总额为133,348,154.32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60.34%[91]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前5大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为64,053,647.06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34.71%[91] -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前5大供应商采购总额为144,554,748.02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76.01%[91] -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前5大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为100,491,629.65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48.44%[91]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高,闪存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公司毛利率[116]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芯片和硬盘盘芯等,其购入价格以美元核算,人民币汇率波动可能影响公司成本控制[135] -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朗科主要从事贸易业务,贸易业务毛利率低,存在价格波动大、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136] 募投项目与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1,198.32万元,报告期内未变更用途[148] - 承诺投资项目总金额为21,338万元,实际投入9,254.03万元,未达到计划进度[151] -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因业绩下滑已终止[151] -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因业绩下滑已终止[151] - 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因专利申请量和授权数量未达预期,支出减少,项目已终止[151] - 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因业绩下滑和市场变化已终止[151] - 超募资金投向中,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各为10,000万元[151] - 公司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51] - 公司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但仍以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相关专利运营工作[151] - 公司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收到股权转让款23,100万元[154] - 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154] - 公司使用7,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54] - 公司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154] - 公司使用7,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54] - 公司使用15,200万元超募资金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154] - 公司将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20,1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存入新设立的专户[154] - 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3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154] - 公司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平安银行90天保本理财产品,实际收益为236,924.72元[157] - 公司继续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平安银行91天保本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75%,实际收益为187,210.43元[157] - 公司使用14,71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中国银行322天保本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2%,实际收益为4,178,446.03元[157] - 公司使用10,000万元(8,000万元超募资金和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平安银行180天保本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00%,实际收益为1,479,452.05元[157] - 公司继续使用10,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134天保本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80%,实际收益为1,050,958.9元[157] - 公司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42,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157] - 公司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中国银行180天保本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50%,实际收益为138.08万元[157] - 公司使用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177天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4.0%,实际收益155.18万元[160] - 公司使用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90天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3.45%,实际收益42.53万元[160] - 公司使用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91天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3.8%,实际收益47.73万元[160] - 公司使用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90天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4.1%,实际收益50.55万元[160] - 公司使用12,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181天保本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10%,实际收益243.98万元[160] - 公司使用8,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90天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4.05%,实际收益79.89万元[160] - 公司使用5,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90天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4.05%,实际收益49.93万元[160]
朗科科技(300042) - 2018 Q4 - 年度财报
2019-03-12 16:00
股权结构与股东信息 - 公司2018年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邓国顺21.63%、中科汇通21.00%、成晓华9.92%、王全祥9.27%、潇湘资本5.02%[14] - 公司主要股东邓国顺和成晓华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和8.80%,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认定标准[10] - 公司股东安图田木持股比例为6.52%,为公司第四大股东[10] - 公司股权结构自2015年4月起发生较大变化,股权分布更为分散[14] - 公司前三大股东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意见不一致[11] - 公司股东成晓华持股比例为16.5%,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3] - 公司股东邓国顺持股比例为23.13%,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3] - 公司股东王全祥及安图田木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3] - 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邓国顺21.63%、中科汇通21.00%、成晓华8.80%、安图田木6.52%、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潇湘丰盈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94%[17] - 中科汇通和成晓华分别向上海宜黎转让21.00%和3.93%的公司股份,上海宜黎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4.93%[19] - 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上海宜黎和邓国顺分别持股24.93%和21.63%,成为公司前两大股东[24] - 上海宜黎未在约定期限内向中科汇通和成晓华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不确定性[25] - 上海宜黎股权变更,股东变更为北京巧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2%)和北京太平山水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8%)[26][30] - 上海宜黎尚未支付的约3.5亿股权转让尾款,预计在2019年2月28日前分期支付[30] - 上海宜黎所持公司股份33,25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9%[31][33] - 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科汇通、成晓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33,312,658股,持股比例为24.9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74] -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宜黎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28,062,658股[74]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其中47个议案被主要股东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10]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9个议案被主要股东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10] - 公司自2014年2月至2018年12月,董事会审议的163个议案中有28个存在反对或弃权票,股东大会审议的54个议案中有5个存在反对或弃权票[21] 专利与知识产权 - 公司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与专利维权策略、市场竞争环境等密切相关,专利盈利模式存在不稳定性[34][35] -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将于2019年11月14日到期,公司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49][51] - 公司专利运营业务主要依赖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面临整体性、系统性风险[51][54] - 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潜力,争取将现有专利价值最大化,并考虑通过第三方引进优质专利优化专利池结构[51][54] - 公司在专利申请阶段尽可能做好充分调研与检索,使申请的专利技术符合未来技术发展方向[54] - 公司在与重点维权目标谈判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的[51][54] - 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304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62件[117] - 公司拥有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41项[117] - 公司“无线数据存储装置及方法”发明专利荣获国家第二十届中国专利优秀奖[117] - 公司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认证[117] - 公司核心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将于2020年11月14日到期[105] 财务与经营状况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9.669亿元,同比增长4.10%[89]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49.66万元,同比增长14.78%[89] - 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65.06万元,同比增长150.98%[89] - 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7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0.85万元[90] - 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1943.84万元,其中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969.98万元[95]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96,690.95万元,同比增长4.10%[112] - 营业利润为7,686.80万元,同比增长17.11%[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49.66万元,同比增长14.78%[112]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966,909,462.65元,同比增长4.10%[191]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收入为929,494,568.03元,占总营业收入的96.13%,同比增长4.02%[191] - 闪存应用产品收入为209,999,707.68元,同比下降42.07%[191] - 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产品收入为651,738,440.28元,同比增长43.65%[193] - 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为36,292,570.54元,同比下降10.27%[191] - 房屋租赁收入为37,414,894.62元,同比增长6.10%[191] - 国际地区收入为684,815,380.62元,占总营业收入的70.83%,同比下降1.18%[193] - 电子商务及商超收入为85,382,662.74元,同比增长66.92%[193] - 华南区收入为17,357,125.46元,同比增长199.85%[193] - 公司总营收为966,909,462.65元,同比增长12.36%[198] - 大客户(行业客户)营收为74,523,054.79元,同比增长15.71%[198] - 电子商务及商超营收为85,382,662.74元,同比增长6.51%[198] - 国际业务营收为684,815,380.62元,同比增长4.40%[198] - 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为36,292,570.54元,同比增长100.00%[198] - 闪存应用产品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50.37%,达到202,643片[199] - 移动存储产品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减少36.61%,生产量减少44.17%,库存量减少58.88%[200] - 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产品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66.33%,达到25,985,157片[199] - 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产品生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339.49%,达到4,754,299片[199] - 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产品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805.74%,达到1,453,004片[199] 产品与技术发展 - 公司以固态硬盘、存储卡产品线为重点突破口进行业务拓展,积极拓展移动存储产品的相关应用领域新技术[43] - 公司面临新技术替代风险,云存储、云计算等趋势性新行业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威胁[44] - 公司加大专利维权力度,积极关注半导体新存储器件的发展,提升在移动固态硬盘、无线存储等新技术上的开发能力[44] - 公司推出多款新产品,包括闪存盘U325、U276等,以及加密类新品如指纹加密闪存盘U628[113] - 公司积极开发基于PCIe协议M.2接口的固态硬盘新产品,如N910E、N930E[113] - 公司通过展会宣传和电商平台推广提升品牌形象和产品竞争力[114] - 公司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加强国际销售业务支持[116] 法律诉讼与专利维权 - 美国PNY公司应向公司支付许可费6,926,826美元,不包括利息[124] - 美国PNY公司应向公司支付利息788,172美元[124] - 美国PNY公司应在本裁决书签署后的21天内,向公司总计支付7,714,998美元[124] - 美国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确认仲裁员于2018年7月27日作出的《最终裁决书》有效[127] - 公司起诉旋极信息、农业银行及农行北海支行侵犯专利权,索赔6000万元[129] - 南宁中院判决旋极信息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129] - 案件受理费34.18万元由旋极信息负担[130] - 旋极信息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西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133] - 南宁中院重审后再次判决旋极信息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134] - 案件受理费341,800元由旋极信息负担[135] - 公司起诉鑫金凯侵犯专利权,索赔30万元及合理支出6000元[137] - 深圳中院判决鑫金凯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万元[142] - 案件受理费5890元由鑫金凯负担[142] -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鑫金凯未履行的判决[143] - 公司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发明专利,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144] -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再次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发明专利,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148] - 公司与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单位达成和解,威刚科技需在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赔偿金[149] -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收到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足额支付的赔偿金[153] - 公司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发明专利,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153]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查封、冻结广州友拓银行存款人民币1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155] - 广州友拓被判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20,000元[156][159][160][161] -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对广州友拓赔偿额中的20,000元承担连带责任[159][161] - 朗科科技起诉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等公司侵犯专利权,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2万元[166] - 朗科科技起诉三星中国等公司侵犯专利权,索赔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30万元[168] - 朗科科技撤回对天津三星的起诉[168] - 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撤回对三星中国的起诉,深圳中院裁定准许[171] - 公司于2018年2月24日撤回对三星中国的起诉,深圳中院裁定准许[172] - 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起诉速马铁客侵犯专利权,索赔210万元,后双方达成和解并撤诉[173] -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起诉精成科技和赛孚耐侵犯专利权,后与精成科技达成和解并撤诉[174] -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等五家公司侵犯专利权,索赔1050万元,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程序[178] -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起诉成丰电子侵犯专利权,索赔55万元,后与Sandisk达成协议并撤诉[179][180][181] - 深圳中院裁定冻结公司存款447970.13元,并查封成丰电子被诉侵权产品,后解除保全措施[183] 子公司与业务拓展 -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朗科主要从事贸易业务,存在价格波动大、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及监管不易等风险[64] - 公司已转让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该子公司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74]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和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74] - 公司与Kingst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签订专利授权许可协议,Kingston China Cooperatie U.A.为其关联公司[74] - 公司2018年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授权其生产、使用、销售闪存盘产品[186]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闪存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成本控制和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39]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高,主要依赖进口,人民币汇率波动可能影响采购价格和毛利率[63] - 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355.06万元,可能减少净利润约353.26万元[60] - 朗科大厦出租面积超过建筑面积的50%,不满足申请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资格的基本条件,存在被政府部门处罚的风险[60] - 公司已制定《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业务动态管理办法》,每月进行存货期末余额对账和不定期实地盘点[65]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应收款台账,并派专人跟进应收款的回款情况,未按时回款的事项将暂扣业务部门的销售提成[65] -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每周与客户进行沟通并监控客户经营状况,以控制应收账款回款风险[65] - 公司内审部每月对香港朗科进行月度审计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65] 公司基本信息与披露 -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了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和公司信息[79][82][83]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朗科大厦16、18、19层[84] - 公司股票简称为朗科科技,股票代码为300042[84] - 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卫,董事会秘书王爱凤,证券事务代表邵凯真[84][85]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86]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86]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77][87]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为http://www.netac.com.cn和http://www.netac.com[84] - 公司电子信箱为ir@netac.com[84][85] - 公司年度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86] 股东分红与资本运作 - 公司计划以13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68] 技术人员与研发 - 公司技术人员流失频繁,主要由于自主研发不足和薪酬福利缺乏竞争力[108] 专利授权与许可 - 专利运营业务实现专利授权许可收入3,629.2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27%[117] - 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项,新增专利申请15项,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27项[117]
朗科科技(300042) - 2018 Q3 - 季度财报
2018-10-19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981,104,198.6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09%[7]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3,346,965.6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73%[7]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85,272,726.7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2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690,213,176.0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2%[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50,151.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2,788,131.8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1%[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17,096.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9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0,882,606.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9%[7]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032.8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31%[7]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1171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3.0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3203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6.73%[7]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494.27万元,上升50.18%[16] - 存货较年初增加2225.84万元,上升61.79%[17]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674.91万元,上升83.58%[17] - 2018年1 - 9月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04.80万元,上升31.54%[19] - 2018年1 - 9月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8290.00万元,上升195.43%[20] - 公司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981,104,198.63元,期初余额为951,698,875.14元,增长约3.09%[106]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739,257,423.52元,期初余额为703,677,539.69元,增长约5.06%[105]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241,846,775.11元,期初余额为248,021,335.45元,下降约2.49%[106]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47,757,233.00元,期初余额为43,128,035.70元,增长约10.73%[107]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933,346,965.63元,期初余额为908,570,839.44元,增长约2.73%[107] - 母公司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917,573,515.79元,期初余额为933,074,442.53元,下降约1.66%[109] - 母公司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667,475,886.67元,期初余额为676,283,097.74元,下降约1.30%[109] - 母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250,097,629.12元,期初余额为256,791,344.79元,下降约2.61%[110] - 母公司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75,388,521.37元,期初余额为96,151,736.47元,下降约21.60%[110]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842,184,994.42元,期初余额为836,922,706.06元,增长约0.63%[111] - 本报告期合并营业总收入2.85亿元,上期为2.37亿元,同比增长20.37%[112] - 本报告期合并营业总成本2.69亿元,上期为2.25亿元,同比增长19.35%[112] - 本报告期合并净利润1565.02万元,上期为1384.02万元,同比增长13.08%[114] - 本报告期母公司营业收入1.03亿元,上期为1.08亿元,同比下降4.30%[117] - 本报告期母公司净利润1012.99万元,上期为1054.41万元,同比下降3.93%[118] - 年初到报告期末合并营业总收入6.90亿元,上期为7.25亿元,同比下降4.82%[120] - 年初到报告期末合并营业总成本6.53亿元,上期为6.94亿元,同比下降5.89%[120] - 年初到报告期末合并净利润因数据未完整给出无法准确计算同比情况[120]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1171元,上期为0.1036元,同比增长13.03%[115] - 本报告期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758元,上期为0.0789元,同比下降3.93%[119] -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53,226,316.53元,上年同期为42,413,741.89元[122] -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42,788,131.80元,上年同期为36,661,035.27元[122] -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3,363,994.39元,上年同期为 - 3,209,558.08元[122] -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46,152,126.19元,上年同期为33,451,477.19元[123] - 母公司2018年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01,220,974.04元,上年同期为310,781,591.17元[125] - 母公司2018年年初到报告期末净利润为26,638,288.36元,上年同期为23,497,303.81元[126] - 公司2018年年初到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739,698,523.26元,上年同期为720,305,044.96元[127] - 公司2018年年初到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739,576,490.45元,上年同期为759,649,635.55元[127] - 公司2018年年初到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032.81元,上年同期为 - 39,344,590.59元[127] - 公司2018年年初到报告期末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730,000,000.00元,上年同期为247,100,000.00元[1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741,813,874.69元,上期为257,131,248.77元[128][12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751,233,805.27元,上期为424,934,887.87元[128][1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9,419,930.58元,上期为 - 167,803,639.10元[128][12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052,186.88元,上期为21,276,359.81元[128][1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22,386,370.27元,上期为21,408,158.54元[128][1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21,334,183.39元,上期为 - 131,798.73元[128][1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386,441,885.33元,上期为342,168,996.71元[1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374,855,004.38元,上期为376,743,490.61元[1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1,586,880.95元,上期为 - 34,574,493.90元[12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17,233,053.57元,上期为 - 204,110,841.08元[131]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828,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1] - 前十大股东中,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93%,持股数量33,312,658股;邓国顺持股比例21.63%,持股数量28,900,000股[11] - 2017年12月中科汇通向上海宜黎转让28062658股,占总股本21.00%;成晓华转让5250000股,占总股本3.93%[23] - 上海宜黎未支付的3.5亿尾款将在2019年2月28日前分期支付[25] -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27] - 邓国顺、高丽晶、王荣期末限售股数分别为21675000股、35596股、18984股[14]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1,905,525.80元,其中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1,812,374.69元[8] 借款相关事项 - 公司将借给香港子公司的2000万元借款额度延期1年,3000万元借款额度延期2年,年利率均为4%[28] 专利诉讼相关 - 公司起诉旋极信息等三被告侵犯发明专利权,请求赔偿经济损失6000万元[31] - 南宁中院一审判决旋极信息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案件受理费34.18万元由旋极信息负担[32][33] - 广西高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南宁中院重审[33] - 南宁中院重审判决旋极信息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案件受理费341,800元由旋极信息负担[34][35] - 旋极信息于2018年8月13日提交上诉状,案件尚未进入二审审理程序[36][37] - 公司与美国PNY公司签署《和解协议》,PNY公司违反约定,公司提请仲裁[37] - 2013年11月8日美国PNY公司向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提起确认之诉,2015年12月16日法院裁定纠纷属仲裁范围[38] - 2016年12月13日美国PNY公司向美国夏威夷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公司,后修改诉讼请求[39] - 2018年3月29日夏威夷地方法官决定将案件移送至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审理[39] - 2018年8月2日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法官支持公司驳回PNY公司部分诉讼请求的动议[40] - 美国PNY公司应向公司支付许可费6,926,826美元,利息788,172美元,总计7,714,998美元[42] - 公司起诉鑫金凯侵犯发明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支出6,000元[44] - 深圳中院判决鑫金凯停止侵权,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万元[45] - 公司起诉威刚科技等侵犯发明专利权,针对不同产品的诉讼请求均为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10万元[46][47][48][49] - 2017年10月6日的部分最终裁决是本次最终裁决的组成部分[42] - 美国PNY公司需继续提交许可费报告并支付许可费用[42] - 美国PNY公司应在裁决书签署后21天内支付款项[42] - 公司于2016年1月8日起诉鑫金凯,2018年7月2日收到判决书[44][45] - 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起诉威刚科技等多起案件[46][47][48][49] - 2016年5月25日深圳中院受理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发明专利权系列诉讼案件[50] - 公司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每个案件请求被告一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合理支出5万元,共4个案件[52][53][54][55] - 2016年7月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系列诉讼案件[56]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驳回广州友拓对管辖权的异议,广州友拓上诉后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57]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查封、冻结广州友拓银行存款1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57] - 2017年4月21日公司参加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关于起诉广州友拓等案件的开庭审理[58] - (2016)粤73民初1027号判决广州友拓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2万元,朗科科技负担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14189元,广州友拓负担1831元[59] - 广州友拓需在判决生效后停止侵犯朗科科技发明专利权产品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行为,且需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20,000元,涉及(2016)粤73民初1028、1029、1030号判决[60][61][62] -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对广州友拓在(2016)粤73民初1028、1030号判决的赔偿额中的20,000元承担连带责任[60][62] - (2016)粤73民初1028号案件受理费14,250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朗科科技负担13,882元,广州友拓负担1,831元,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负担305元[60] - (2016)粤73民初1029号案件受理费14,250元,财产保全费1,77
朗科科技(300042) - 2018 Q2 - 季度财报
2018-08-24 16:00
股东持股与控制权相关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邓国顺、成晓华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8.80%,二人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能认定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8] - 2014年6月11日商讨会,成晓华认为自己持股16.5%,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国顺认为成晓华、王全祥为实质共同实际控制人[9][10]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成晓华、王全祥、潇湘资本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9.92%、9.27%、5.02%,五大股东同意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1]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成晓华、安图田木、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潇湘丰盈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8.80%、6.52%、4.94%[13] - 2017年2月,前五大股东回函,邓国顺称无法判断公司是否有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确认不是实际控制人[13]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60万股,前三大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成晓华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8.80%[13] -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三大股东上海宜黎、邓国顺、成晓华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21.63%、4.87%[16][19][20] - 2017年12月,中科汇通向上海宜黎转让28062658股,占总股本21.00%;成晓华向上海宜黎转让5250000股,占总股本3.93%,2018年1月11日完成过户[15][19][20] - 本次股份转让后,上海宜黎持股33312658股,持股比例24.93%成第一大股东;中科汇通不再持股;成晓华持股6500400股,持股比例4.87%,不再是5%以上股东;邓国顺持股比例21.63%为第二大股东[15][20] - 2018年3月,公司认定2017年12月31日和目前均无实际控制人[15] - 王全祥首发上市时直接持股比例为4.2889%,通过安图田木间接持股比例为7.2313%,共计持股比例为11.5202%,目前已全部减持完毕[52]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情况 - 2010年9月至2014年2月,董事会审议通过140个议案,邓国顺、钟刚强、王荣对其中47个议案反对或弃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7个议案,邓国顺对其中9个议案反对或弃权[8] - 2014年2月至2018年6月,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审议155个议案,28个有董事反对或弃权;股东大会审议52个议案,5个有主要股东反对或弃权[17][18] 股份转让相关风险 - 2018年4月,公司获悉上海宜黎未按时向中科汇通和成晓华支付股权转让款,若未达成一致,上海宜黎持股存在不确定性[21] - 2018年5月16日,上海宜黎与中科汇通、成晓华约定3.5亿尾款在2019年2月28日前分期支付,协议履行存在不确定性[23] 公司业务模式与风险 - 专利盈利是公司重要业务模式,但专利申请、诉讼周期长、费用高,盈利不稳定[24]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高,闪存价格波动会影响成本控制和毛利率,价格下跌有存货跌价风险,上升有采购困难和成本增加风险[26] - 公司所属行业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快,若研发不足,核心技术优势可能被替代,影响经营业绩[28] - 云存储等新行业威胁移动存储行业,公司主营业务有持续大幅下降风险[29] - 公司专利运营中,专利可能被宣告无效,需积极应对并做好前期工作减少风险[31][32] -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申请于1999年11月14日,只剩1年多到期,专利运营业务依赖该专利,面临整体性、系统性失效风险[34] - 专利申请周期长,公司研发和技术创新不足,主要专利及专利池面临失去商业价值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37] - 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有市场优势,但行业竞争激烈,若不能保持领先,将面临市场地位和毛利率下降风险[39]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高,主要原材料进口以美元核算,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会影响成本控制和产品毛利率[44] - 香港朗科从事贸易业务,毛利率低,存在价格下跌损失、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和难以监管等风险[45] 公司应对风险措施 - 公司将加强专利授权模式宣传,合适时设计固定许可方案增加主动缴费数量[25] - 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注价格适时采购,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成本,调整销售策略[26] - 应对技术创新不足,公司以固态硬盘等产品线为突破口拓展业务,开展精品升级,拓展新应用领域和加密产品研发[28] - 应对新技术替代,公司加大专利维权,研发周边技术产品,评估新技术新产品,提升开发能力和产品迭代[30] - 公司应对产品风险的措施包括开发新产品、优化现有产品、拓展新兴市场、加强供应链管理等[40] - 公司应对香港朗科风险的措施包括加大日常管控、独立核算、严格控制库存、管控应收款等[45][46] 公司资产减值与利润影响 -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478.38万元,若不能通过申报,将减少净利润约371.76万元[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朗科科技,代码300042,上市于深圳证券交易所[57]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魏卫[57] - 董事会秘书为王爱凤,证券事务代表为邵凯真[58] - 联系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朗科大厦16层,电话0755 - 2672 7600,传真0755 - 2672 7575,电子信箱ir@netac.com[58] - 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59] -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报告期无变化[60] - 公司注册情况报告期无变化[6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404,940,449.3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02%[6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37,979.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2%[6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636,346.6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60%[62]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63,612.0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32%[62]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2031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8.91%[62]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954,170,796.69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26%[62]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5,315,186.72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74%[62]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9,501,633.30元,其中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9,692,648.67元[66]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94.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02%[78] -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3380.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08%;利润总额3375.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3.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2%[78]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04,940,449.32元,同比减少17.02%;营业成本351,623,780.06元,同比减少20.92%[105] - 销售费用10,579,542.43元,同比增加34.15%;管理费用19,707,167.37元,同比增加16.80%[105] - 财务费用 -328,661.58元,同比减少88.25%;所得税费用6,615,918.04元,同比增加79.23%[105] - 研发投入7,398,404.51元,同比增加2.4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63,612.07元,同比增加85.32%[105][1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47,821.79元,同比减少875.5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47,086.98元,同比减少100.00%[106] - 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136,973,209.60元,占总资产14.36%,较上年同期末减少14.05%[111] - 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60,973,951.29元,占总资产6.39%;存货56,826,110.13元,占总资产5.96%[111]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营业收入386,645,749.35元,同比减少17.83%;房屋租赁营业收入18,294,699.97元,同比增加4.97%[108] - 专利授权许可收入17,710,702.83元,同比增加80.50%;闪存应用产品营业收入114,392,954.52元,同比减少37.92%[108] 专利相关情况 - 公司新增外观专利授权7项,新增专利申请4项[81] - 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18项,拥有已授权专利301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61件,另有已提出申请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12件[81] -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37项[82] - 2006年2月公司以侵犯美国发明专利“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装置”专利权为由对美国PNY公司提起诉讼,2008年2月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后美国PNY公司违约,公司提请仲裁[83] - 2013年11月美国PNY公司向公司提起确认之诉,2015年12月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裁定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发生的纠纷属于仲裁范围,案件正依照有关程序处理[84] - 2016年12月13日美国PNY公司起诉公司,请求多项专利无效、《和解协议》无效及赔偿等[85] - 2018年3月29日夏威夷地方法官决定将案件移送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审理[85] - 2018年8月2日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法官支持公司驳回美国PNY公司修改后诉讼请求1 - 3项,不支持4 - 9项[86] - 2017年10月10日美国仲裁员部分最终裁决美国PNY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向公司缴纳许可费等内容[87] - 2018年7月28日美国仲裁员裁决美国PNY公司向公司支付许可费6,926,826美元、利息788,172美元,总计7,714,998美元[88] - 2016年1月8日公司起诉鑫金凯侵犯发明专利权,请求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支出6,000元[90] - 2016年9月28日深圳中院组织起诉鑫金凯案的证据交换,9月29日开庭审理[91] - 2017年3月17日深圳中院再次组织起诉鑫金凯案的证据交换,3月20日开庭审理[91] - 2018年8月2日公司向新泽西地区法院提交确认《最终裁决书》的申请[88] - 2018年深圳中院判决被告鑫金凯停止侵害公司发明专利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万元[91] - 公司起诉三星中国、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九机网侵犯发明专利权,请求判令停止侵权行为,三星中国、惠州三星和天津三星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30万元[92] - 2017年8月3日公司申请撤回对天津三星的起诉,9月20日申请撤回对三星中国的起诉[92][93] - 被告惠州三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94] - 2018年2月24日公司申请撤回对本案的起诉,4月27日获准许,案件终结[94] - 公司起诉速马铁客侵犯发明专利权,请求判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96] - 2017年12月8日公司与速马铁客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12月15日申请撤诉,2018年4月13日获准许[96] - 公司起诉精成科技、赛孚耐侵犯发明专利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12月7日立案受理[97][98] -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因与精成科技达成和解申请撤诉,2018年1月15日获准许[98] - 2018年2月8日公司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授权其使用一系列专利[99] - 公司起诉威刚科技、深圳前海威晟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请求判令停止侵权行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10万元,案件于2018年8月7日进行证据交换、8月8日开庭审理[100] - 公司起诉五被告侵犯发明专利权,请求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开支50万元[10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净额为61,198.32万元,报告期投入为0,累计投入24,651.91万元[11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比例为0.00%[114] -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540.45万元,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为44,000万元[114] -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承诺投资2,116万元,累计投入315.99万元[117] -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承诺投资6,689万元,累计投入1,772.35万元[117] - 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