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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3000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 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 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1 /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 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 ...
上海凯宝(3000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1 / 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 规范总 经理的行为,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 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 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 7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
上海凯宝(3000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1 第二条 股东会性质: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 或者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 第一章 | 总 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 | 1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集 | | 2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3 | | 第五章 | 会议登记 | | 5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召开 | | 7 | | 第七章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9 | | 第八章 | 股东会记录 | | 13 | | 第九章 | 其 他 | | ...
上海凯宝(3000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五) 会议通知的日期。不定期会议召开的通知应至少包括上述第(一)、(三) 项内容。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 ...
上海凯宝(3000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公司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 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 发布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公司 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为信息 披露指定报纸,公开披露的信息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披露。 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上述指定媒体, 不得以 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不得以 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2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简单清晰、通俗 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 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 ...
上海凯宝(3000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 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除非经过培训并得到明确授权,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 工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的发言不代表公司。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1 / 4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 ...
上海凯宝(3000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 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 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 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 可以直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并且在本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职责和程序,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 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 ...
上海凯宝(30003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 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 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 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以提案的方式 书面提出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 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公开 ...
上海凯宝(3000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1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在股东会、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4] - 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4] - 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5] 交易限制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监管与责任 - 公司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16] - 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报告披露[17] - 深交所对人员股份交易有监管及问询权[17] 股份锁定 - 结算公司根据申报锁定董事、高管名下公司股份[19] - 多个证券账户应合并[19] - 涉嫌违规交易股份可被锁定[19] - 离任后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20]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高管违规将受深交所、证监会及公司处分[23]
上海凯宝(300039)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5-10-28 12:11
财报相关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第三季度报告》[2] - 《2025第三季度报告》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