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3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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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30003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新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新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
新宙邦(300037)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规范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期货套期保值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子公司不得进行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和产品 价格等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公司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 ...
新宙邦(300037)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 务需要,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 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仅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 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金融衍生品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所开展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得开展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二章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 控制风险,建立健全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 ...
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新宙 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 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 ...
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一名独立 ...
新宙邦(30003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充分发挥内部审 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上述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与咨询活 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 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 ...
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实 公司环境、社会、治理(ESG)工作,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ESG事项等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两名。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 ...
新宙邦(3000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 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 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 ...
新宙邦(300037) -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津贴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 1、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请的、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2、非独立董事:指公司董事会中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 (一)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独立 ...
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员[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13]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5] - 督促存在内控重大缺陷公司做好后续整改与内部追责等工作[16]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等[15] 内部审计相关 - 内部审计部门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2] - 公司内部审计和财务相关部门负责人需向审计委员会提供书面资料[17]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召开前至少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或紧急情况经同意可豁免[1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人列席[23]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6] 细则相关 - 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参照法规修订[22]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