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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3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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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2 11:14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2024 年期 初占用资 金余额 2024 年半 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 金额 (不含利 息) 2024 年 度半年占 用资金的 利息(如 有) 2024 年度 半年偿还 累计发生 金额 2024 年半 年度期末 占用资金 余额 占用形成 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 - - - - 前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 - - - -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 - - - - 总计 - - - - - | | | | | | 2024 年半 | 2024 年 | 2024 年半 | 2024 年半 | | 往来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 | | 往来方与上 | 上市公司核 | 2024 年期 | 年度往来 | 半年度往 | 年度偿还 | 年度期 ...
*ST新宁: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2 11:1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0日14:30召开[1] - 网络投票9月10日9:15 - 15:00,交易系统投票分三段[2] - 股权登记日为9月4日[2] 会议地点与登记 - 现场会议在河南郑州兴邦大厦9楼会议室[2] - 现场会议登记9月5日8:30 - 17:00,地点昆山[7] 审议议案 - 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等议案[4] 投票相关 - 所有议案为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关联股东大河控股回避表决[5] - 投票代码350013,简称为新宁投票[14] 登记表要求 - 填股东姓名等信息,承诺真实准确[23] - 已填登记表登记截止前信函或传真送达[23]
*ST新宁: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8-12 10:34
股票情况 - 2024年8月9、1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30%触及异常波动标准[2] - 异常波动期间大股东等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4] 公司现状 -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 - 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3] 信息披露 - 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需更正、补充[3] - 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3][5] 股票发行 - 2024年3月22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6] - 相关文件于4月15日等时间在巨潮资讯网披露[6] - 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证监会同意注册,结果和时间不确定[6]
*ST新宁: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9 10:52
申报进展 -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1] - 于2024年4月15日、5月15日、8月8日披露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文件[1] - 近日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修订更新[2] 发行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3] - 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获得注册决定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3]
*ST新宁: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4-08-09 10:22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原金控持股33,202,650股,持股比例7.43%[10][19]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东振越持股22,336,311股,持股比例5.00%[10][19]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大河控股持股6,050,000股,持股比例1.35%[10]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2名,为中原金控和京东振越[10][11][12] - 2022年12月26 - 27日,曾卓持有的36300000股公司股份公开拍卖,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13%[19] - 2023年2月22日,曾卓持有的363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13%)完成过户登记[20] 业务资质 - 昆山物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4.03.11,有效期至2030.07.01[13] - 昆山新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3.11.14,有效期至2031.11.13[13] - 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4.04.23,有效期至2028.06.19[14] 子公司情况 - 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新宁物流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100%[17] - 苏州新宁公共保税仓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新宁物流出资51万元,出资比例51%[18][19] 关联交易 - 2024年1 - 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22.60万元、698.56万元、1037.38万元、370.88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56%、1.92%、1.91%、3.36%[33] - 2024年1 - 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公司经常性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134.69万元、711.96万元、8684.11万元、2516.6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86%、13.03%、1.72%、1.12%[36][37] - 2022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安徽皖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3%股权转让给大河控股,交易金额为4953万元[41] 借款与展期 - 2023年3月公司向中原金控及大河控股各借入1.05亿委托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6.5%,借款期限6个月,可延期6个月[42] - 2024年3月28日中原金控同意将1.05亿元贷款展期至2024年12月31日,新宁物流定增资金到账10个工作日内偿还,否则按未偿付款项0.02%/日支付违约金[43] - 2024年3月29日大河控股同意将1.05亿元贷款展期至2024年12月31日,新宁物流定增资金到账10个工作日内偿还,否则按未偿付款项0.02%/日支付违约金[44] - 2024年1月22日,大河控股、中原金控分别向公司提供2000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8%,期限12个月[45] 应收账款与坏账 - 2024年3月末,公司对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172.12万元,坏账准备1499.83万元[50] - 2023年末,公司对合肥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79.68万元,坏账准备12.10万元[50] - 2022年末,公司对京东振越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汇总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3.31万元,坏账准备35.68万元[51] 应付账款与合同负债 - 2024年3月末,公司应付香港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账款期末账面余额293.39万元[52] - 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中京东振越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汇总期末账面余额80.93万元[53] 未来展望 - 本次发行完成后,大河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将成为间接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将成为实际控制人[59] - 河南投资集团和大河控股承诺五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65] 租赁情况 - 发行人下属企业多处房产有租赁,包括不同地点、面积和租赁期限[69 - 76] - 发行人下属企业租赁10处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面积合计32,220.19㎡,占租赁房产总面积的12.91%[78][79] - 发行人下属企业1处转租房产未取得所有权人同意转租证明文件,面积5,472.00㎡,占租赁房产总面积的2.19%[79] 知识产权 - 公司拥有注册号为11796493、11796382、11784727的商标,有效期至2034.05.06[80] - 公司拥有名为“一种电子商务物流用智能化仓储系统”的发明专利,专利号2022107980359,授权公告日为2024.06.21[81] 资金冻结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被冻结银行账户9个,涉及冻结资金累计10,645,863.76元人民币[86] 税收政策 -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25%、20%、17%、15%;增值税税率有3%、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有1%、5%、7%[91] - 公司下属多家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94] - 公司下属企业江苏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95] - 公司下属企业武汉物流于2021年11月15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95] - 鼓励类产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企业重庆物流、成都捷通本期享受此项优惠[96][97]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下属企业江苏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期享受此项税收优惠[98] 财政补贴 - 2024年1 - 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财政补贴合计分别为440.44万元、1591.03万元、1532.62万元、2461.78万元[101] 法律诉讼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诉深圳新宁、新宁物流案,最高法判决深圳新宁支付赔偿款2.12875442亿元,新宁物流承担连带责任[106]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新宁、新宁物流案,一审判决深圳新宁支付财产损失赔偿款698.4444万元[109] - 南昌欧菲诉深圳新宁、珠海冠宇案,一审判决珠海冠宇赔偿551.42万元,珠海冠宇上诉请求无需赔偿[112] - 深圳新宁等诉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案,诉讼请求欠款3405.87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115] - 亿程信息诉新宁物流等案,诉讼请求赔偿损失1297.91万元及利息[119] 营业收入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13亿元[111][114][120]
*ST新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08-09 10:2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3-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八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河南 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或"发行人")的 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上市保荐书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ST新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4-08-09 10:2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八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或"天风 证券")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 ...
*ST新宁: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2024-08-09 10:2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Xinning Modern Logistics Co., Ltd.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八大街 160 号附 60 号 728 室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八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9 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 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 ...
*ST新宁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08-09 10:1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八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或"天风 证券")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 ...
*ST新宁_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
2024-08-09 10:1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下滑38.04%[6]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15,626.10万元[6] - 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1,239.98万元,仓储业务及相关配套物流服务业务收入占98%[8][9] 财务状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 135,358.94万元[5]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 - 13,666.59万元[5]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为21,036.14万元,流动负债为61,120.29万元,资产负债率120.37%[7][8]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一年内需偿还的有息负债余额约21,045.50万元[7] - 全资子公司因火灾事故诉讼未支付赔偿款等合计约21,434.83万元[7]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4,389.44万元,其中未受限的货币资金为3,232.05万元[7] 历史变更 - 2010年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的6,000万股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注册资本增至9,000万元[50] - 2014年原股东股份转让,公司性质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50] - 2014年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的9,000万股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注册资本增至18,000万元[51] - 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交易总额720,000,000元[51][52] - 2019年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的297,791,410股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注册资本增至446,687,115元[53] - 2022年公司全称和注册地址变更[53] 未来展望 - 公司拟向大河控股发行股票,拟募资41,876.9171万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69] 诉讼与借款 - 2023年3月公司向关联方借入2.1亿元用于归还银行逾期贷款,借款展期至2024年12月31日[61][62] - 公司诉讼赔偿清偿方案分五期,前三期已付款,后续两期有支付安排[63] 会计政策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73]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74]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部分境外子公司选择经营所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75] 资产核算 -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30][132] - 固定资产按不同类别有不同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159] -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160] 收入确认 - 仓储物流服务按不同业务依据相关单据和数量确认收入[192][194] - 卫星定位导航业务销售商品交付并验收后确认收入,运营服务按进度确认收入[194] - 软件定制开发服务在交付、安装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195] - 技术开发服务按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进度或客户验收情况确认收入[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