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0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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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2-28 10:47
人员任期与限制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4] 人员聘任与解聘 -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有特定不良情况公司应披露信息[6]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9] - 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建议,解聘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建议[9] - 提前解聘总经理需召开董事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0] 人员辞职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聘期届满前辞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9] - 总经理辞职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批准前应继续履职[12] - 总经理辞职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应消除影响并担责[12] 总经理职责与报告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14] - 总经理定期报告每年一次,报告公司发展规划等[22] - 特定情况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22][23] - 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4] 总经理办公会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一般每月月初召开[26] - 公司办公室提前两天征集议题,提前一天发通知[27] -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8] - 副总经理可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可提请解聘或聘任分管业务人员[18] 财务负责人职责 - 财务负责人协助管理财务,拟订制度,完成报告编制等[19] 人员绩效与细则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由董事会考核[30] - 本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中晶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3-12-28 10:47
行为规范 - 规范适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和信披工作[2] - 不得利用多种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5] 独立性要求 - 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7]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性[8] 交易与股份规定 - 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有偿原则[13] - 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特定期间不得买卖[15] 声明与承诺 - 应在首发上市前或控制权变更后一月内签署声明及承诺书[19] - 声明事项变化应在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22] 其他要求 - 本规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
中晶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 ...
中晶科技:预算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预算编制 - 财务部10月底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大纲启动流程[11] - 预算管理小组11月提出年度经营目标并分解[11] - 采用固定预算法,方案由预算表和编制说明组成[13] 预算执行与调整 - 年度预算细分为月度和季度预算分期控制[15] - 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调整预算需提建议[18] - 预算调整一般每年7月进行一次[20] 预算考核与制度生效 - 预算考核包括指标和工作质量考核[22] - 预算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薪酬考核[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7]
中晶科技: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曹珏女 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曹珏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2023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曹珏女士,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7 月,就职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人事部专员、 主管、副部长;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2 月,就职于长兴太湖龙之梦长峰酒店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副总助理;2019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 有限 ...
中晶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 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投 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 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
中晶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 ...
中晶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8 10:47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 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 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 | --- | --- | |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 | 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 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 | 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 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 | 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 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 |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 |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 |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 |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 | 限制。 | 他情形的除外。 |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 ...
中晶科技: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 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 务规则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或传播的机构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详见《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相关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述的特定对象来 ...
中晶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