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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0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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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28 10:47
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保障公司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郑伟 梁先生、蒋委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审议通过后,将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 ...
中晶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28 10:47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 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 ...
中晶科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若 ...
中晶科技:合同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 理,减少经济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济活动交易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管理一律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 称的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合同一方,签署的下述合同: (一)销售、采购合同; (二)授信、借贷合同; (三)担保合同; (四)对外投资合同; (五)赠与或受赠资产签订的合同; (六)债权、债务重组合同; (七)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产生影响的其他合同。 公司与下属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也应遵照本制度。 第四条 合同作为明确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故凡在经营管理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的,除特殊情况外,均 应签订合同。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六条 公司设法务部,法务部是公司的合同管理部 ...
中晶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1)
2023-12-28 10:47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寿涌毅 作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 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 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
中晶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 ...
中晶科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 ...
中晶科技:印章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印章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管理和使用[3] - 印章刻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归口办理,审批权限不同[8][10] 印章保管 - 公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人事部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门保管[12] 印章使用 - 用印须遵循审批程序,各部门流程不同[14][15] - 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用财务章无需此程序[18] 印章停用 - 停用情形包括公司更名、损坏、遗失或被窃[21][22][2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中晶科技:公司章程
2023-12-28 1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4.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63.3516万元,股份总数为10063.3516万股[10][22] - 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成立,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5030万股[22]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徐一俊、徐伟、黄笑容、张明华、郭兵健、周恩华分别认购股份及占股本比例[22] - 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征集股东权利[3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36] - 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40]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关数据50%以上且满足一定金额需审议[4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2] - 单笔担保额等多种担保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等情况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披露[66][6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6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候选人[71][7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等情况,股东大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75] 董监高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兼任高管董事不超总数1/2[81][82]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89] - 审计委员会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须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91]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相关提议和通知规定[115][116][1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9]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5]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6][117][118] 财报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124]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124]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1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0] - 重大投资计划等累计支出标准及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规定[134][135][136]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47][14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关权利[155][156][15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1]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1] - 控股股东定义[170] - 公司、股东等涉及章程规定纠纷先协商,不成则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171]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1]
中晶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28 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 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规 定。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 审慎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