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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00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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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02
担保决策流程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不足则交股东会表决[7]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须出席股东半数以上通过,关联担保关联股东回避[8][10] 需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 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的担保[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8]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8] - 十二个月内担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8] 担保限制与管理 - 累计担保总额不得超最近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11] - 被担保人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及附件[12] - 债务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需履行程序[20] 监督与问责 - 定期指定部门对担保业务监督检查[18] - 违反规定按《内部问责办法》问责[18] 办法规定 - 办法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批准[21]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抵触国家法规按国家规定办理,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2]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3]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有计算公式[1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8][10] 文件保存与报告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8] 改聘相关 - 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改聘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16] - 拟改聘需在公告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6]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过程,违规报告董事会[18] - 选聘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8] - 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变更时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等[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1] - 制度与国家法律或修订后公司章程不一致按规定执行[22] - 制度“以上”含本数[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3]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02
审计室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室,配备负责人和专职审计人员[6] 工作范围与报告 - 审计室工作涵盖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等环节[8] - 需每季度提交季报,年度结束提交年报[10] 工作流程 - 外勤结束前1周被审计单位回复确认书[12] - 外勤结束后5个工作日发意见稿,1周内回复[12] - 计划外项目需审计委员会或董事长批准启动[13] 审计机构权限与原则 - 有检查、监督、调查取证、资料查阅和舞弊调查权[14][16] - 内审人员以“独立、客观、公正”等为原则[17] 违规处理 - 违规按《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处理,严重犯罪移交司法[20] - 阻挠审计等属违规[22] - 不回复确认书与意见稿、拒不整改属违规[22]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抵触时以法律文件为准[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批,自公布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5][26]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02
捐赠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5] 捐赠类型与财产 - 对外捐赠类型分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9] - 可用于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12] - 生产经营需用主要固定资产等不得用于捐赠[12] 捐赠审批 - 500万以下捐赠经总经理批准[13] - 500 - 1000万捐赠经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1000万以上捐赠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3] 捐赠流程 - 对外捐赠由经办部门拟定方案等按规定审批执行[14] - 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需呈报公司审核批准[11] 违规处理 - 擅自捐赠等违法违纪行为将视情节处理[16]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1:02
会议召开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可现场或电子通讯结合[4]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 会议组织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5]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5] 会议决策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7] - 特定事项需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8] 会议记录 - 会议应制作记录,至少保存十年[8] 其他要求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提供条件并承担费用[9] - 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述职报告应含会议工作情况[11]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02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5] 投资原则 - 对外投资管理遵循合法、防风险等原则[7][8] 决策审批 - 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决策机构,战略委提供建议[10] - 对外投资审批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经多环节审查[12][17] 投资监管 - 财务部门全面记录核算,收益及时入账[16][17] - 管理部门全程监督,可调整预算[18] - 董事会定期了解进展效益,追究未达标责任[21] 责任追究 - 弄虚作假、审查不严致损失的相关人员担责[21]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0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 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 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实际情 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 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 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 第 ...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1: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5] 工作内容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10年[1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5 11:02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 - 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0]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0]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及时披露[14][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5][18] 信息披露义务与程序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7]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时应履行披露义务[17]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董事违规将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换处分[39] - 内部人员违规未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给予批评等处分[39] - 内部人员违规致信息披露违规且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给予降职等处分[39] 信息管理与档案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管理[33]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需建完备档案[37] 办法相关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3]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4]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02
制度基本信息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11月[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4][25] 管理原则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等[5]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九方面[8] 沟通渠道与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8]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由专人负责,号码变更及时公布[9] 平台规定与审核制度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有多项规定[9][10] - 建立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11] 现场参观与信息披露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2]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说明会安排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14] 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制定和检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6] 工作主要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八项[17] 禁止情形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八类情形[18] 协助机构与人员素质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19]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等素质[20] 档案与报告公布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0][21]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及时公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