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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资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1 08:12
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8月12日至8月21日在指定网站公示且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 [2] 激励对象合规性核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任职情况等资料 [2] - 确认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包括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行政处罚等六类情形 [2][3] - 激励对象排除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 [3] 激励计划合法性结论 - 董事会与监事会认定激励对象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3] - 列入名单人员符合法律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
优彩资源(00299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2025-08-21 07:47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8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 - 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激励对象名单[2] - 2025年8月12日至21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期满无异议[3] 激励对象条件 - 激励对象近12个月无违规及不适当情形[6] - 激励对象无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激励情形[6] - 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7]
优彩资源股价上涨6% 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金融界· 2025-08-11 16:43
股价表现 - 8月11日股价报收8.47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48元 [1] - 当日成交量为150169手,成交金额达1.25亿元 [1]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纺织化纤行业,占营业收入比重达99.49% [1] - 公司属于化纤行业板块,产品涉及节能环保等领域 [1] 公司治理 - 8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 [1] - 拟向59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37.16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0.4202% [1] - 授予价格为每股3.96元 [1] 资金流向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79.77万元,占流通市值0.86% [1] - 近五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入2986.71万元,占流通市值1.45% [1]
优彩资源: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彩资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1 13:18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137.155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202% [10][12][15] - 激励对象共计59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11][12] - 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每股3.96元,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7.91元的50%或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7.19元的50% [12][20][21] 激励计划结构设计 - 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设置4个解除限售期,分别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后分批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比例为25% [8][18][19]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还需遵守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25%及离职后半年禁售等规定 [8][19][20] - 计划设定了明确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标部分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0][18] 公司资质与合规性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注册资本32,639.84万元,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10] - 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0][22][25]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贷款担保 [26] 实施程序与信息披露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后续需进行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不少于10天)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表决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3][24][25] - 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需对内幕交易行为进行自查 [25] - 公司已披露会议决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将按规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5][26]
优彩资源: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11 13:18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优彩资源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并实现股东与公司利益协同,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该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1] 考核目的与原则 - 考核目的是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提供评价依据 [2] - 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与激励对象业绩直接挂钩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2] 考核范围与期间 - 考核范围涵盖所有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激励对象 [2] - 考核期间对应2026-2029四个会计年度,每年实施一次考核 [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准,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为3%、目标值为5% [3] - 2027年以2026年为基准,增长率触发值3%、目标值5% [4] - 2028年以2027年为基准,增长率触发值3%、目标值5% [4] - 2029年以2028年为基准,增长率触发值3%、目标值5% [4] - 净利润指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4] - 未达触发值则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5] - 达到触发值但未达目标值,解除限售比例为80% [5] - 达到目标值则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5]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档 [5] - 合格对应100%解除限售比例,不合格则为0% [5] - 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加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5] 考核结果应用与执行 - 实际解除限售比例为公司层面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的乘积 [6] - 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下执行考核并保存结果 [6] - 超期记录由委员会统一销毁,修改记录需当事人签字 [6]
优彩资源: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8-11 13:18
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旨在通过限制性股票工具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并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1][6] - 计划采用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作为股票来源 授予价格定为3.96元/股[2][16] - 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不超过137.1553万股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4202% 任何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2][10] 激励对象与分配 - 激励对象总人数59人 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部职工人数的4.70%[3][9]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且均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4][8] - 具体分配中 董事及财务总监获授数量未单独列示 57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享激励份额[10] 时间安排与限售规定 - 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 设四个解除限售期 分别为授予后12-24个月 24-36个月 36-48个月和48-60个月 每期解除限售比例均为25%[12][14] -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不享有股东权利 不得转让 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2][12] - 若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未完成授予程序 计划将终止实施[4][11] 绩效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以净利润增长率为考核指标 2026-2029各年度较基准年增长率触发值(An)为3% 目标值(Am)为5% 达到触发值可解除限售80% 达到目标值可解除限售100%[19][20]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档 合格者解除限售比例100% 不合格者为0%[20] -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20] 调整机制与会计处理 - 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 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将相应调整[22][23] - 股份支付费用将在限售期内分期确认 计入经常性损益 预计对2025-2029年各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程度不大[25][26] 实施与终止程序 - 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且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28][29] - 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或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等情形时 计划将终止实施 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37]
优彩资源: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11 13:18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优彩资源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并将股东利益与核心团队利益结合 [7] - 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7] - 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12] 激励对象与分配 - 激励对象总人数59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部职工人数的4.70% [2][10] - 激励对象需与公司或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10] -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不超过137.1553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202% [2][10]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全部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本总额10% [10][11] 股票来源与授予价格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 [2][10] - 授予价格为每股3.96元 [2][15] - 授予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7.91元或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7.19元的50% [15] 有效期与时间安排 - 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全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12] - 授予日需为交易日,且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程序,否则计划终止 [12]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3][13] 解除限售安排 - 限售期满后分四批解除限售,每批解除限售比例均为25% [3][13] - 解除限售期安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第二个为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第三个为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第四个为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 [13] 业绩考核目标 - 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净利润增长率考核:2026年较2025年增长率触发值不低于3%、目标值不低于5%,2027年较2026年、2028年较2027年、2029年较2028年要求相同 [4][16][17] - 净利润指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18] - 若公司业绩未达触发值,当年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达到触发值但未达目标值,解除限售比例为80%;达到目标值则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18] 个人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合格则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不合格为0% [18] - 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18] 调整机制 - 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需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15][19][20][21][22] - 调整方法包括:转增股本、送红股、股份拆细时数量调整公式Q=Q0×(1+n),配股时Q=Q0×P1×(1+n)÷(P1+P2×n),缩股时Q=Q0×n;授予价格调整类似 [19][20][21][22] 会计处理 -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在限售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等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2][23] - 费用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并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 [23]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审计意见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破产清算等情形时,计划终止,已授出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 [15][32] - 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等情形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34][35][36][37] - 激励对象因过失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时,公司可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股票并追偿损失 [30]
优彩资源: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8-11 13:18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自查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 激励对象合规性 - 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 激励计划结构合规性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1]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1] - 董事及高管激励已列明姓名、职务及获授数量 [1] 计划披露完整性 - 已逐条说明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情形 [1] - 明确股权激励目的、激励对象确定依据及范围 [1] - 披露拟授出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来源及占股本总额比例 [1] - 详细说明有效期、授权日、行权安排及限售期设置 [2] - 披露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确定方法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 - 设立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 [2] - 明确权益调整方法、会计处理及费用计提影响 [2] - 规范控制权变更、激励对象离职等特殊情形处理机制 [2] 绩效考核与期限合规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透明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4]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过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4] -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4] - 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过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5] 中介机构及审议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发表意见 [5]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符合《管理办法》全部条件 [6] - 计划拟订、审议及公示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6] - 公司承诺信息披露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优彩资源: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之星· 2025-08-11 13:18
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授予董事兼财务总监及57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限制性股票共计137.1553万股 [1] - 授予总量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0%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202% [1] - 本次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0% [1] 激励对象构成 - 激励对象包含1名董事兼财务总监及57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 - 未涉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1]
优彩资源: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3:08
监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由监事会主席孔诚召集并主持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3名 出席率100%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股权激励计划审议结果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2]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 激励计划合规性认定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 [2][3] - 激励对象均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未受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 [2] 激励计划实施安排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通过内部渠道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 - 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激励计划预期效果 - 计划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股东与员工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2] - 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