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00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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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08:2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 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监督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出席、议事、表决 及会议决议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 运作。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 召开时间 |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 --- | --- | --- | --- | --- | --- | | | 2023 | ...
宝明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8 08:21
公司治理 - 董事会有9名董事,3名是独立董事[9] - 按交易金额和性质划分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17] - 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保证“三会一层”有效运作[9] 内部控制 - 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7] - 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各环节不相容职务由不同人员担任[18] - 建立相互审核制度杜绝不合格外部凭证流入内部[19] - 存货管理实现各类存货定期盘点,保证账实、账账相符[20] - 固定资产至少每年清查盘点一次,确保账、卡、物相符[21] - 向子公司委派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审计[23] - 对外投资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过程有完整书面记录[26] - 关联交易明确了回避表决制度[27] - 信息披露规定了内容、程序及违规处理措施[28] - 采购集中进行,按金额大小设置审批权限[29] - 货币资金重要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34]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4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为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4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为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4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包括控制环境无效、高管舞弊致重大损失等[4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未按准则选会计政策、未建防舞弊制度等[4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单次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且有重大负面公告披露[4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200万元≤单次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或受国家部门处罚无负面影响[4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含违反法规、决策失误等[4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含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有缺陷等[4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性标准含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有缺陷等[43]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44]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45] - 对纳入评价范围业务与事项建立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无重大缺陷[46] 其他 - 以“服务客户,员工幸福,回报社会”为使命,秉承“诚信务实,持续经营”理念[10] - 建立科学人事管理制度,调动员工积极性[11] - 重视营造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氛围,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14] - 在生产经营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制定安全和环保相关办法[15]
宝明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08:21
业绩总结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51,118.88万元,同比增加21.21%[2]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0,214.47万元,同比下降12.66%[2]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063.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52%[2] -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38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44.54%[2]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3] -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5] -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含1次年度和3次临时[7] -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各设委员3名[9][10][12][13][14] 合规与管理 - 2023年度公司完成信息披露,无应披露未披露情形[17] -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等违规情形[17] - 2023年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内部控制制度[20] 项目与激励 - 2023年公司推动赣州锂电复合铜箔一期项目建设[21] - 2023年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22] - 2023年3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5月完成登记[23]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实现降本增效[24] - 2024年公司推进锂电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和布局[25] - 2024年公司完善规章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27] - 2024年公司加强内部信息管控,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2024年公司董事会加强与投资者联系沟通,做好档案管理[29]
宝明科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24-04-28 08:21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9月薄化玻璃销售业务收入13949.86万元,占总收入10.56%[3] - 2023年各季度营收和成本更正后有变化[7][9][13] 财务调整 - 2024年4月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3] - 调整2023年度薄化玻璃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方法[4] - 差错更正不影响净利润和整体财务状况[3]
宝明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严淏
2024-04-28 08:2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严淏 本人于严淏,作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宝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 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于严淏,198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副教授。曾在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材料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哈佛大学工学院从事博士后研 究,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助理教授;现任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宝明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08:21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收入总额266,287.7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3] - 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0家[3][4] 执业情况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5] 人员经验 - 项目合伙人张春梅近三年签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宣德忠和刘思怡签2家,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复核过10余家[7][8] 其他情况 - 2023年年度审计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10] - 近一年审计未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14]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18] - 2023年9月21日判决在1%范围内与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在二审[19]
宝明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富增(已离任)
2024-04-28 08:2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富增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任富增,作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宝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本人于 2023 年 8 月换届后离任。现将本人 2023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任富增,198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 任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博士后研究员,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系助理教授、副研究员,深圳 ...
宝明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08:2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四年四月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宝明科技 英文全称:SHENZHEN BAOMING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3001; 邮政编码:518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204.310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0476774P,深圳宝 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有限")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 ...
宝明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08:18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张春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 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 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长李军先生代表董事会作 2023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李后群先生、余国红先生、于严淏先生和报 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王孝春先生、任富增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 ...
宝明科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8 08:18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宝明科技实施本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 材料一同提交有关部门,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 律意见书仅供宝明科技为实施本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宝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科技"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