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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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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舒楠)
2024-04-11 12:48
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独立董事出席全部会议[2] -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列席全部股东大会[3] - 2023年公司未发生应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6] 独立董事建议 - 持续迭代经营理念,注重高质量发展,平衡质量与速度[11] - 加强数智化手段牵引,实现各条线管理可视,探索新兴商业模式[11]
新大正: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1 12:48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17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重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均以现场 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总裁刘文波先生代表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报告了 2023 年经营管理发展情况及 2024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 ...
新大正: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1 12:4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910667股,发行价每股26.76元,募集资金47928.94万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净额43467.30万元[1] - 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848.58万元,报告期内使用9039.6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33888.18万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9579.12万元,实际结余11805.21万元,差异系未支付发行费用86.32万元[2][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118052142.55元[6]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43467.30万元,本年度投入9039.60万元,已累计投入33888.18万元[25] 资金使用与置换 - 2019年12月24日,公司同意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601.98万元(含税)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68.87万元(不含税)[11] - 2020年1月7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870.85万元[27] 现金管理 - 2023年,公司同意使用最高不超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当年未使用[13][27] 收购与投资 - 2020年,公司调出9700万元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14] - 2021年,公司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划拨5000万元投资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15] - 2022年,公司将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364万元[10] - 2023年,公司调出7229.4963万元用于收购香格里拉市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瑞丽市缤南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16][17] 项目进度与效益 - 物业业务拓展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达100.00%,2023年实现效益1083.84万元[25] - 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52.16%,2023年实现效益1173.56万元[25] - 收购香格里拉市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瑞丽市缤南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70.00%,2023年实现效益958.24万元[25] - 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7.07%,前期未产生经济效益[25]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和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均达100.00%,后者2023年实现效益1101.61万元[25] 资金用途变更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229.50万元,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929.50万元,累计变更比例38.95%[25] - 2020年10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0月29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8] - 2023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6月20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香市和翔及瑞丽缤南100%股权的议案[29]
新大正: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1 12:48
综合授信 - 2024年4月1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申请不超15亿综合授信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额度可循环使用[1] - 综合授信含流动资金、投资并购等业务,单笔融资无需再报审议[1] 授权事宜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指定代理人办理申请及签署文件[2]
新大正: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1 12:48
新策略 - 2024年4月10日董事会通过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拟增加经营范围含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技术研发、翻译服务等[1] - 董事会提请授权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4]
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弘)
2024-04-11 12:48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独立董事出席全会议[2] - 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列席全会议[3] - 2023年未发生应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6] 建议策略 - 做好内涵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11] - 依托数智化转型优化成本、精简支出[11] - 关注基层员工成长和诉求,稳定人才[11] - 防控应收款项回收风险[11] - 抓好并购整合工作,规避并购风险[11]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8]
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璐)
2024-04-11 12:48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独立董事全出席[2] - 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4次,独立董事全列席[3] - 2023年未发生应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项[6] 法规动态 - 2023年9月新规明确独立董事职责[11] - 2024年7月新《公司法》将对上市公司提新要求[11] 策略建议 - 保持传统物业服务增长,拓宽产业链并创新[11] - 优化智能技术应用,降本增效[11] - 对标同类防控应收款回收风险[11] - 强化中小股东保护措施[11] - 构建ESG评价体系树品牌形象[11]
新大正:关于2024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1 12:48
资金相关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1亿元[2] - 2019年11月发行A股募资47928.94万元,净额43467.30万元[3] 项目投入 - 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5897.91万元,进度63.62%[5] - 物业业务拓展投入5940.00万元,进度100.00%[5] - 人力资源及文化建设投入2545.09万元,进度69.86%[5] - 市政环卫业务拓展投入1634.98万元,进度52.16%[5] - 停车场改造及建设投入109.55万元,进度7.07%[5] 股权收购 - 收购四川民兴物业100%股权投入9700.00万元,进度100.00%[5] - 收购两公司100%股权投入5060.65万元,进度70.00%[5] 事项进展 - 相关事项经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13]
新大正: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1 12:48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15:00。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8日15:30开始; 2、网络投票: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
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星)
2024-04-11 12:48
公司治理 - 2023年4月26日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2] - 2023年度召开董事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现场出席[2] - 2023年度召开股东大会1次,独立董事通讯列席[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度未发生应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6] - 独立董事监督信息披露,认为公司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