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00295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日丰股份日丰股份(SZ:002953)2025-11-24 12:15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4,690,799股新增上市,总股本增至491,579,648股[1] - 公司股份总数由456,888,849股变更为491,579,648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456,888,849元变更为491,579,648元[1] 法定代表人 -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认新法定代表人[3]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多项一般项目[3][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中“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6]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6]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6][7] -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但有例外情形[7]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1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起诉[12][13] 公司治理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和转让股份有相关要求[16]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处理侵占资产问题[16] - 公司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关联交易等事项有标准[17]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特定发行融资事项[17] - 交易标的为股权或非现金资产时披露报告有时间要求[18] - 公司向特定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9] 股东大会 - 公司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召集主持股东大会[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23] - 股东会通知应包含多项内容[23]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辞职有披露和义务规定[28][29][32][33] - 独立董事任职有资格、独立性要求和职权行使规定[34][36][37][38][3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3名独立董事[40]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非关联董事同意[41] - 多种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41] - 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职责、会议召开等有规定[42][4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有各自职责[44] 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行使多项生产经营管理职权,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46][47]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担责[4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应按时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有规定[49] -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表决有要求[52][53][54]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7][58]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有多项职责[55][5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9]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解散有相关决议和清算要求[60]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