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00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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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趣科技(0029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6 13: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10] - 单独/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5]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关联交易普通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表决权限制 - 股东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19] - 累积投票制下,每股表决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可集中或分散使用[20] -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当选候选人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20]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1] 计票监票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资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的股东会决议[2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28]
盈趣科技(00292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内、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内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内,由总裁审议批准[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9] 特殊关联交易处理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13] - 董事会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担保与委托理财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5]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可预计额度,使用期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不超额度[15] 关联交易原则与定价 - 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签书面协议明确政策,条款变化重履行程序[21] - 定价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可用成本加成法[21][22][23] 关联交易披露 - 如实披露关联人、关联交易等信息[25]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签协议按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6] - 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26] - 年度交易多可预计总金额,超预计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26] - 签超三年协议每三年重履行程序并披露[27] 关联交易豁免 - 四类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五类关联交易免予审议和披露[29] - 特定情形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31] 其他规定 - 关联董事有六种情形,关联股东有八种情形[33] -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4]
盈趣科技(002925)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31
股东相关 - 大股东指持股 50%以上或持股不足 50%但表决权影响大的股东[2] - 持股 10%以上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资金管理 - 至少每季度检查并报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8] - 发生资金占用应立即制定清欠方案并披露[11]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1] 违规处理 - 资金占用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1] - 董事等怠于履职或违规处理资金应受处分和赔偿[15] 其他 - 公司为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 - 制度 2025 年 7 月 17 日实施[19]
盈趣科技(00292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特定事项需审议[15] 资料与信息提供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4]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津贴与支持 - 公司按月向独立董事发津贴并代扣代缴个税[26]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2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8]
盈趣科技(002925)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6 13:31
总裁权限 - 总裁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总裁审议批准低于10%总资产的融资、固投项目[7] - 总裁审议批准六项指标均10%以下或有绝对金额限制的交易[8] - 总裁或办公会审议批准特定关联交易[8] - 总裁决定100万以下及年累计500万以下对外捐赠[8] 会议相关 - 总裁办公会每月至少开一次[13] - 特定情形5个工作日内开临时会[14] - 部门会前3日申报议题[14]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5] 公司管理 - 公司设业务、市场等职能部门[16] - 投资项目经办公会审议,报相关方批准实施[17] - 总裁任免部门负责人需人力考核并征求意见[17]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裁和财务总监会签[17] - 重大工程原则上招标,签合同并跟踪管理[18] 其他 - 总裁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报告情况[20] - 考核总裁经济指标含总资产、净资产等[22] - 任期成绩显著总裁获物质奖励[22] - 总裁离任董事会聘请审计[22]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5]
盈趣科技(00292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31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7]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0]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需披露[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6]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7]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15] - 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8]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经审核、审议后披露[35] - 临时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不同程序[24][25]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披露制度[29] - 董事和高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39] 监督与管理 - 董事会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0]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处理违法违规问题[30] 保密与豁免 - 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转保密[36]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43]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3]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董事会应检查并更正[49] - 有关责任人内部处分结果5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备案[49]
盈趣科技(002925) -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6 13:31
借款资金与额度 - 免息借款资金池总额5000万元,额度循环使用[12] - 员工个人可借款最高不超50万元每人[12] 申请与审批 - 申请需在当月20日前递交资料,遇节假日顺延[18] - 审批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后办签署手续,5个工作日内汇款[18] 还款规定 - 五年内还清借款,五年免息,特殊情况最多延期六个月[20] - 离职前15个工作日内还清借款[20] - 逾期按央行同期商贷基准利率收息[20] 适用人员 - 入职两年及以上、上年度绩效符合要求的长期合同制员工[4] 监督与管理 - 人力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借款情况总结[28] - 分、子公司提交年度使用总结[28] - 审计部定期审计并提交结果[28] 制度有效期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31]
盈趣科技(0029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13:3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所持股份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4] 减持规定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应在规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8]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年度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1]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其他限制 - 发行股份等情形对转让股份有限制条件,应将相关人员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1]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及减持特定股份,参照本制度执行[7] - 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4] - 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6]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18] - 在公司新上市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多个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9] - 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9] 增持规定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23] - 披露增持计划应按要求公告并承诺实施期限内完成[2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3] - 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12]
盈趣科技(002925)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16 13:30
制度修订与制定 - 2025年7月1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共修订及制定28项制度,2项新制定,26项修订[1][2] - 12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项无需提交[1][2] 信息披露 - 修订后内容2025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 公告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4]
盈趣科技(00292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16 13:30
公司章程修订 - 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持股比例由3%降至1%[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董事会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3]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7] - 董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 董高申报离职六个月后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7]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持股5%以上股东、董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9] -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请求,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9]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相关方对违规人员诉讼[10] - 股东需遵守法规章程,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11] - 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否则担责[1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4] - 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是对外担保总额重要审议节点[14]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等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由九名董事组成,含职工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三人[31]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4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2] 交易审批权限 - 融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按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不同由总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34][35][40] - 关联交易按金额不同由总裁、董事会、股东会审批[36][40][4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3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6] - 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56] -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56] - 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56]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应经董事会决议[58] - 合并、分立、减资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8][59] - 减资按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减少,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59] 清算相关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15日内成立清算组[60] -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61] - 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62] - 公司财产支付费用、清偿债务后按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