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00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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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华股份涨2.06%,成交额4.81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4582.72万元
新浪证券· 2025-10-30 03:04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10月30日盘中股价上涨2.06%至49.02元/股,成交额4.81亿元,换手率5.50%,总市值95.04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582.72万元,特大单净卖出3031.79万元,大单净卖出1600万元 [1] - 公司今年以来股价上涨18.84%,近5个交易日上涨14.16%,近60日上涨25.40% [2] 公司基本面与业务构成 - 公司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9.62亿元,同比增长4.62%,归母净利润2.70亿元,同比增长16.33%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太阳能支架占比57.83%,通讯连接器产品占比19.74%,其他连接器及组件产品占比13.56%,消费电子连接器产品占比6.58% [2]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通信-通信设备-通信网络设备及器件,概念板块包括小米概念、5.5G概念、华为概念等 [2]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24万户,较上期减少3.38%,人均流通股5630股,较上期增加3.50%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二大流通股东,持股324.48万股,较上期增加224.32万股 [3] - 南方中证1000ETF持股106.36万股,较上期减少1.51万股,东方红新动力混合A和东方红京东大数据混合A为新进十大流通股东 [3] - 公司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77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6441.07万元 [3]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10-29 22:56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核心变动为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履职,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0] - 与取消监事会相配套,公司同步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 [10][13][16][49]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且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7][8][9] -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重点群体税收优惠减免增值税 [3] 内部管理制度全面修订 - 为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一次性审议通过了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管理等十余项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议案 [19][21][24][30] - 此外,公司还新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新制度 [59][61]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内的多项特别决议案 [62][66][72] -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0][69]
意华股份(0028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会议变更与方式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4]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设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6] 投票时间与主持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0] 投票制度与限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 投票权征集与记录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决议实施与公告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27] 中小投资者权益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1]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及损害其权益[27] 决议效力与争议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7]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7] 其他规定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27]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29]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9] - 本规则作为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意华股份(002897)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8][21]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5]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2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26]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2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3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0]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34]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35]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按规定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36]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37]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3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39]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对外披露[39] 材料保存期限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38]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4] 其他规定 - 公司按深交所业务规则披露的信息应在规定平台发布,其他渠道刊载时间不得早于指定报纸和网站[48]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聘用合同应约定保密条款[50]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特定对象需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1] - 当未披露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发生,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52]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的人员,公司将视情节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52]
意华股份(00289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财[6]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协议,签后可使用[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2] - 投资项目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3]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执行[12]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股东会审议[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并年报披露[12] 资金用途变更与管理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12] - 现金管理产品应为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不得高风险投资[14] - 补流到期需归还,无法归还应提前公告去向及原因[16] - 超募资金按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17][18] 项目差异与监督检查 - 募集资金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披露[25]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鉴证[24] - 保荐人或独财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鉴证结论为保留等情况,公司应分析原因并整改[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28]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日生效[28]
意华股份(00289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人员设置 -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3] - 总经理层人员任期为3年,期满可续聘[3] 任职要求 - 总经理层人员需具备5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历[3] - 8种情况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4] 义务责任 - 总经理层人员离职后2年内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依然有效[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9][10] 职责分工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7] - 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工作并向总经理报告[8] 制度规定 -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11] - 总经理层人员持有本公司或关联企业股份需向董事会申报[11] 会议事务 - 总经理办公室是处理公司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12]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筹备,总经理召集并主持[12] 报告机制 - 总经理每季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15] - 总经理需按董事会要求随时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15] - 经营重大问题总经理应事发当日向董事长报告[15] - 遇重大事故等总经理及高管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5] 绩效薪酬 - 总经理及高管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标准和方案,董事会组织考核[17] - 总经理层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17] 激励约束 - 公司应建立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可制定股权激励计划[17] - 总经理层人员失职致公司损失应受处罚[17]
意华股份(00289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5] - 重大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5] - 重大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5] - 重大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5]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6]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报告[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6] - 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应累计计算[7]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8] 信息报告相关人员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主动告知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13] - 公司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增持、减持时应在股份变动当日收盘后报告[12]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4] 异常情况处理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需当日报告、核查原因,公司应问询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10]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0]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需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16]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信息报告义务人需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17] - 董事会等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当日报告决议情况[17]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需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19] 信息保密要求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对外披露,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22] 信息披露权限 -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公司任何部门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24] 内部信息报告时间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重大事件发生或知悉当日内报告[26] 重大信息报送要求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26] 违规处理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信息有误等情形[28]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给予处分并要求担责[29] - 泄露公司重大信息未造成严重后果或已补救的会受处理[31] - 故意或过失泄露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会受处理[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0]
意华股份(002897) -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业务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操作[3] - 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高风险外汇交易[6] - 开展业务须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金额不超预测,交割期要匹配[6] 审议规则 - 开展业务应编制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8] - 预计动用保证金等上限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业务计划、操作等,审计部监督,证券部负责审批披露[10] 特殊情况处理 - 汇率剧烈波动时,财务部上报董事长,由董事长下达指令[19] - 业务亏损或潜亏占上一年度净利润5%以上或超100万元,需立即报告[19]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23]
意华股份(00289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范围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八项事项[4] - 关联关系包括股权、人事等关系[7] 关联交易审批 - 总经理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等关联交易[9] - 超30万元(自然人)或300万元(法人)且超净资产绝对值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9] - 超3000万元且超净资产绝对值5%等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审议程序 - 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9] - 审议要了解标的等情况,必要时聘中介[14] - 不得审议情况不明交易[16] - 总经理决定交易3日内报董事会审查备案[24] - 违背回避规定,决议无效[22]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28]
意华股份(00289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权益[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3]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4][7]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5] 会议安排 - 考虑股东会因素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及网络投票[8]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8][9]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提问[9]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9] 人员素质 - 从事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和专业知识等[21]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分类存档,保存不少于三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