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00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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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5:49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579,334,659.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6%[4] - 2023年医药制造营业收入523,420,449.0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0%[4] - 2023年公司营业利润-93,573,002.73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0.47%[4]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073,691.42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2.77%[4] -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561,754.0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7.54%[4] - 2023年公司资产总额为2,810,906,249.36元,较上年下降5.38%[6] - 2023年公司负债总额为715,246,225.22元,较上年下降8.66%[6]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91,482,920.76元,较上年下降4.18%[6] - 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等[1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报告期间公司产品对乙酰氨基酚片(0.5g)、醋酸钠林格注射液(500ml)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22] - 公司研发模式分为自主研发和联合研发两种[2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公司启动湖北天圣药业小水针注射液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预计投资5500万元[23] - 湖北天圣药业小水针注射液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拟购置600台套智能化设备、仪器[23] - 湖北天圣药业小水针注射液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2024年完成建设,2025年投产,投产后新增年产6亿支小水针注射液生产能力[23]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主要经营目标是实现销售收入可持续、健康、稳定增长,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营业利润[19]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制定全渠道全覆盖的精细化学术化营销模式,精准定位各级优质经销商并辅以专业自有学术管理团队[26] - 2024年公司将推进全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智能制造、智能流通目标[28] - 报告期间公司着手人力资源改革,通过盘活现有人力资本和引进高端人才相结合实现人力梯队建设[29] -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则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建设[30] - 2024年公司将继续推进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及投资者关系建设与管理工作[31] - 2024年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治理并落实到日常经营管理中[31] - 2024年公司将强化内部流程化、体系化管理减少管理风险[31] - 公司以精品化、创新型、人才型战略及企业价值观和品牌理念指导发展[31]
ST天圣: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5 15:49
经营范围 - 修订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药品生产、零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等[1] 股份回购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标准从30%降至20%[2] - 新增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50%作为回购股份条件[2]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时,股票上市已满时间要求从一年改为六个月[2] - 公司回购股份条件新增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应依法采取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回购[3] - 公司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执行[3]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5]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累计支出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 - 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4]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无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年度、中期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期可供分配利润的10%[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结合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5]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5] - 公司董事会可向股东大会提交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股东大会审议表决[5]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董事会应详细论证并考虑中小股东意见[5] -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5] - 董事会提交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前,应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获明确意见[5]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上限[5] - 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5]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5] - 变更内容和条款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5]
ST天圣: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5:49
资金退还 - 刘群已退还被侵占的9182.4926万元和挪用的3325万元[1] - 截至2021年4月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偿还完毕[8] 资金问题 -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利息完整性无法确定[2] - 公司无法确定关联方资金占用对2023财务影响[4] 案件情况 - 刘群因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结果不确定[1] 新策略 - 公司加强人员法规学习培训,完善内控评价机制[7] 其他 - 控股股东偿还方案和协议条款可能修改调整[9]
ST天圣: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大坚)
2024-04-25 15:4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杨大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公司") 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及规章指引的 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 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 用。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大坚,196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香港理工大学药物 化学专业博士,重庆市中药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曾获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奖、编 著出版了《名贵中药材鉴别》。杨大坚先生曾任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副研究员,香 港理工大学中药研究总监,及重庆市中药研究院院长,并曾于 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 月担任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独 ...
ST天圣: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15:49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300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22.37元,募集资金总额118561万元,净额107879.07万元,于2017年5月16日到账[2] - 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35.83万元,以前年度使用49208.52万元,当前余额2681.47万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24470.9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8163.30万元,认购理财产品300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080.98万元[6] -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储余额共107879.07万元[1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共2681.47万元[16] 资金管理与收益 - 2023年4月25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现金管理收益35.79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3000万元[19] - 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11000万元[19] 资金违规与归还 - 2018年度原董事长刘群涉嫌侵占挪用公司募集资金7808.40万元,2021年4月8日已归还本息[21] 项目投入与进度 - 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52364.57万元,投资进度91.42%[26] - 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累计投入21070.96万元,投资进度101.00%[26] - 变更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原承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总额28163.30万元,累计投入28163.30万元,投资进度100%[31] 项目变更与终止 -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已终止[27] - 2017年12月12日,“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泸州天圣药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酒香大道[28] - 2018年2月13日,“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28] - 2019年,公司终止“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1,632,982.97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9]
ST天圣: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5 15:49
关联资金往来 - 2023年期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11.0886463837亿元[3] - 2023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10.7653923651亿元[3] - 2023年度利息648.33125万元[3]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0.9930788553亿元[3] - 2023年期末余额10.9257930185亿元[3] 其他应收款 - 湖南天圣药业2023年期初7852.7788万元,期末8090.523368万元[2] - 湖北天圣药业2023年期初5446.479736万元,期末2570.297442万元[2] - 重庆万利康制药2023年期初2434.810555万元,期末2334.3555万元[3] - 北京天泰慧智医药科技2023年期初和期末均为1.3589亿元[3] - 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2023年期初1.64489525亿元,期末1.63274325亿元[3]
ST天圣: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润忠)
2024-04-25 15:49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 - 2023年10 - 11月完成董事会换届[21][22] 制度修订与决策 - 2023年10月修订《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8] - 2023年4月25日和5月19日审议通过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 资金管理 - 2023年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4] - 2023年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 法律纠纷 - 2019年5月控股股东刘群因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罪被提起公诉[26] - 2023年12月法院判决责令刘群退赔资金,刘群已上诉[27] 担保事项 - 2023年为参股公司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按49%股权比例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的担保[28] - 2023年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2700万元、1500万元授信担保[28]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各层面沟通合作[30]
ST天圣: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5 15:49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4-02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方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一)概述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拟按持股 比例 49%为参股公司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担保,长圣医药控股股东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将按持股比例 51% 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以银行 核准后所签定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长圣医药未提供反担保。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
ST天圣: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5:4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57933.47万元,上年度为60699.22万元[13] - 2023年度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小计3877.65万元,上年度为2976.29万元[13]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54055.82万元,上年度为57722.93万元[13]
ST天圣: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5:4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大坚先生、李定清先生、易润忠先生、邓瑞平先生(已离 任)在 2023 年度任期内的任职情况以及出具的相关自查报告等内容,公司董事 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制度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分别向董 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杨大坚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