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002816)
搜索文档
*ST和科(00281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11:02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7]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6] - 自筹资金支付薪酬等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6]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21] 项目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4]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4] - 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30] 资金存放与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7]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管理[7]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且保荐或独财同意[25]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或超净额10%,还需股东会审议[25]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净额1%,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5]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并报告[29]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聘会计所鉴证[30]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情况[31] - 保荐或独财每年对资金情况出具核查报告并披露[31]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需股东会审议批准[35]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37]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7] - 制度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并修订[37]
*ST和科(0028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11:02
制度情况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13日通过[2]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管[5] 薪酬管理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计划、考评并提奖金方案[8] - 人力和财务部门协助考核与薪酬发放[9]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获固定津贴,履职费用公司承担[10] - 非独立董事领岗位薪酬,兼任高管按办法执行[10] - 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构成,可获长期激励[10] 考核调整 - 高管薪酬考核与调整依据包括薪资增幅、通胀等[14] - 经批准可设专项奖惩,需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4]
*ST和科(0028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11:02
关联交易制度 - 制度于2025年11月1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下或占净资产0.5%以下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净资产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超5%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无论数额均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19] 额度与期限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1]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情形股东回避,表决权不计入基数[26] 审批流程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需审慎评估,涉及董事会的应报告[27] - 董事会审批由职能部门报总经理,总经理再报董事会[27] - 股东会审批由董事会决议并通知[28] 监督与豁免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8] - 特定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履行义务,特定情形仍需履行[29] 日常交易披露 - 日常关联交易按标准审议并披露,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履行情况[29]
*ST和科(002816) -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3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6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14] - 公司发起时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发行后为10000万股[25][27] 股东信息 - 覃有倘持股1242.72万股,占比16.5696%[25] - 龙小明持股1166.6475万股,占比15.5553%[26] - 邹明持股837.7950万股,占比11.1706%[2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时,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8] - 董事人数不足4人等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60]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恶意收购情形下部分特别决议需3/4以上通过[8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90]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表决总数[9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发生恶意收购时继任董事会至少2/3原任成员连任[109] - 恶意收购时,继任董事会任期未届满每年改选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会组成人数的1/4[109] - 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需有10年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管理经验[1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1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股利分配比例最低达80%[18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股利分配比例最低达40%[183] 审计相关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0][191]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发现重大问题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94]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97][198]
*ST和科(0028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3 11: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 董事长权限 - 可决定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的项目[14] - 可决定对外投资涉及标的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14] - 可决定对外投资涉及标的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项目[14] - 可决定投资项目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14] - 可决定投资项目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项目[16] - 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交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低于0.5%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项目[1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会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22] - 1/3以上董事联名、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22]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1日发出,不足1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7] 独立董事权利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董事委托与出席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3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6] 决议通过规则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6] - 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42]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9] 提案与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3] 异常情况处理 - 董事会异常情况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信息[44] 会议记录与签字 - 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否则视为完全同意内容[46] 会议档案管理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10年以上[48][49] 决议公告与执行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51] - 董事长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定期了解情况,异常时召集董事会审议[51][5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54]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55]
*ST和科(002816)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11:02
(2025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融资和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 务安全和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 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 ...
*ST和科(0028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3 11:02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11月1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
*ST和科(002816) -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11-13 11:01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和科 公告编号:2025-057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 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2 名, 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孟宇亮(董事长)、金文明、王蓓蓓、张团结 独立董事:纪贵宝、徐张宝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职责的要求。两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
*ST和科(00281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1-13 11:00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 和科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 294 号和科达工 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 ...
*ST和科(002816) -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1-13 11:00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中国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600 号 BFC 外滩金融中心 S1 幢 26 楼 sh.weihenglaw.com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 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及受 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