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和科达和科达(SZ:002816)2025-11-13 11: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特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特定职称需有五年以上专业全职经验[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独立董事提前离职公司应60日内补选[15][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行使特别职权等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并配合考察[32] - 按规定提供会议通知及资料[34]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8] 相关事项审议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5] - 关联交易等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26][29] - 独立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应披露异议[21]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34]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