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
搜索文档
红墙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7 11:2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根据需要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红墙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
红墙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7 11:2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自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 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李玉林 陈环 王桂玲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
红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11:24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封 华女士、孙振平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 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 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
红墙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17 11:24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2月4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 月4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28 日 广东红墙新材料 ...
红墙股份: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1-17 11:24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 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 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公司2 ...
红墙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1-17 11:24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8 日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 | 208,533,262 元。 | 210,227,252 元。 |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8,533,262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10,227,252 | |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 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等相关 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 ...
红墙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11:24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 好的职业素养,且公司续聘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 务中,恪尽职守、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较 ...
红墙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17 11:2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1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红墙股份: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11-17 11:24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973号),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160,000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16,000,000.00元,扣除 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2,683,018.87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313,316,981.13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10月24日全部到账。除上述 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的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683,018.87元外, 扣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评级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用、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 2,456,198.1 ...
红墙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3-11-02 10:3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保荐书 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泰证券")接受广东红墙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红墙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为本次发行出具上市保荐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泰证券")及指定的保荐代 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 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1 | 声明 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