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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久科技(0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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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8:01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每股7.71元,募资23130万元,净额19069.93万元[1] 项目进展 -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承诺投资14992.10万元,累计投入8343.05万元,进度96.24%,2017年12月15日预定可使用[2] -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4083.02万元,累计投入2177.57万元,进度53.33%,原计划2023年12月31日预定可使用[2] 项目延期 - 2024年4月25日会议通过将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延至2024年12月31日[4] - 延期原因是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进度慢[5] - 延期未改变资金用途等,不损害股东利益[6] 审议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8] - 监事会同意延期,认为是审慎决定[9] - 中国银河证券对延期事项无异议[10]
ST恒久: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8:01
(一)子公司非正常采购交易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恒久股份、恒久科技")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永证审 字(2023)第 110030 号)。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 消除说明如下: 一、2022 年度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内容 2022 年 9 月,子公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其总经理刘志雄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华澳通讯(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将从兴业银行贷款的 670 万元人民币,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转入华澳通讯(上海) 有限公司账户,未见与前述行为相关的审批材料。恒久科技与 2023 年 1 月向当地公安机 关递交有关刘志雄职务侵占的刑事控告状,并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截至本报 告日,恒久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闽保信息未收到与上述款项相关的货物或服务,该项交易 的商业合理性存疑。 我们虽然对管理层及原总经理刘志雄实 ...
ST恒久: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8:01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恒久 公告编号:2024-00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 利润-44,849,537.79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8,977,750.4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54,826,048.15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决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
ST恒久: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6 18:01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鉴〔2024〕28 号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亚鉴〔2024〕28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股份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 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 〔2023〕1145 号)及有关格式指引的要 ...
ST恒久: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8:0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恒久 公告编号:2024-007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23 年度财 ...
ST恒久: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2024-04-26 18:01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苏亚专审〔2024〕139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专 审〔2024〕139 号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了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股份) 编制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 说明")。 一、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恒久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 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恒久股份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治理层负责监督恒久股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恒久股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
ST恒久: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8:0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亚审内〔2024〕30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审 内〔2024〕30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久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 ...
ST恒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18:01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收购闽保信息71.26%的股权[5] - 公司参股苏州奥加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35%[5]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指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3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指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1%)[3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指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1%)[3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标准为500万元以上[3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标准为50万元(含)-500万元[3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标准为50万元以下[34] 制度建设 - 公司按ISO9001:2015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7] - 公司按ISO14001:2015要求组织生产[7] - 公司建立《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报告期内未发生担保业务[20]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信息披露按规定执行[24] 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8] -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等履职及公司运作情况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29] -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29] - 审计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收支等审计监督并评价[29] 过往事件 - 2022年公司管理层推进内控问题整改,强化对子公司管理等[37] - 2023年11月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认定以前年度财报存在重大会计差错[38]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39] - 2022年6月21日实际控制人通过子公司拆借1250万元,6月30日全额归还[41] 未来展望 - 公司后续将加强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和监督等杜绝拆借事件再发生[41] - 公司重点关注采购、销售等多个高风险领域[29]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评价工作[31] - 公司无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内控信息[42] 经营理念 -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集成创新、携手共进”的经营理念[11] - 公司奉行“团结、敬业、高效、奉献”的价值观念[11]
ST恒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晓珍)
2024-04-26 18:0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潘晓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保持身份 与履职的独立性的前提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 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 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对各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
ST恒久: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6 18:01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苏亚核〔2024〕41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 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苏亚审〔2024〕780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 计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恒久股份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关于营业收入扣 除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