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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00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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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1:3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石海峰、郑水园、花迪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1] - 三人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1] 评估意见日期 - 董事会出具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2]
远大智能: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6 11: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获批发行775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43,310,725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331.0725万股[16] 股权结构 -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6,280,000股,比例54.3423%[15] -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持股51,792,000股,比例22.2877%[15] -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600,000股,比例5.8525%[15]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24]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60]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86]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9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0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8]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30%且不低于5000万元[119] - 公司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118] 其他 - 公司指定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为信息披露媒体[134]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2] -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150]
远大智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1:35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运作情况、 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 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 告如下: 一、监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白雪峰先生因个人原因,其申请辞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职务,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 同意补选唐满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靳翎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其申请辞去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远大智能: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6 11:35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4年5月7日15:00 - 17:00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1]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1] 出席人员 - 董事长康宝华、董事总经理王延邦等出席[1] 问题征集 - 提前公开征集问题,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5:00[1] - 投资者可访问指定网址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征集页面[1]
远大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6 11:35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于 2000 年 9 月 19 日成立,注册地天津。前身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4 年,是新中国 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 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4 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 后经脱钩改制和数次机构重组及更名,将若干家具有各 ...
远大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1:35
会议信息 - 2024年4月15日发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通知,4月25日召开[2] - 公司将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1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31013103.31元,母公司净利润 - 18509065.53元[5] - 截至2023年底,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 40264488.27元,母公司 - 22818388.40元[6] 决策事项 - 多项议案以9票同意通过,含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3][4][5][6][7][8][11][12][1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税前14万元/年[9] - 《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10]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工商登记变更[11] - 修订《未来三年(2022 - 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3] 分红情况 - 2023年度拟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股本[6]
远大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1:35
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利润分配 - 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30%且不低于5000万元[5]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3][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3][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3][5] 重大支出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5000万元[5]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4] 政策调整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信息披露 - 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7] 特殊情况说明 - 不进行现金分红或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时,董事会应专项说明原因[10] 股东违规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11] 股东大会事项 - 事项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2] -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期限至办理完毕[12]
远大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6:06
会议情况 - 2024年4月24日以电话发会议通知并通讯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 - 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2] 议案审议 - 《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等三议案均9票同意通过[3] - 2021 - 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规定[3] 公告信息 - 《2021 - 2022年度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见深交所网站等[4] 备查文件 - 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等[5]
远大智能: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说明
2024-04-24 16:06
业绩总结 - 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对关注函回复,因对以房抵债交易性质理解不透致业绩预告列报错误并修正[3] - 修正后预计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由1222.22 - 1822.22万元下调为400.29 - 600.29万元,变动幅度67%[4]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对业绩影响金额预计为2300 - 2700万元[4] - 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385,037.15元[5] - 2009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7,965,599.26元[8] - 2023年债务重组损益为12,806,777.92元[8] - 2023年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为1,382,081.63元[8] - 2023年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为324,727.36元[8] - 2023年代扣税费手续费返还为69,265.37元[8] - 非经常性损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额为7,249,115.79元[8]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2,933,488.69元,所得税影响额合计7,249,115.79元[13] - 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9,670,024.20元,企业所得税率15.00%,所得税影响额1,450,503.63元[13] 历史数据调整 - 2021 -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有调整[17] - 2021 - 2022年合并利润表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有调整[18] - 2021 - 2022年母公司利润表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有调整[18] 会计差错 - 公司最近三年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需进行会计差错更正[17][20]
远大智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6:06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监事会逐项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 期限,不再提前五日发出会议通知,决定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差错 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