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00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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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00267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11:26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9月15日14:30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5日9:15 - 15:00[1] - 登记时间为9月9日9:00 - 12:00,14:30 - 17:30[7] 会议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2] - 会议地点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533号[3]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671,投票简称为“龙泉投票”[14] 审议议案 - 需审议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等六项议案[3][18] - 第1、2、4 - 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5] - 部分股东对第3、4 - 6项议案需回避表决[6]
龙泉股份(002671)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1:25
会议决议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应到3人实到3人[2]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 - 拟回购注销3名原激励对象部分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共46.8万股[4][5]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激励计划 -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7][8][10] - 公示激励对象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天[11] - 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前五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11]
龙泉股份(002671)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1:24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 ...
龙泉股份(002671)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8 11:23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需 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 ...
龙泉股份(00267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8-28 11:22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要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 要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 声 明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二五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 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 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50 万股,约占本激 ...
龙泉股份(00267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8-28 11:22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职务及分配情况 | | | | 拟授予限制 | 占本次激励计划 | 占本计划公告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 拟授予限制股票 | 时公司股本总 | | | | | (万股) | 总数的比例 | 额的比例 | | 1 | 姚静波 | 董事 | 27.00 | 62.07% | 0.05% | |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3 人) | | 16.50 | 37.93% | 0.03% | | | 合计 | | 43.50 | 100.00% | 0.08%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由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 ...
龙泉股份(00267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8-28 11:22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二五年八月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 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 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 ...
龙泉股份(002671)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8-28 11:22
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激励对象相关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特定人员[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计划有效期与财务要求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绩效考核与解除限售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5]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5]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5]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程序合规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有利公司发展且无损害股东利益[5]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且符合规定[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6] 其他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6]
龙泉股份(002671)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8 11:2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1 嘉源·法律意见书 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 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 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 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5-308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 ...
龙泉股份(002671)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8 11:21
恶人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5-309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山东龙泉管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 或"公司")的委托,就龙泉股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