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00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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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8-14 11:18
激励计划进程 - 2024年8月14日公司会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4年8月15 - 26日对激励对象公示,监事会无异议[3] - 2024年9月2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2024年9月26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5] - 2025年8月15日会议审议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分红与行权价格调整 - 2024年度以3.6亿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0.3元[7] -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0.60元/份调为10.57元/份[8] - 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调整合规且不影响中小股东利益[10] - 监事会认为调整合规,同意调整[11]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8-14 11:18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8月1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 2024年8月15 - 26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公示[5] - 2024年9月2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4年9月26日披露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7] - 2025年8月14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权日[4] - 2025年8月15日审议通过注销、调整、授予、行权条件成就等议案[7] 激励计划内容 - 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106万份股票期权[4]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57元/份[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1]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11] -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分两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均为50%[13] 业绩目标 - 2025年第一个行权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均为50%[13] - 2026年第二个行权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均为70%[13] 费用与资金 - 2025 - 2027年预留授予106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总费用410.17万元,分别摊销113.17万元、229.26万元、67.74万元[21] - 激励对象后期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23] - 公司因预留授予权益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5] 其他事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3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0.30元(含税)[17]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0元/份调整为10.57元/份[18] - 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1.80万份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将被注销[19]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符合规定[30]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29][30] - 公司尚需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等相关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公司本次授予后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后续手续[30] - 备查文件包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等[31]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8-14 11:18
激励计划进程 - 2024年8月1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 - 2024年9月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2024年9月26日披露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4]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19人,8名激励对象41.80万份股票期权将注销[6] 相关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期权注销事项[8] - 监事会认为注销事项符合规定,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9][10] - 法律和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相关事项已获授权批准,符合规定[11][12]
共达电声(002655)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8-14 11:18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8月14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4年8月15 - 26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 - 2024年9月2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并公告自查报告[10] - 2024年9月2日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议案[11] - 2024年9月26日披露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11] - 2025年8月15日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1] 业绩与行权 - 2024年净利润78,890,485.23元,同比增长41.71%,符合业绩目标[14] - 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2日[13] - 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行权比例30%[13] -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494.40万份,占总股本1.37%[16] - 行权价格为10.57元/份[16] - 行权人数为113人[16] 激励对象与份额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19人,5人离职,3人业绩不达标[14] - 原定激励计划人数119人,首次授予1,694万份,注销后变更为1,652.2万份[16] - 公司拟注销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1.80万份股票期权[20] 利润分配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3.6亿股,每10股派0.30元(含税)[18] - 2025年4月2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8] - 2025年4月24日股东大会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8] 其他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0元/份调整为10.57元/份[19] - 2025年8月14日审议通过调整行权价格议案[18]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1] - 注销及行权事项已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21] - 行权及注销等事项需信息披露和办理后续手续[21]
共达电声(002655)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8-14 11:18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4年9月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4年9月26日,公司披露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11]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1] 分红信息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3.6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元(含税)[15] 股票期权调整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0元/份调整为10.57元/份[16] 股票期权注销 - 公司拟注销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1.80万份尚未行权股票期权[16] 预留授予信息 - 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为2025年8月14日[18]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06万份[18] - 授予股票期权人数为18人[18]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57元/份[18] - 管理/业务骨干18人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占激励计划授予总数比例为5.8889%[18] - 管理/业务骨干18人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0.2944%[18]
共达电声(002655)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授予预留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14 11:18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8月12日制定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拟定首次授予人员名单[4] - 2024年8月14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 2024年8月15 - 26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公示[6] - 2024年9月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4年9月2日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7] - 2024年9月26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694万份,人数119人[9] - 2025年8月14日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议案[10] - 2025年8月14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18名激励对象106万份股票期权[14] 业绩相关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889.05万元,同比增长41.71%[21] - 业绩考核目标2024 - 2026年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30%、50%、70%[19] 股票期权 - 注销8名激励对象41.80万份尚未行权股票期权[12] - 2024年每10股派0.3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3] -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0.60元/份调整为10.57元/份[13]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30%[18]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四档,行权比例不同[21] - 首次授予最终行权人数113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494.40万份[22]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25] - 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满足[25] 合规情况 - 自查期间27名核查对象买卖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8] - 公司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25] - 公司相关事项符合相关规定[25] - 公司需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等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财务资助决策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信息[3] - 单笔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资助时公司可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6] 资助申请流程 - 申请资助单位应提交报告及决策文件,由财务部调查、审计部审核[9] - 资助申请报告应含申请原因、主要财务指标、资助介绍等内容[9] 资助后续管理 - 被资助对象出现未及时还款等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12] - 公司审计部负责资助事项合规检查及被资助企业跟踪监督[1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资助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3] - 资助事项公告至少应含事项概述、接受资助对象情况等内容[14] - 已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情况、措施并说明董事会判断[15]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深交所规定的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6]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5] - 违反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17] - 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不一致依照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修改亦同[21]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2025-08-14 11:17
担保额度预计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和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5] - 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一年内向他人担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5][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单笔超净资产10%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关联方不参与表决[5][6]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7] 担保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公司应披露担保事项[11]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信息披露时间与内容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8] 信息披露审核与要求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85] 股东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并报告[8][22][8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88]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4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46] 信息暂缓与豁免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因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信息[70]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公司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0]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0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16]
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4 11: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5][6] 股东会授权与提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9][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9][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决议通过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特殊事项表决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35]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6]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5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4][55] 其他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6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