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00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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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11月25日获晶腾达增持0.71%股份
智通财经· 2025-11-25 11:58
核心事件与股权变动 - 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晶腾达”于2025年11月25日增持公司股份1006.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增持金额为2998.23万元 [1] - 此次增持完成后,晶腾达合计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比例从21.31%增加至22.02%,并因此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俊锋先生 [1] 后续增持计划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俊锋先生、晶腾达及其控制或指定的其他主体,计划后续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7100万股(此数量包含首次已增持的1006.76万股) [1] - 该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11月25日起的6个月内,即至2026年5月25日止 [1]
勤上股份:控股股东变更为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5 11:54
核心观点 - 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通过增持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变,并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继续大规模增持股份 [1] 股权变动与增持详情 - 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于2025年1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6.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增持金额为2998.23万元 [1] - 本次增持完成后,晶腾达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增至31273.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升至22.02%,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1] -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俊锋先生 [1] 未来增持计划 - 自2025年11月25日起6个月内,李俊锋先生、晶腾达及其实控人控制或指定的其他主体拟继续增持,累计拟增持股份不低于71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的1006.76万股) [1] - 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 [1] 增持计划的影响 -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 [1] - 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
照明设备板块11月18日跌0.56%,*ST星光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2320.79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1-18 08:04
板块整体表现 - 2023年11月18日,照明设备板块整体下跌0.56%,表现弱于上证指数(下跌0.81%)和深证成指(下跌0.92%)[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10只个股上涨,10只个股下跌,其中*ST星光以2.61%的跌幅领跌[1][2] - 立达信以2.73%的涨幅成为当日板块涨幅最大的个股[1] 个股价格变动 - *ST星光收盘价为2.24元,下跌2.61%,成交量为48.36万手,成交额为1.08亿元[2] - 得邦照明收盘价为13.42元,下跌1.76%,勤上股份收盘价为2.89元,下跌1.70%,格利尔收盘价为20.21元,下跌1.65%[2] - 立达信收盘价为20.73元,上涨2.73%,成交量为9.57万手,成交额为2亿元[1] 资金流向分析 - 照明设备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2320.79万元,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194.99万元和2125.8万元[2] - 个股资金流向差异显著,佛山照明主力资金净流入272.71万元,主力净占比3.44%,民爆光电主力资金净流入191.55万元,主力净占比高达9.87%[3] - 得邦照明主力资金净流出531.43万元,主力净占比-19.75%,勤上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657.73万元,主力净占比-7.09%[3]
照明设备板块11月12日跌0.54%,立达信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9106.95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1-12 08:42
板块整体表现 - 照明设备板块在统计日整体下跌0.54%,表现弱于上证指数(下跌0.07%)和深证成指(下跌0.36%)[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10只个股上涨,10只个股下跌,其中立达信以3.05%的跌幅领跌板块[1][2] - 板块整体资金呈净流出态势,主力资金净流出9106.95万元,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952.6万元和8154.35万元[2] 领涨个股表现 - 勤上股份涨幅最大,为1.69%,收盘价3.01元,成交金额达1.47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1118.55万元,净占比7.6%[1][3] - 恒太照明上涨1.57%,收盘价11.03元,成交金额为1895.09万元[1] - 格利尔上涨1.42%,收盘价21.43元,成交金额为5079.47万元[1] 领跌个股表现 - 立达信跌幅最大,为3.05%,收盘价21.01元,成交金额为2.74亿元[2] - 联域股份下跌1.40%,收盘价46.41元,成交金额为3180.16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出203.01万元,净占比-6.38%[2][3] - 小崧股份下跌0.89%,收盘价7.83元,成交金额为7091.04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出327.89万元,净占比-4.62%[2][3] 个股资金流向 - 阳光照明主力资金净流出规模最大,达1052.82万元,净占比为-19.79%,但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287.16万元和765.66万元[3] - 民爆光电主力资金净流出94.77万元,但游资资金净流入201.65万元,净占比达11.11%[3] - 三雄极光主力资金净流出239.1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00.20万元[3]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1 20:05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 [1] - 此次调整旨在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同步,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机制 [1][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治理结构 [1] - 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以匹配治理结构的调整 [1]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修订目的是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2] - 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 - 修订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完善 [2]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11-11 20:01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计划调整治理结构,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3]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将统一调整为“股东会”[1] - 公司章程修订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中两项制度需经特别决议通过[3][10]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安排 - 会议定于2025年11月2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4日[5][6][7] - 会议将审议包括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在内的多项议案,部分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投票代码为362638,投票简称为“勤上投票”[16][17][18]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 -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2,73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9%[30] - 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展期12个月,至2026年12月1日,展期期内不再设定锁定期[31] -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股价情况择机出售股票,若全部出售完毕,计划可提前终止[31]
勤上股份: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1 14:41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3亿元 [2]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96元 [1]
勤上股份(00263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累积投票制定义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2] 董事提名 - 董事会、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4] - 董事会、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4] 选举规则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分别只能投给对应候选人[7] - 董事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当选[9] - 当选人数不足处理方式[9][10] 流程说明 - 表决前告知累积投票方式,制备选票并解释细则[7] - 多轮选举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并宣布[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3]
勤上股份(002638)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问责对象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 问责原则 -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责任与权利对等、谁主管谁负责[3] 问责范围 - 不能履行董事职责等13种情形[3][4] 问责种类 - 责令改正并作检讨等[7] 经济处罚 - 高级管理人员等出现问责事项可附带经济处罚[8] 责任承担 - 故意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过失按比例承担[9][10] 处罚情形 - 5种情形可从轻等,4种情形应从严[11][12] 问责提出 - 对董事问责由董事长提出,对董事长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出[10]
勤上股份(0026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定期报告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11]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1] - 年度报告应记载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等内容[14] 信息披露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需及时披露[7]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需披露财务数据[16]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需提交文件并披露[17] - 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 交易涉及资产等达到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方交易达到一定金额需经程序并披露[26][27]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临时报告披露[19]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交董事会秘书[34]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披露[34]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秘书,秘书组织披露[36]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秘书审核[37]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9] - 秘书负责登记入档暂缓、豁免事项,经董事长签字确认[31]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秘书为负责人[45]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54] - 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54] 保密与问责 - 公司应建立保密制度,秘书负责保密工作[52] - 各层次保密责任人应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聘用时约定保密义务[56] - 擅自披露信息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59]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应立即披露[60]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61]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可启动内部问责程序[63] - 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可追究责任人责任[64] - 未按规定报告、审核或披露关联方及交易可进行责任追究并附带经济处罚[65] 其他 -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登记资料保存十年[31] - 公司和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登记材料[32]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42] -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48] - 秘书是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52]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履行信息披露事务[5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