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00263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累积投票制定义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2] 董事提名 - 董事会、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4] - 董事会、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4] 选举规则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分别只能投给对应候选人[7] - 董事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当选[9] - 当选人数不足处理方式[9][10] 流程说明 - 表决前告知累积投票方式,制备选票并解释细则[7] - 多轮选举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并宣布[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