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0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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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00262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 - 1 - 第 1 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且有效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 维护股东利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的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 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 3 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 4 条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 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
仁智股份(00262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 6 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或通讯表决等方式召 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会议。若采 用通讯表决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专 - 1 - 第 1 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仁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 3 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 4 条 独 ...
仁智股份(002629)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内控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促进内控评价工作[3] - 内控评价对象是有效性,包括设计和运行有效性[3] - 实施内控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3] 责任分工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性负责[7] - 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监督内控评价工作[8] - 审计部组织实施内控评价工作并编写报告[6] -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控自查、测试和评价工作[10] - 分/子公司落实内控评价责任并开展相关工作[11] 评价内容与程序 - 公司围绕多要素确定内控评价内容并建立指标体系[13] -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总结、反馈和跟踪阶段[20] 时间安排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提前两周向被评价单位发出书面评价通知[12] - 审计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评价单位管理层出示报告[14] - 被评价单位管理层收到报告后,若有不同意见,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证据资料[14] - 审计部对被评价单位提供的证据资料鉴定研究后,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修改报告[14]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等4种情形[1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有企业重述以前报表等3种情形[1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1%或>资产总额0.5%[1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1%或资产总额0.2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0.5%[1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0.5%或≤资产总额0.25%[1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6种情形[17] 缺陷认定与报告 - 审计部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并提出认定意见,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20] - 一般缺陷和重要缺陷至少每年报告,重大缺陷立即报告[20] 整改方案 - 一般缺陷整改方案由总裁批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整改方案由总裁办公会提出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20] - 被评价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反馈情况,审计部跟踪监督并出具验证意见[22] 报告类型与披露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分为年度和日常两种[22]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包括董事会声明、评价结论等内容[22] - 审计部根据年度评价结果编制报告,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结合年报披露[23] 资料保管与监督 - 内部控制评价有关文件资料等由审计部保管,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24] - 公司所有内部控制评价活动由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统一监督[27]
仁智股份(00262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子公司定义与管理原则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能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持有50%以下股份且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4] - 公司以股东或控制人身份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督和服务义务[7] 子公司设立与战略 - 设立子公司或收购形成子公司须经公司投资论证和审议批准[13] - 控股子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须服从公司整体战略与规划[14] 子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通过委派或推荐董监高实现对控股子公司治理监控[16] - 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推荐董事应占半数以上[19] - 全资控股子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会职责由公司承担[10] 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并报经审议[10] - 控股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十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17] - 控股子公司发生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需向公司报告[17]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需经子公司审议、公司考察论证并按程序决策审批[20] 子公司财务与融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向公司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年报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28] -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需公司担保时,要提前报送材料经董事会审议[37] -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38] 子公司人员管理 - 非全资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制定办法报公司备案[41] - 全资子公司总经理等薪酬待遇由公司考核后实施[41] - 控股子公司聘任公司推荐人员,工资可按子公司或公司标准执行[23]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考核,对派出人员奖惩[44] - 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制定经营计划并报公司备案[46] 参股公司管理 - 参股公司董监高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报送任职情况报告[24] - 参股公司应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预算报告[29] 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建立报告和审议程序[28]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31] - 子公司应及时提供影响股价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1] - 子公司提供重要信息须当日第一时间上报[31] - 子公司人员在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保密未公开信息[32]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仁智股份(0026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 1 - 第 1 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 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仁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 3 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仁智股份(0026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 0 - 第一章 总 则 - 2 - 第 1 条 为了规范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 3 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 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 4 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完善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
仁智股份(002629) -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9 10:08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制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依据近期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为了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公司拟对公司内部 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性的梳理修订。 1 序号 制度名称 1 《内部审计制度》 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 《子公司管理制度》 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6 《控股(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7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8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9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11 《信息披露管 ...
仁智股份(002629)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9 10:0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8 月 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 | | 单位:元 | | --- | ---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5,728,261.32 | 29,209,870.44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1,929,977.00 | 4,744,672.50 | | 应收账款 | 76,612,589.25 | 77,929,269.50 | | 应收款项融资 | 512,802.22 | 200,000.00 | | 预付款项 | 4,614,545.05 | 1,309,079.59 | | 应收保费 | | | | 应 ...
仁智股份(002629)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9 10:08
公司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2025年期初资金余额3870.71万元[2] - 半年度累计发生金额67.87万元[2] - 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071.70万元[2] - 上半年度期末资金余额2866.88万元[2] 温州恒励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453.39万元[2] - 半年度累计发生金额0.22万元[2] - 半年度偿还金额20.00万元[2] - 上半年度期末资金余额2433.61万元[2]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951.70万元[2] - 半年度偿还金额951.70万元,期末资金余额0.00万元[2]
仁智股份(002629)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9 10:04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梁昭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 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相关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