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0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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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00262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制度制定 - 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3]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4]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等原则[5] - 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9]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3]
仁智股份(0026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战略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会议规则 - 提前二天通知,可电话或口头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5] - 临时会议可用传真作决议[15] 其他 - 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8]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2][14]
仁智股份(002629)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制度适用与事件定义 - 制度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4] - 重大突发事件分治理、经营、政策环境和信息类[5] 应急组织与职责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8] - 各部门责任人是预警预防第一负责人[11] 事件处理流程 - 预警信息由责任人向董秘汇报[14] - 发生事件时领导小组控制事态并启动预案[14] - 不同类型事件有不同处理方式[14][15] 后续工作安排 - 事件结束后消除影响、总结评估、必要时修订制度[15] - 领导小组拟定善后意见,经批准后执行[17] 保障与原则 - 各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工作[17] - 相关人员恪守保密原则,服从安排[17] - 及时向证监局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17]
仁智股份(002629)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人员任期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8] 任职限制 - 多种情况不得担任总裁,如犯罪刑罚、破产清算责任等[8] 职责分工 - 总裁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向董事会报告[11] - 副总裁协助总裁,按分工主管相应部门[12] 报告制度 - 总裁定期书面报告工作,包括年报等[16][22] - 总裁定期向董事报送资产负债等报表[24] 会议安排 - 总裁定期或临时主持总裁办公会[25] - 总裁办公会提前三天征集议题,报总裁审批[26] 绩效薪酬 - 董事会负责总裁绩效评价并制定方案[31] - 总裁薪酬与公司和个人业绩挂钩[32]
仁智股份(0026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公司治理 - 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完善治理结构[4] 审计工作 - 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等协商确定[4] - 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督促提交报告[4]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改聘需多流程[10] - 续聘或改聘需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等[11][12] 保密与实施 - 委员对年报相关事项负有保密义务[9] - 工作规程自发文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9]
仁智股份(002629) -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5] 舞弊行为定义 - 索取、收受贿赂或回扣等8种情形属舞弊行为[5] 反舞弊工作安排 - 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指导反舞弊工作[7] - 审计部负责组织及执行反舞弊工作[8] 人员管理与举报流程 - 对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并记录存档[9] - 审计部建立并公布举报渠道[10] - 不同层级举报处理流程[11][12] 舞弊处理措施 - 发生案件后评估改进内控并书面报告[10] - 舞弊员工受内部经济和行政纪律处罚[14]
仁智股份(0026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投资分类与决策 - 对外投资分长、短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2] - 对外投资决策经立项、可研、设立三阶段[20] 投资管理架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投资研究评估与监督[6] -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裁任组长[9] 投资审批与操作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证券等投资事项[7]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至少两人操作[18] 投资处置 - 经营期满等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27] - 项目有悖方向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28] 财务管理 - 财务部对投资全面记录和核算[13] - 长期投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负责[19] 监督检查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19] - 定期盘点或核对投资资产[19] 信息披露 - 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子公司明确披露责任人和部门[19] 制度范围与实施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1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仁智股份(0026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义务人行为[4]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重大信息[4] - 及时披露对股价有重大影响信息并报送深交所[7] - 公开披露信息指定媒体从证监会、深交所指定中选[9]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1个月内编制[13]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中期报告2个月内编制[14]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15]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及时披露临时报告,进展变化持续披露[17][18] - 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8] 人员职责与流程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8] - 信息发布经核对、审核、签发后披露[23]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25]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失职致违规可处分并要求赔偿[51]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处分责任人[51] 其他信息 - 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深圳福田区中洲大厦24层2404号[51] - 股东咨询电话0755 - 8320 0949,传真0755 - 8320 3875,邮箱ofc_board@renzhi.cn[51]
仁智股份(00262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或拟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或拟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1]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业绩相关报告情况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及时报告[19]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应及时报告[19]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应及时报告[19]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扭亏为盈应及时报告[19] - 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应及时报告[19] 股东相关报告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信息报告义务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及时告知[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应及时告知[20] 其他报告情况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当日报告并核实原因[19]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应第一时间报告[23]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应预报重大信息[23] 信息报告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7] - 全体董事等是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27]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及其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需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当日内报告重大信息[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应指定专人与公司及时沟通联络[33] 违规处分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职务处分并要求赔偿[34] - 公司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公司将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等处分及要求合理赔偿[39]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3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关联自然人[35] - 关联法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关联自然人[35] - 特定关联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关联自然人[35] - 依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特殊关系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35] - 因协议或安排未来12个月内符合条件的视同为关联人[35] - 过去12个月内曾符合条件的视同为关联人[3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35] - 制度抵触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5]
仁智股份(0026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0:3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 1 - 第 1 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 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 3 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 4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 5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 6 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