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0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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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00256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制度目的 -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长效机制[2] 资金占用类型 - 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2] 公司规范 - 与控股股东等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5]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等使用[5]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等工作第一责任人[7] - 董事等协助侵占公司资产,董事会将给予处分或提议罢免[13] 违规处理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9] - 发生违规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9] - 严格控制“以股抵债”等实施条件[10] - 公司及子公司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3]
通达股份(002560)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 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 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在公司接受调研、 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 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资本市场对公 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 ...
通达股份(002560) - 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制度制定与负责人 - 公司2025年10月制定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1] - 董事会秘书为投诉处理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4] 投诉受理与处理 - 公司投诉受理渠道多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7] - 受理投诉60日内办结并告知,复杂情况可申请延期[9] 违规处理与原则 - 发现违规董事会整改并披露信息[9] - 处理投诉遵循公平披露原则[10] 资料保存与应急 - 投诉处理资料保存至少两年[10] - 发生非正常上访启动维稳预案并报告[10]
通达股份(00256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河南通 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拥有公司控制权的股东。有下列情形之 一 的,为拥有公司控制权: (一)持有公司 50%以上股份; (二)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 任; (四)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无特别说明,包含其关联 人。本 ...
通达股份(0025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 第三条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公司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第四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选连任不得超 过 6 年。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组织执行 ...
通达股份(0025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成员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当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公司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条 为强化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南通 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
通达股份(0025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 1 页 共 10 页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选任、职权、任期等事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
通达股份(00256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 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前提下,可以采取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传真等) 或现场与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 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 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有需要,公司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 1 页 共 4 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 ...
通达股份(00256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担保额度与审议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3][14] 担保决策与条件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13] - 虽不符合担保条件但公司认为需发展业务且风险较小的申请担保人,经公司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可为其提供担保[6]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4] - 公司可与符合规定的企业法人签订互保协议[17]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需完善法律手续并办理登记[17]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17] 担保管理工作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的资信调查、手续办理等工作[20]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发现异常合同及时报告[20]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20] 违约处理与追偿 - 被担保人违约时,经办部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21]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2] 信息披露与责任 - 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包括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4] - 对有过错的责任人,董事会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26]
通达股份(00256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或持股 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2] 公司部门职责 - 各职能部门对控股子公司组织、财务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3] - 总经理负责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管理等监督[4] - 财务部负责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财务会计等监督及财务报表收集备案[4] -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派往控股子公司人员管理及绩效考核和人事信息收集[4] - 证券部负责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和规范治理监督[4] 控股子公司要求 - 委派或推荐人员应按规定履职并及时反馈情况[6][7] - 按规定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财务报表接受审计[10] - 根据公司规定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并审批实施[13] - 经营活动遵守法规并根据公司规划制定自身目标和计划[13] - 按规定时间报送经营情况报告,月报7日内,季报10日内,半年报7月15日前,年报1个月内[14] - 超 50 万元以上非日常经营性资产购买和处置等重大行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 行政事务由公司总经理办归口管理、指导[26] - 将企业营业执照等文件资料报送证券部备案,变更后及时更新[26] - 重大经营事项相关协议等向董事会办公室及总经理办公室报备、归档[26] - 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会后将决议报送证券部并通报重大影响事项[26] - 非经委派的董监高任命后 1 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30] - 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订制度并报公司备案[30] - 及时上报劳动人事信息供公司备案[30]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由审计部负责[22]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等多项内容[22] - 高级管理人员调离时需履行离任审计[27] - 检查方法分为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22][23] 人员管理 - 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派出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0] - 派出人员维护公司利益并接受监督[31] 考核奖惩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奖惩[33]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34] - 每年与控股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34] - 控股子公司建立指标考核体系考评高层[34] - 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奖惩方案自行制定并备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