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宝鼎科技(002552)
icon
搜索文档
宝鼎科技(002552)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的,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证券帐户信息及买卖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申请股份初始登记时,委托公 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 号码等),并申请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 ...
宝鼎科技(00255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 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等。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权利,以保证: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2、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4、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 1-5 名,财务总监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四)品质高尚、诚信勤勉,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 ...
宝鼎科技(00255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及《宝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 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控股股东,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 项决策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权,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子公司在公司的 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各项工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 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须服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 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依照子公司的《合资协议》(如有)和子公司《章程》,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后向其 ...
宝鼎科技(00255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 ...
宝鼎科技(00255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 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开展的各项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形式 主要包括: (一)单独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或开发项目;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对现有企业(含子公司)的增资; (三)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或合伙份额); (四)投资股票、可转债、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套期保值 工具、委托理财、期货等投资行为; (五)其他投资。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 ...
宝鼎科技(0025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
宝鼎科技(00255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判断拟披露信息是否存在法律 法规及深交所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深交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
宝鼎科技(002552)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宝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 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定并经 ...
宝鼎科技(00255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含选聘、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 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 ...
宝鼎科技(002552)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资金安全,实现风险投 资决策及流程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其他属于风险投资的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 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风险投资的原则: (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第六条 公司应当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