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红制药(00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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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深度报告:深耕肝素全产业链,创新布局未来可期
东海证券· 2024-03-04 16:00
公司业绩 - 公司预计2023-2025年的营收分别为19.43/20.50/24.2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50/3.22/3.95亿元,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4] - 公司收入由2018年的13.22亿元增至2022年的23.04亿元,CAGR为14.90%,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14.66亿元,同比下降11.09%[27] - 公司毛利率呈下降趋势,2018年的48.89%降至2022年的38.59%,2023年前三季度回升至42.93%[29] - 公司2023-2025年的营收预测分别为19.43/20.50/24.2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50/3.22/3.95亿元[94] - 公司2022-2025年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304/1943/2050/2422百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20/255/329/404百万元[97] 产品市场 - 公司标准肝素钠制剂在样本医院销售额占比第一,市场优势明显,依诺肝素钠注射液中标有望提升市占率[2] - 公司胰激肽原酶在样本医院销售额占比第一,复方消化酶已与拜耳达成合作协议,有望成为公司又一大单品[3] - 公司肝素钠注射液销售额市占率第一,具有稳定的市场空间和市场优势[57] - 公司肝素钠封管注射液销售额持续增长,市占率为4.64%,有望成为新增长点[59] - 公司胰激肽原酶产品在糖尿病慢性并发症治疗中具有重要作用[61] 新产品研发 - 公司自主研发的靶向CDK9的抑制剂QHRD107已完成I期临床研究,联合维奈克拉和/或阿扎胞苷治疗AML的Ⅱ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76] - 公司的靶向CDK4/6的抑制剂QHRD110首发适应症为脑胶质瘤,澳大利亚I期临床试验基本完成,将在国内开展临床桥接试验[76] - 公司的靶向激肽释放酶(KLK)的新药QHRD106已完成针对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I期临床(单次给药),多次给药的I期临床正在进行中[76] - 公司的长效生长激素新药QHRD211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公司在不同阶段研究中有丰富的新药管线,有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核心竞争力[76] 市场趋势 - 全球肝素原料药市场规模预计2024年将达到38.25亿美元,增速超过10%[38] - 中国肝素出口量及价格在2023年回落,出口量同比下降22.32%,价格同比下降49.71%[40] - 全球糖尿病患病人数持续增长,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潜力巨大[62] - 生长激素市场空间广阔,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增至26亿美元,到2030年将达到47亿美元,维持快速增长态势[87] 公司优势 - 公司是动物源性酶和肝素领域的龙头[9] - 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涵盖肝素全产业链的药品生产企业[10] - 公司拥有博士近20名,硕士70多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89%以上[14] - 公司连续多年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2018-2022年平均分红金额为1.82亿元,平均股息率达到3.17%[24] - 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方案,截至2024年2月29日,已回购股份2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95%[25]
千红制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3-01 08:55
回购方案 - 2024年1月2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资金8500万 - 1.7亿,上限6.8元/股[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2月29日,累计回购2500万股,占比1.95%[3] - 最高成交价6.06元/股,最低4.47元/股,支付1.40756897亿[3] 后续计划 - 后续根据市场在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4] - 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千红制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2-02 09:01
回购方案 - 2024年1月2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资金8500万 - 1.7亿,上限6.8元/股[2] 回购进展 - 截至1月31日,累计回购2316万股,占比1.81%[3] - 最高成交价6.06元/股,最低4.89元/股,支付1.317亿[3] 后续计划 - 后续根据市场情况在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5] - 回购期间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千红制药: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9 10:52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 - 应到监事会成员3人,实到3人[1] 选举结果 - 会议选举刘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1] - 选举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 任期情况 - 刘军先生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
千红制药: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9 10:48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1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通过电话及书面方式送达,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 9 人。会议由董事王耀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王耀方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 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赵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 ...
千红制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19 10:47
北 京 大 成 ( 南 京 ) 律师事务所关于 常 州 千 红 生 化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024 年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北 京 大 成 (南 京 )律 师 事务 所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8 号联创科技大厦 A 座 7-11 楼 联系电话:028-83755000 传真:025-83755111 邮编:210036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千红制药: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1-16 09:03
回购方案 - 2024年1月2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资金8500万 - 1.7亿元,上限6.8元/股[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1月16日,累计回购1407.5万股,占比1.10%[2] - 最高成交价6.06元/股,最低5.67元/股,支付8306.4738万元[2] 合规情况 - 首次回购时间、数量及委托时段符合规定[3] - 未在特定重大事项期间回购,方式符合要求[4] 后续计划 - 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4] - 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千红制药: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1-05 09:17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1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6.8 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7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8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2500 万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1.95%;按照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8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8 ...
千红制药:回购报告书
2024-01-04 11:44
回购计划 - 拟回购资金8500 - 17000万元[3][8] - 回购价格不超6.8元/股[7] - 按8500万测算预计回购1250万股,占比0.98%[8] - 按17000万测算预计回购2500万股,占比1.95%[8][11] - 回购期限不超十二个月[3][10]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7.38亿元,净资产24.67亿元,流动资产15.28亿元[13] - 回购资金上限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6.21%、6.89%、11.12%[13] 股份比例 - 按17000万测算,回购后限售股比例升至29.90%,无限售股降至70.10%[11][12] - 按8500万测算,回购后限售股比例升至28.92%,无限售股降至71.08%[12] 审议与实施 - 2024年1月2日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4][5][19] - 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 披露要求 - 首次回购次日披露进展,占比每增1%三日内披露[21] - 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上月末进展[21] - 期限过半未实施,董事会公告原因和安排[21] - 期限届满或完毕,两日内披露结果暨变动公告[21] 风险提示 - 存在股价超上限致方案无法或部分实施风险[22] - 已回购股份存在无法授出和注销风险[23] - 存在因重大事项或董事会决定终止风险[23] 人员情况 - 董事等决议前六个月无买卖股票行为,暂无增减持计划[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