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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00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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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涨2.14%,成交额1.11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1651.70万元
新浪证券· 2025-12-24 02:34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12月24日盘中,公司股价上涨2.14%,报7.16元/股,总市值59.72亿元,成交额1.11亿元,换手率1.97%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51.70万元,特大单买入1492.26万元(占比13.40%),大单买入2627.37万元(占比23.60%) [1] - 公司股价今年以来累计上涨70.07%,近5日、20日、60日分别上涨6.23%、6.55%、23.66% [1] - 今年以来公司已1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为6月6日 [1] 公司财务与股东情况 -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0亿元,同比微降0.37%,归母净利润5.3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21.43% [2] - 截至12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18万户,较上期增加0.97%,人均流通股15467股,较上期减少0.97% [2] - 自A股上市后,公司累计派现10.91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3.00亿元 [3] 公司业务与行业概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以及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采集器及终端占比80.56%,电力柜占比14.71%,其他占比2.76%,电能云服务占比1.97% [1]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电力设备-电网设备-电工仪器仪表,所属概念板块包括虚拟电厂、能源互联、电力物联网、智能电网、小盘等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园中路28号 [1] - 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5日,于2011年2月11日上市 [1]
新联电子: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5.18万户
证券日报网· 2025-12-15 09:40
公司股东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5.18万户 [1]
新联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2 13:45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换届 - 新联电子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2] - 公司董事会提名胡敏、刘文娟、李照球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公司董事会提名都晓芳、李正飞、谢满林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新联电子: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12 13:43
公司治理变动 - 新联电子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 - 会议选举应旭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
新联电子(002546.SZ):拟转让公司部分闲置房产
格隆汇· 2025-12-12 11:05
交易概述 - 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并促进主营业务发展,与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房产转让协议》[1] - 交易涉及三处房产资产转让,合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024.05万元[1] 交易资产详情 - 转让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50号成贤大厦15层1501-1508室的房产,建筑面积为922.04平方米,交易金额为人民币986.58万元[1] - 转让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双龙大道1568号水晶蓝湾01幢的35套房产,建筑面积为2,472.37平方米,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933.45万元[1] - 转让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西门子路39号的工业房地产,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104.02万元[1]
新联电子:拟转让公司部分闲置房产
格隆汇· 2025-12-12 11:00
核心交易概述 - 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促进主营业务发展,与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房产转让协议》[1] - 交易涉及三处房产资产,合计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13,024.05万元[1] 交易资产详情 - 转让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50号成贤大厦15层1501-1508室的房产,建筑面积922.04平方米,交易金额986.58万元[1] - 转让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双龙大道1568号水晶蓝湾01幢的35套房产,建筑面积2,472.37平方米,交易金额3,933.45万元[1] - 转让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西门子路39号的工业房地产,交易金额8,104.02万元[1] 交易对手方 - 本次所有房产资产的受让方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1]
新联电子:12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2 10:52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8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占比81.34% [1] - 同期,机柜制造业务收入占比为14.71% [1] - 电能云项目和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分别为1.97%和1.98% [1]
新联电子(00254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48
新策略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1] - 实行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1]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三种从重,四种从轻或免处理[1][2][6] - 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董事会负责制度相关事宜[4]
新联电子(00254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48
制度制定与职责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权益[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5] 沟通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8] -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交流[8] 说明会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3] - 六种情形下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15]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告知秘书且原则上全程参加[16]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有六项内容规范[17][18][19] - 受质疑且涉及异常波动时及时披露信息[19]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发布与管理负责人[19]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21] - 档案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1] 制度执行与承诺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等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3] - 需对调研等活动作出七项承诺[27][28] - 违反承诺承担法律责任[28] - 以公司名义签署承诺书,授权个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28]
新联电子(00254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48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依法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规定媒体披露[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指标等内容[14] 业绩预告 - 年度净利润同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业绩[16] - 半年度净利润同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三种情形需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预告业绩[17]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18]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18]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披露[20]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3]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包括购买资产等十三类事项[25] -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2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2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2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2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披露[27]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披露[28] 股东及控制人信息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3] 会计师事务相关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3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关联方[3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公司关联自然人[38]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管理按新规定执行[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9] - 本信息披露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1年4月)》作废[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