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联金汇(002537)
icon
搜索文档
机构风向标 | 海联金汇(002537)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3.38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10-29 03:03
机构持股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共有9个机构投资者持有海联金汇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4.0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1% [1] - 机构持股者包括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1] - 相较于上一季度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了3.38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共计3个包括广发中证1000ETF南方中证1000ETF华夏中证1000ETF持股减少占比小幅下跌 [2] - 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17个主要包括富国中证1000ETF易方达中证1000ETF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F)A等 [2] 外资机构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外资基金共计1个即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增加占比达0.38% [2] - 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外资机构为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8 21:58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7] -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7] - 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或"修订为"或者",阿拉伯数字修订为中文小写数字[7] 季度报告基本情况 -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3][6]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 - 公司不存在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情况[3] 财务数据与报表 - 公司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已编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5] - 公司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3] 股东信息 - 截至2025年09月30日,公司披露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5] - 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的情况[5] - 公司不存在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5]
海联金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0-28 14:31
公司治理 - 海联金汇第六届董事会将由5人组成,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 [2] - 董事会提名刘国平、洪晓明、孙震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国亮、刘慧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海联金汇(00253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管理 - 公司派出人员应于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7] 报告与计划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9] - 控股子公司月报上报时间为每月结束后10日内,季报为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9] - 控股子公司半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每年7月15日前,年度报告为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9] 财务要求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及报告[12] - 控股子公司应每年提供由公司统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12] - 控股子公司应比照年度财务预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12]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月末或按需向公司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报表[12] 业务限制 - 控股子公司应控制与关联方资源往来,避免非经营占用[13] - 控股子公司对外贷款需做可行性论证并报公司审核[13]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规对外投资、借款等[13] 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制度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并保密[15] - 控股子公司对多项重大事项应报告董事会秘书[15]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应报告财务管理中心[15] 审计相关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18] - 控股子公司应配合公司内部审计并执行审计决定[18] 激励与处罚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并制订考核薪酬制度[20] - 控股子公司违规导致公司受处罚,相关人员将被处分[20]
海联金汇(002537)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10-28 11:36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5]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9]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1]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至专户,预计无法按期归还需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2] - 超募资金使用先后顺序为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13]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5] 募集资金项目管理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10] - 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应及时科学选择新投资项目[10] - 投资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相关情况[16]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股东会决议通过[25]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10%及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2]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或独财、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应审慎选择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5] 募集资金使用手续 - 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9] 募集资金核查 - 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9]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5] 办法相关 - 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办法将根据相关规定变化适时修订[27]
海联金汇(002537)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建设,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
海联金汇(0025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6] 自行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与地点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或指定其他地点[15]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0]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应就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2]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2] 会议结果与记录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2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数、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除外[25] 争议解决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8] - 本规则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8]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9] - 董事会可修改本议事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29]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9]
海联金汇(00253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担保审核制度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多层审核,财务管理中心初审及日常管理,证券事务中心和董事会秘书复核与组织审批[6] - 被担保人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及附件[7] 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担保事项[11] - 董事会审批未达股东会标准的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意[12] 表决规则 - 股东会一般半数以上通过,超总资产30%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担保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11] - 董事会逐项表决,关联担保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2] 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符合法律规范,财务管理中心会同审查,必要时律师参与[14]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根据决议签署合同[22] 后续管理 - 接受反担保完善手续并登记[23] - 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登记备案,跟踪监督并提前通知清偿[15][16] - 逾期启动追偿,拒绝超份额担保,展期重新审批[16][17] 信息披露 - 相关人员报告担保情况,董事会秘书报送深交所并披露[19] - 控制担保信息范围,相关人员保密[2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海联金汇(002537)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投资范围与原则 - 证券投资含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等[3] - 投资原则为遵守法规、防范风险、以市场效益为导向[3] 资金与审议 - 只能用自有资金投资,不得用募集和信贷资金[4]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6]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股东会审议披露[6]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事会决议两交易日内履行披露义务[8] - 知情人员披露前控制范围,不得泄密[10] 资金管理与监督 - 资金密码由财务管理中心保管,交易密码由证券事务中心保管[10] - 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监督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13]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视同公司自身投资,适用相关规定[15]
海联金汇(002537) - 现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6
现金管理范围 - 用闲置和募集资金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2] - 不得用募集及专项资金现金管理[2] - 与合法金融机构交易[2] 产品期限与披露 - 闲置募集资金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3] - 决议后两交易日内信息披露[4] 职责分工 - 财务中心负责业务选择、操作和核算[4] - 审计中心负责监督与审计[4] 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等有权监督检查产品[5] - 业务申请人等相互独立并受审计监督[5]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理财视同公司行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