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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英飞拓(0025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 度》")等公司内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机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 办公室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合营企 业、参股公司的负责人及指定的联络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
ST英飞拓(0025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7][8][9]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11]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委托出席遵循非关联、独立董事等相关原则[15]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6]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视为弃权[27] - 除特殊情形外,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19]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其他规定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召开日三日前发出[12]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董事会不审议相同提案[25]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应暂缓表决[26] - 董事会会议需就利润分配决议时,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22]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届次、日期等多项内容[24]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单独决议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2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8]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0]
ST英飞拓(0025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证券账户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 ...
ST英飞拓(0025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 ...
ST英飞拓(002528) - 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深圳英飞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与预算制定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预算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是公司就战略规划、 投资管理及预算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议事机构。 第三条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投资策略、预算进行 合乎程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四条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 ...
ST英飞拓(0025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英飞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 ...
ST英飞拓(0025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2] - 为符合条件第三人筹、融资担保需经有权机构审查批准[5]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得擅自签合同[5] 担保对象 - 可对具独立法人资格、偿债能力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担保[7] 审核流程 - 董事会审核申请担保人情况,特定情形原则上不担保[11] - 为关联人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披露[17]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13] 子公司担保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风险控制措施[14] - 可对两类资产负债率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 - 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预计,满足条件可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16]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6] 债务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4]
ST英飞拓(00252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ST英飞拓(0025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本制度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 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的日常 ...
ST英飞拓(0025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4]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6] 工作细则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施行,原细则废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