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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都 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方案和考核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以货币或非货币形式发放的酬金,包 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本工作细则所称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本公司股票 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的中长期激励。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确定的其他 ...
鹏都农牧: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日 常工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都农牧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
鹏都农牧: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送相关 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 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 报、统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 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 公开。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 ...
鹏都农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04 10:32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13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 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授权经营层 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 | 是指公司的总裁/联席总裁、副总 | 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 | 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 |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 | | 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 ...
鹏都农牧: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编 制和披露流程,更好地履行上市公司义务,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1 - 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 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 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 ...
鹏都农牧: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股票简称:鹏都农牧 股票代码:002505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年3月 | 第一章 总 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股东 7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17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 第五章 董事会 25 | | | 第一节 董事 25 | |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8 | | | 第三节 董事会 32 | |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8 | | 第七章 监事会 40 | | | 第一节 监事 40 | | | 第二节 监事会 40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2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2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鹏都农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六)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 1 - 第一条 为了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 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都农牧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 事项。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其关联交易应遵循本制度之规 定。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 ...
鹏都农牧: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出现、发生 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 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当履行公司内部报告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事 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避 免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 ...
鹏都农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裁等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
鹏都农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1 名独立董事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