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0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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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鹏都农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5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 "保荐机构")作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鹏都农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3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上海鹏欣 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88,888,888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9,999,998.40 元,减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7,432,500.3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
鹏都农牧: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4:58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28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 (2024)第 0267 号),公司本报告期未分配利润为-15.01 亿元,报告当期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35 亿元。由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01 亿元,2023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35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当期进行利润分配应满足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 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 ...
鹏都农牧: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4:58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和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对鹏都农 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鹏都农牧")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410161 号),并对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3)第 410003 号)。现公司董事会就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 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非标意见涉及事项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内容 2.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财务管理流程,严控应收及预付账款,由专人 对负责相关款项的追踪,并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进行匹配和动态调整,防范财务 和经营风险。 如财务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之(二)其他重要事项" ...
鹏都农牧: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4:58
2023年,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 公司2023年度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 报告期,监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监事会全年所召开的5次会议,监事会会议 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8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徐洪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对外提供 ...
鹏都农牧: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4:58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 委托单位: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The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4]第 0572 号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鹏都农牧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鹏都农牧公司董事 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Reanda Certified Public Acc ...
鹏都农牧: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起山)
2024-04-25 14:58
王起山先生,1980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上海 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教授,2020年4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2017年10月至今兼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遗传育种学分会理事。 2020年5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 情况: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王起山) 作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 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 ...
鹏都农牧: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4:56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
鹏都农牧:2023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其他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4:56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其他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3 年度 委托单位: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010) 85886690 址: http://www.Reanda.com 网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m://acc.mof.org 关于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其他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专字[2024]第 0145 号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4]第 0267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鹏都农牧:关于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5 14:56
关联交易数据 - 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为85500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8133.67万元[1] - 2024年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预计金额6000万元,截至2月29日已发生849.29万元,上年发生额9364.22万元[3] - 2024年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预计金额29500万元,截至2月29日已发生1370.71万元,上年发生额28341.26万元[3] - 2024年资金拆借预计金额50000万元,截至2月29日已发生0万元,上年发生额26.88万元[3] - 2023年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实际发生额9577.65万元,预计金额10500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0.55%,与预计金额差异 - 8.78%[4] - 2023年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实际发生额28362.98万元,预计金额59500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1.77%,与预计金额差异 - 52.33%[4] - 2023年资金拆借实际发生额193.03万元,预计金额5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99.61%[5] 子公司财务数据 - 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7100万元,2023年末总资产241795万,净资产93666万,2023年营收27488万,净利润273万[6][8] - PXNZ Capital Limited注册资本120845779新西兰元,2023年末总资产229180103新西兰元,净资产120686379新西兰元,营收37417974新西兰元,净利润2556014新西兰元[7][9] - 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023年末总资产20948万,净资产684万,2023年营收11556万,净利润95万[7][9] -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2023年末总资产1331012万,净资产457763万,2023年营收40589万,净利润435万[7][10] - 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2023年末总资产17806万,净资产935万,2023年营收256万,净利润 - 15万[7][10] 关联交易原则与决策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价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按协议价定价,资金拆借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结算利息[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求与关联方在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交易[11] -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交易属正常业务购销,接受资金拆入支持生产经营,交易符合原则,未构成不利影响[12]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正常,按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3][14]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包括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15][16]
鹏都农牧: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2024-04-25 14:56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目 录 | | 页次 | | --- | --- | | 一、专项审核报告 | 1-2 | | 三、专项说明 | 3-4 | 委托单位: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85886690 网 址: http://www.Reanda.com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mt//acc mof con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4]第 0118 号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 或"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 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鹏都农牧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