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鹏都农牧(002505)
icon
搜索文档
鹏都农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 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 ...
鹏都农牧: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 ...
鹏都农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 管理制度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 动管理》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 ...
鹏都农牧: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4 10:32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1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监事长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阮解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长,任期三年,自监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审议,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 相关内容的修订。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下午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阮解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 到监事 3 名,部分 ...
鹏都农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的研 究和实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是公 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重大投 资、改革等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鹏都农牧:对外担保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对 外提供任何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 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审 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 担保。 第五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 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 ...
鹏都农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人员都应 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内幕信息 管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案的日常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公司对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等机构和有关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批 ...
鹏都农牧: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10:3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 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监事会成员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鹏都农牧: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01 10:06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 一致。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核查和验证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资料均 已向本所披露;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 ...
鹏都农牧: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1 10:06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10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438,774,85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8.2597%。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日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3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太路2588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主持人:董事长董轶哲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