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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松发展(00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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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发(00248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公司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务或 不履行职务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 1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为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会职责如下: 战略 ...
ST雪发(00248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深圳证券交易(以下简称"深交所")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
ST雪发(00248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并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职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 公司董事会聘任,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ST雪发(00248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8月修订) 1 | . | 1 | | --- | --- | | œ | 1 | | œ | œ | | 第一章 总 |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 | 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董事 |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 | | 第六章 ...
ST雪发(00248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
ST雪发(00248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变动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雪松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 ...
ST雪发(00248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 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 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 人担保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 ...
ST雪发(0024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保护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 ...
ST雪发(002485) -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8:28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子公司董事/董事长 为重大事项报告的负责人,负责与公司的联络,在发生重大事项前,应先向公司董 事会秘书进行通报,并经公司同意后才能实施。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收信息的联络人。子公司董事/董事长负有向公司 董事会秘书报告其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子公司的董事/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第一时间负责上报工作。子公司在出现本制 度规定的其报告义务范围内的情形时,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书 面报告(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 第四条 子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相应的内部信息上报制度,以保证其能及时的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第五条 子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的信息的人员, 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子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有关信息包括: (一)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事项,包括: 1、购买或者出售资 ...
ST雪发: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2174.41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29 08:20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86亿元 同比下降7.7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174.41万元 较上年同期净亏损1977.96万元扩大9.9% [1]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