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002427)

搜索文档
尤夫股份: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26 12:21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2,749,266,735.58 元,实收股本为 985,432,777.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聚焦主业, 调整产品结构、降本增效等一系列措施,产品销量提升,营业收入、毛利率较去 年同期略有增长。受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行业竞争激烈、欧盟反倾销等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偏低,毛利无法覆盖期间费用,造成公司处于亏损状态。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报告期内,通过聚焦主业,深度挖掘主营业务盈利增长点,积极开拓差 异化的产品市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提高公司的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设备检修和保养,确保公司设备有 序安全运行;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和质量规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 安全生产制度;严控生产各环节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 ...
尤夫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4月)
2024-04-26 12:21
为加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募集资金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 报告。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适用本办法。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 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 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审慎 ...
尤夫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12:2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 夫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 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 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 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 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的 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尤夫股份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 ...
尤夫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超
2024-04-26 12:2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11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1]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刘超应参加董事会11次,实际参加11次[1] - 独立董事发表多项独立意见,涉及关联交易等多方面[3][4][5] - 独立董事监督公司信息披露[7] -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8]
尤夫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6 12: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4 年度将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陕煤集团及 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法人等关 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32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 为 900 万,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金额为 2300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 麾先生、赵忠琦先生回避表决。 (二)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4 年与相关关联人发 ...
尤夫股份: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6 12:21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 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效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含未列明但属于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 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
尤夫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占武
2024-04-26 12: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 就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 | | 参加董事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 列席股东 | | --- | --- | --- | --- | --- | --- | --- | --- | | | 加董事会次数 | 会次数 | | 席次数 | 次数 | 自出席会议 | 大会次数 | | 杨占武 | 11 | | 11 | 0 | 0 | 否 | 0 | 2023 年,本人 ...
尤夫股份: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2:21
为强化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尤夫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2:21
二、 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任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财务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
尤夫股份: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2: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年4月修订)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第 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布的《关于设 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