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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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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影响债券交易价格因素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信息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8] - 相关档案及备忘录保存十年[9] - 内幕信息知情人配合登记备案工作[11] - 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主体配合[11] 保密与责任 - 董事、高管等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13] - 各单位负责人是内幕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有保密义务[14] - 股东、实控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提供内幕信息[15]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4] - 违法活动依法处理[15] - 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发现问题核实追责报送[16] 制度废止 - 2024年4月16日发布的相关制度废止[18]
高德红外(00241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利,规范公司选举董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和《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应以逐个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 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候选人。选 举董事的选票只能投向董事候选人,选举的选票只能投向候选人,每位股东的累 积投票额不能相互交叉使用。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 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 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第四条 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 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公司选 举两名及以 ...
高德红外(0024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审议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月度工资和年终考核绩效组成[6] - 公司发放薪酬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个税[9] 薪酬调整与生效 - 特定情形下,内部董事、高管可被降薪或调整奖金[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
高德红外(002414)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武汉 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其对外担保行为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互利的原则。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 绝。 第四条 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 规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 ...
高德红外(0024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完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 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 ...
高德红外(00241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 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 书可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 ...
高德红外(00241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
高德红外(00241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5 10:4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 和透明度,预防年报信息披露时产生重大差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 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 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 ...
高德红外(002414)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12-05 10:47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 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 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部门以及提供年报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度及在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并适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 应当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在书面意见 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 意见。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完善公司治 ...
高德红外(00241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2-05 10:46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3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2、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 3、单项条款若不涉及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 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未在表格中对照列示。 |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 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