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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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0-15 11: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至5名非执行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外部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特定日期起2年内不得任委员[5] 任期与会议安排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8]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2次[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2] 决策流程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11]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监督与报告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部门,指导其运作[14] - 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4] - 协调内外部审计单位关系[14] 其他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开会,至少每年提交报告[16] - 会议通知提前五天,全体同意可豁免[22] - 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十年[27]
东山精密(00238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1: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方[3][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独董同意后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按程序处理[14]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16] -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 回避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相关董事需回避则应回避[16] - 股东会过半数决议决定争议股东是否关联及回避[16] 关联交易明细表 - 至少每季度编制一次并报财务总监审核[16] 豁免与免于义务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与关联人发生部分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18]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以超出金额处理[21]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3]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3]
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1: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3]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通知提前五天,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1]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提建议后董事会审议[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1]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以上[18]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8]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东山精密(002384) - 合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1:02
合同管理制度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合同管理制度[1] - 合同审查批准程序为经办人申报等多环节[6] - 经办人为合同签订第一责任人[7] 合同履行与管理 - 合同履行完毕标准为价款结清无遗留手续[16] - 变更、解除合同需协商并按程序执行[17][20] - 合同管理由公司法务部负责[15] 合同备案与监督 - 经办人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上传BPM系统备案[15] - 财务部负责对合同履行进行检查等[2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东山精密(0023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1: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依据[11]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3] 委员会任职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会议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通知、出席要求[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出席要求[22] 工作时间与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事项审议与披露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披露理由[23] 资料保存与述职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28] - 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3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和会议通知资料提供[29]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3]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并披露[33]
东山精密(002384)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1:02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 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执行总裁、副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执行总裁、副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并报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 ...
东山精密(0023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1:02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 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 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 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 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 州东山精密制 ...
东山精密(00238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1:02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有关 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和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三)公司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派 ...
东山精密(002384)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1:02
印章管理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财务报表等须用印章的文本[4] 印章管理部门 - 公司印章由法务部管理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财务部管理使用[4] 印章刻制与交接 - 印章刻制需部门负责人申请,报法务部批准[5] - 印章专管人员离岗需指定他人代管并办理交接手续[5] 印章使用与保管 - 印章使用需按规定审批,保管人要记录使用登记台账[8] - 印章专管人员下班前需检查印章并锁进保险柜[7] 特殊事项与违规处理 - 涉及重要法律事项需法务部门审核,部分事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0] - 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需申请批准[10] - 违反制度使用印章,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进行处理[10] 子公司制度 - 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并备案[12]
东山精密(00238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1:02
投资制度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4] - 未达董事会权限,总经理在授权内决策,子公司需逐层审批[5] 项目管理 - 总经理负责项目实施并向董事会汇报进展[7] - 聘请法律顾问审核,重大项目可请专家或中介论证[10] 监督与处置 - 多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11] - 满足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7][9] - 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与实施权限相同[14][15] 财务职责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