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
搜索文档
中锐股份(00237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6 07:46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
中锐股份(00237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6 07:45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钱建蓉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 ...
中锐股份(00237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6 07:35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 | --- | --- | --- | --- | --- | --- | | | | | 期增减 | |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 135,523,708.63 | -6.17% | 403,092,9 ...
中锐股份10月16日获融资买入180.69万元,融资余额9835.91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17 01:33
股价与交易表现 - 10月16日公司股价下跌2.14%,成交额为4892.41万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额为180.69万元,融资偿还额为358.60万元,融资净买入额为-177.90万元 [1] - 截至10月16日,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合计为9835.91万元 [1] 融资融券情况 - 当前融资余额为9835.91万元,占流通市值的3.30%,融资余额水平超过近一年50%分位,处于较高位 [1] - 10月16日融券偿还和融券卖出均为0股,融券余量为0股,融券余额为0元,融券余额水平超过近一年90%分位,处于高位 [1]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16万户,较上期减少3.27% [2] - 截至同期,人均流通股为21036股,较上期增加3.38% [2] 财务业绩 - 2025年1月至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亿元,同比减少15.02% [2] - 同期,公司归母净利润为-7770.35万元,同比减少27.29% [2] 公司基本信息与业务构成 - 公司成立于1995年2月16日,于2010年3月18日上市 [1]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防伪瓶盖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以及园林工程等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防伪瓶盖88.78%,其他产品6.56%,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3.88%,园林工程0.78% [1] 分红记录 - 公司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9928.60万元 [3] - 近三年,公司累计派现0.00元 [3]
中锐股份(00237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董[7]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人、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 公司应审慎选银行开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项目个数[7]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专户[7] 募集资金使用与项目调整 - 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2]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 公司可在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4] - 改变项目或单个项目资金超5%,总裁报董事会决定[16] 节余资金与超募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 - 节余资金达或超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20] - 每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还贷或补流累计不超30%[24] 监督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12][26] - 公司聘请会计师对年度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12][2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情况[26] - 董事会收到审计报告后二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7]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资金情况[27] - 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7] - 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结论,保荐人或独董应分析并提意见[28] - 保荐人或独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报深交所[28] 其他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30] -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时间为2025年10月[31]
中锐股份(002374)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内部审计制度 - 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9] - 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3] 部门职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制度建立实施[8] - 内部审计部门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8] - 审计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合法性[8]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8] 人员管理 - 对认真履职人员给予奖励[15] - 对违规人员视情节处分[1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其他 -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时间为2025年10月[18]
中锐股份(00237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4] 信息披露关注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相关重大情况需关注[44]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相关人员编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1][22]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披露[29] - 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审核、审批后披露[30] - 信息发布需经制作、审核、审定、报送交易所审核等流程[31]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6]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了解公司情况[27]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7] 其他信息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9]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39]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30] - 独立董事应定期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述职报告披露[30]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和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3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34]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35] - 公司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6] - 时间为2025年10月[46]
中锐股份(00237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35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5209283元[7] - 2007年9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为99334454.72元,折为4000万股[13]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孙世尧持股1500万股,比例37.50% [13] - 发起人烟台坤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0万股,比例13.75% [13] - 发起人烟台明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0万股,比例11.25% [13] - 曲维强等5人各持股300万股,比例均为7.50% [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 [1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6]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处理[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账[24] - 股东对违规决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诉讼[26][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70]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88] - 审计委员会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8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6]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9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5天通知[10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7]
中锐股份(002374)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离职手续 - 董事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应在正式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
中锐股份(00237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2: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后实施[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董事会审议披露后实施[13]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除担保),披露并股东会审议,附审计或评估报告[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通过后股东会审议[15] - 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董事会通过后股东会审议,有关股东回避表决[15] 特殊关联交易要求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溢价超100%,提供盈利预测报告[16] 董事会决策规则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0] 关联交易原则与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合法合规、必要、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利益[2] - 与关联人就资产盈利不足签补偿协议[17]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额适用规定[17] - 非买断式委托销售按委托代理费算关联交易金额[17] - 公开招标等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审议程序[18] - 与关联人交易签书面协议明确权责[18] - 董事及高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占用资金[18] 日常关联交易程序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审议披露[19] - 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19]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19]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