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4] 信息披露关注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相关重大情况需关注[44]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相关人员编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1][22]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披露[29] - 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审核、审批后披露[30] - 信息发布需经制作、审核、审定、报送交易所审核等流程[31]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6]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了解公司情况[27]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7] 其他信息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9]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39]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30] - 独立董事应定期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述职报告披露[30]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和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3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34]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35] - 公司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6] - 时间为2025年10月[46]
中锐股份(00237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