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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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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08:1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 建立员工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 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 (二)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计划或方案;薪酬政策、计划或 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 ...
千方科技(00237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1 08:1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 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 高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 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 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 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 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 ...
千方科技(002373) - 经理工作制度
2025-08-21 08:16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系统,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高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应勤勉、忠实、谨慎地履行职责,不得违背公司董事会决议, 不得超越决议授权范围。对于超越本人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总经理应及时向董 事会报告。 第二章 经理任免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优秀的个人品质 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进取、忠实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严于律 ...
千方科技(00237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1 08:1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 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定,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千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 司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担保,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审慎判断 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 担保。 第四条 公司为其控股子 ...
千方科技(00237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1 08:1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 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结合《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 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所规定的信息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要求对方回函确认,并将外部单位和 相关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 ...
千方科技(002373) -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2025-08-21 08:1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 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 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对冲、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 衍生产品等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千方科技(00237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08: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相关规定 - 非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会议,主任委员需在10日内召集[11] - 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1] - 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13] - 通讯表决应规定有效时限,未表达意见的委员视为放弃投票权[1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14] - 若超半数董事会成员对报告、决议有异议,应书面反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18]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9] - 规则中“以上”“内”包括本数,“以下”“不超过”“过半数”不包括本数[20] - 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则不一致时,以有效规则为准[20] - 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0] - 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
千方科技(0023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1 08:16
业绩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1] - 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11]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需提前确定可回答范围[2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3]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21]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结束后应次日开市前刊载活动记录表[2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8]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29]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到现场参观并妥善安排[34]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公布号码[36] - 公司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并公平回复问题[38] - 公司必要时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41] 信息披露与沟通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明确依据和风险因素[19]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正式披露的重大信息[43] - 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或机构发表报告需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43]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43] - 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打探未公开信息、不泄露和利用未公开信息等[44] - 公司可提供接待便利,但不为分析师和基金经理工作提供资助[45] - 公司可选择媒体发布已公开重大信息,出现质疑及时召开说明会[47] - 未披露重大信息前,公司不接受媒体相关采访[47] - 公司需区分宣传资料和客观报道,宣传资料应明确说明[47] 人员与制度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48] - 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1][52]
千方科技(00237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1 08: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披露行为[4]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息[7] - 董事和高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性、公平性和内容质量[9] 披露内容与要求 - 重大信息包括业绩、收购、发行等多方面[10] - 披露应基于客观事实,避免虚假记载等[11] - 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取[1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报4个月内、中报2个月内、季报1个月内编制披露[26] - 一季度季报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7]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7] 业绩快报与修正 - 年报3 - 4月披露的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27] - 半年度报告8月披露的7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27] - 业绩快报差异达20%以上或方向不一致应修正[28] 会议决议与通知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33]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发通知[3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提案提前2个交易日说明[34] 交易事项披露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应披露[38]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比50%以上且超5亿应披露[40] - 关联交易金额达标准之一应披露[42] 其他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10%以上披露[44]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达10%以上且超100万关注[47] - 股东质押股份超5%等情况关注[47] 人员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负责人[54] - 证券管理部门负责起草报告等工作[54] - 董秘有权参加会议了解情况,相关人员配合[55] 信息传递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秘[63]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报告董秘重大信息[63] - 股东和关联人发生重大事项报告董事长和董秘[63] 审核与发布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66] - 临时报告文稿董秘审核[67] - 对外公告信息发布由董秘负责[70]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公司要求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76]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10年[81] - 信息披露档案由证券部门专人管理[80]
千方科技(00237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8-21 08:1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9] 信息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4]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4]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或交易异常波动报送知情人档案[15]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进程备忘录[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7] 信息管理规定 - 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3] - 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4] - 发现知情人违规核实后董事会处分,两日内披露情况结果[24] - 大股东等擅自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向内幕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经董秘备案并签保密协议或承诺[19] - 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董事会可拒大股东不合理要求[22] 违规处理措施 - 中介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报送处理及追责[25] - 知情人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责[25] 其他规定 - 每10股获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合计达5股以上为“高送转”[15]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四部分填列[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