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00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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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8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程序,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 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监事会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 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四) ...
富临运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8
第一章 总则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8月修订)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下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七条 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得 ...
富临运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8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2024年8月制定修订版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仅规范年度评价[1][2] - 评价工作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独立性原则[3][4] - 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5] 评价工作 - 审计监察部组织实施,围绕内部环境等要素,按程序开展[7][9][10] - 缺陷分设计和运行缺陷,按影响程度分三类[12]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有对应损失及错误遗漏占比标准[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有对应损失及处罚标准[15] - 净利润质变、董监高舞弊等情况属重大缺陷[14][15] 公司内控问题 - 公司在战略、风险、控制活动、信息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致损失[19][20] 评价报告与制度生效 - 评价报告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涵盖多方面内容[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30]
富临运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报告义务 - 控股股东和5%以上股份股东获悉重大信息需报告[3]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预计业绩变动超50%需报告[8]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资产净额占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营业收入占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净利润占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审计净利润10%以上需报告[11] 其他规定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为直接责任人[14] - 重大事件超交付期三月未完成需报告进展[17] - 各部门、下属公司第一责任人当天审阅签字[17] - 报告人第一时间通知证券部[18] - 董秘有权了解信息详情[18] - 联络人和第一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18] - 接触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1] - 报告人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1] - “第一时间”指24小时内[23] - 通知方式包括电话、邮件等[2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实施[25]
富临运业:《子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包括公司为唯一出资人全资子公司、持股超50%公司等[3] 会议与决议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需提前十日征求公司意见[6] - 子公司做出决议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备案[6] - 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和一次董事会[7] 人员委派 -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委派人员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名报董事长审批[7]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人员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名经董事长审核后选举或聘任[8] 财务委派 - 公司实行财务委派制,子公司不得自行更换委派财务人员[8] - 子公司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管理,权限包括招聘、录用等[17] 计划与汇报 - 子公司负责人应编制年度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全资子公司需公司批准[13] - 子公司需编制每月快报、每季计划及总结并向公司汇报[15] - 子公司应每月(季)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17] 考核与挂钩 - 公司根据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子公司经营班子考核并与奖金挂钩[15] 投资项目 - 子公司专业性较强或较大型(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投资项目需成立专门小组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1] - 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议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21] 重大事项上报 - 子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需上报[24] - 子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需上报[24] - 子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需上报[24] 融资与担保 - 子公司融资需先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审核和批准后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19] - 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19] 关联交易 - 子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等原则[29] 审计相关 -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子公司执行审计,内容涵盖法规、制度执行等多方面[34] - 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时公司有权实行离任审计[34] - 子公司须全力配合审计,提供所需资料[34] - 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应出具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审阅[34] - 年终审计工作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4]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6] - 办法修订权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6]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36]
富临运业: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6 10:57
关联资金往来 - 2024年1 - 6月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其它关联资金6月余额为3105105.92元[2] - 2024年1 - 6月控股子公司其它关联资金6月余额为169142979.55元[4] - 2024年1 - 6月其它关联资金往来总计6月余额为172248085.47元[4] 应收票据 -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应收票据2024年1 - 6月偿还1850元[2] - 永锋柏克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应收票据6月余额为600000元[2] 应收账款 -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6月余额为187581.61元[2] - 永锋柏克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6月余额为467144.24元[2] - 山东永锋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6月余额为836723.53元[2] 其他应收款 - 成都国际商贸城运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024年1 - 6月偿还31563400元[4] - 四川富临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6月余额为3488759.38元[4]
富临运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殷宪锋)
2024-08-26 10:57
独立董事提名 - 永锋集团提名殷宪锋为四川富临运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暂未取得深交所认可培训证明,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4] 任职条件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满足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8]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持股、任职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8][9]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违规情形[10][12]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及任期符合要求[13][14]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承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法律责任[14]
富临运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除担保外)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且未达上述标准,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超0.5%但未达第一条标准,由董事会决定[10] - 关联交易金额未达上述条款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0] 关联交易披露 - 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12] 关联交易审计评估 - 公司与关联人(获赠现金和担保除外)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评估[13] - 日常关联交易等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3] 日常关联交易程序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14]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及时处理[15]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5] 特殊关联交易额度 - 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理财”等可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特定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8][19][2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2] 关联交易记录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富临运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档保存及管理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的草拟和会 议文档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召集和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其中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内容分别为审议年度业绩事宜和审议半年度业绩事宜。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 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 ...
富临运业:《内部问责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问责制度修订 - 问责制度于2024年8月修订[1] 问责相关信息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监高[3] - 问责指导委员会正副主任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担任[6] - 问责范围含十二种情形[8][9] - 问责形式有七种[11] 考核与处罚 - 薪酬考核扣减1%-20%分值[11] - 五种情形可从轻等处理[12] - 四种情形应从严处罚[14] 其他规定 - 不同人员问责提出主体不同[16] - 制度获董事会和监事会批准后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