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00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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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0023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四川富 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 ...
富临运业(002357) - 《营运车辆采购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运车辆采购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营运车辆采购工作,满足经营需要,防范采购风险,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7 号—采购业务》以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条 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采购业务应当关注的风险 (一)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授权审批不规范,导致采购车辆质次价 高,出现舞弊或遭受欺诈; (二)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导致采购车辆配置差异、资金损失、信用 受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全资公营车辆以及出租车、公交车、租赁车 的采购。 第二章 车辆采购小组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成立营运车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车辆采购小组"),全面 负责车辆采购工作,由公司相关领导,生产运营部、车辆技术管理部、财务部相关人员, 所属采购企业车辆技术负责人(或以上人员)组成。成员数应为 3 人及以上奇数构成。 第五条 岗位设置原则 (四)负责对采购管理相关岗位的监督、控制和管理。 第七条 车辆技术管理部的职责 ...
富临运业(0023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6] -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6]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8] 任职资格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不得担任[5] 履职与报告 - 传真会议后五工作日邮寄表决原件等[13] - 督促董高签署声明承诺书并提交文件[13] - 受不当妨碍可向交易所报告[14] 解聘与报告 - 解聘或辞职向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17]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7] - 被禁入或建议更换时及时解聘[20] 其他规定 - 聘任秘书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16]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并考核[20] - 违法违规承担责任[20] - 细则按法律章程执行,董事会解释实施[22][23][24]
富临运业(00235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7][8]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且未达上述标准,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超0.5%但未达第一条标准,由董事会决定[9] - 关联交易金额未达上述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9]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批 - 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10] 关联担保审批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11] 关联交易审计与评估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和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评估[12] - 日常关联交易等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2]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4]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理财”等,可合理预计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8][19] 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交易标的乘参股或分红比例数额适用规定[22]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制度实施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富临运业(00235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负责人[90] 信息披露原则与方式 - 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4][6] - 公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披露[10][16] 业绩预告与报告披露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需预告,有豁免情况[15][17] - 符合特定情形需披露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18][19] - 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1]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超10%且满足金额条件需披露[33] - 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需董事通过并决议披露[36][37][38]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等满足条件或履行差异大需披露[42][43] - 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等达到标准需披露[45][49] 特殊情况披露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媒体传闻影响股价需披露[50][53] - 被担保人债务问题、工程中标等需披露[39][4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股东持股等变化需披露[55][58] - 会计政策等变更影响大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1]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信息披露前经核对、审查、签发,特定人员有权披露[7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多项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协助人员明确[75] - 各层级人员对信息披露有相应职责和义务[77][79][80] - 建立信息保密、投资者关系活动等制度并明确负责人[86][88] - 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90][91] 其他 - 按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97] - 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审议通过后实施[98][99]
富临运业(00235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公司 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第二章 汇报沟通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重大投资情况; 1 (五)融资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七)对外担保情况; (八)其他有关规范运作的情况。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 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 ...
富临运业(0023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审计准备与审计监督 第四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应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董 事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会计 (三)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四川富临 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 ...
富临运业(002357)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 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 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 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 1),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 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保密提 示函(附件 2),并要求对方接收人员签署回执(附件 3),回执中应列明使用所 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回执复印件留本部门备查,原 件交由证券部保留存档,证券部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查。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 ...
富临运业(0023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档保存及管理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的草拟和会 议文档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召集和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其中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内容分别为审议年度业绩事宜和审议半年度业绩事宜。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 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 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 ...
富临运业(0023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公司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与核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 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指引》(中上协发〔2025〕6号)、《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