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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药业(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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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药业(00231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2:32
证券代码:002317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和控制,切实保证公司章程、 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护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 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1 第四条 ...
众生药业(00231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2:32
证券代码:002317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 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广东监 管局")。 第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 的主要责任人,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 ...
众生药业(0023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2:32
证券代码:002317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绩效 的主要依据。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责任和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 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质和诚信记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
众生药业(0023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2:32
证券代码:0023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及其信息披露,充分保护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根据《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 ...
众生药业(00231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2:32
证券代码:002317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以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得挤 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 (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 ...
众生药业(0023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2:32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证券代码:002317 实施细则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 ...
众生药业(00231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2:32
证券代码:002317 总裁工作细则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裁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和《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范围为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高级 管理人员。 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得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二章 总裁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 任总裁。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
众生药业(002317)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2:32
证券代码:002317 管理制度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对在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的事项,在规定的时 间、方式、要求,将上述事项发布于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 第三条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个别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或对此存在异议的,应当单独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实施,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具体事项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处理。 第二章 信息披露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当 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应包 ...
众生药业(0023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2:32
证券代码:00231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 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运作并完善公司 内控体系的建设。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未履行勤勉尽责和忠实义务,故意或过失,不作为、不履行或不 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 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
众生药业(0023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2:32
证券代码:00231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三)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出现、发生或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