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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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园: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2024-11-22 12:13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 东园 公告编号:2024-09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4 年 11 月 22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 申 469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 01 破 577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 权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国资公司")对公司的 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期间的管 理人。 2、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1-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
*ST东园: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4-11-22 12:1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 东园 公告编号:2024-099 重要提示: 1、2024 年 11 月 22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 申 469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 01 破 577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 权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国资公司")对公司的 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期间的管 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的公 告》。 1、债权申报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 22 日。 2、各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利息应计算至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程序之 日,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含当日)。 3、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在重整阶段继续有效,无需重复申报。 债权人在预重整期 ...
*ST东园: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4-11-22 12:13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 东园 公告编号:2024-10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4 年 11 月 22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申 469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 01 破 577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 司债权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国资公司")对 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期 间的管理人。 2、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1-2023 年连续三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 年度审计 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ST东园: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2024-11-20 10:4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本章程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42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47 | | 第十二章 | 附则 47 |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1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8,546.200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ST东园: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0 10:49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正大中心北塔 11-12 层 邮编:100022 网址:www.zhongyinlawyer.com 电话:010-65876666 二○二四年十一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1、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兰琴律师、崔思博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 ...
*ST东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0 10:49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09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贾莹女 ...
*ST东园: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2024-11-19 09:58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风景 文旅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风景")近日参与了万宁市港 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 EOD 项目实施主体(第二次)(以下简 称"本项目")投标,招标人为万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 年 11 月 5 日,海南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东方风景、万宁市城市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中标人。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 EOD 项目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09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人:万宁市生态环境局 3、中标人:东方风景文旅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 有限公司、中传投资 ...
*ST东园: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11-17 07:3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 东园 公告编号:2024-095 1 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为后续重整工作奠定基础,朝阳国资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的关联人何永彩先生分别向 公司出具《债务豁免函》,通知豁免公司总计 15.34 亿元的债务。本次债务豁免行 为系单方面、无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71,507,322.04 元,前述债务豁免事项不会 导致公司净资产转正。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园,证券代码:002310)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 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 ...
*ST东园: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
2024-11-12 11:24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 东园 公告编号:2024-09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事项 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的诉讼涉案金 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98,349.06万元(含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约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15.55%。公司对近期诉讼涉案金额较大或 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公告,新增案件及具体进展情况详见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 上的重大诉讼事项详见附表。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2024年10月31日,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 无最新进展。除已 ...
*ST东园: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11-10 07:34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 东园 公告编号:2024-09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4 年 5 月 7 日,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 国资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2024 年 5 月 9 日,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 临时管理人。截至目前,临时管理人已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 知,并公开选聘审计及评估机构,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选定中信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组成信托机构联合体作为公司预重整案信 托受托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会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规定, 及时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 1 为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保护公 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为后续重整工作奠定基础,朝阳国资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