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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00228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网络投票服务申请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并录入投票信息[3][5] 投票信息处理 - 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6] 时间间隔规定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7] 投票时间安排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现场股东会应在交易日召开,投票时间为交易时间[9]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投票方式限制 - 特定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14] 表决权计算 - 股东行使表决权数量按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计算,多账户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6] 投票结果计算 - 网络投票系统对不同方式投票合并计算,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9] - 需回避或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投票,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20] - 信息公司合并计算投票数据时依据公司提供的回避股东信息剔除相应投票[22] 特殊提案统计 -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时,公司根据规定及章程统计股东会表决结果[22] 特殊股份计票 - 网络投票系统对特别表决权股份和优先股股东原始投票数据计票,上市公司进行比例折算[22] 中小投资者投票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22] 结果查询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查询投票结果[22]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23] 细则执行 - 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8]
亚太股份(00228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战略发展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三天提供资料[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12]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8]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2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经理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23]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3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3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3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例会每年至少四次[35][41] - 会前七天通知,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1] - 成员均非公司高管,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或审计专业人士[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8]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5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6]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46][50]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51]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经理薪酬报董事会批准[51] - 下设工作组负责资料筹备和决议执行[48] - 考评需述职和自评,再提报酬奖励报董事会[53] 其他 - 实施细则董事会通过且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后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58]
亚太股份(0022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4] - 满6年的独立董事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董事辞职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2日内披露[9] - 公司2个月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合规[9]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报告下任董事补缺后生效[10] - 余任董事会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填补空缺[10] - 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公司按规定解除职务[10]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义务持续期不少于12个月[1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员[1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职工董事1人[14] 担保与投资 - 公司对外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7] - 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需在70%以下[17]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持股50%以下关联方提供担保[17]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公司担保行为[18] - 董事会风险投资资金总额不超公司总资产10%[1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0]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2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2]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长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会[25] -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25] - 注册会计师未出报告先按草案决议,出具后再决议[25] - 公司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未作现金分配需公告[25]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6] - 累积可分配利润超每股3元,战略委员会重新研究分红比例[2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27] 规则相关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会负责解释[27]
亚太股份(0022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会议制度 - 制度于2025年7月2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人员变动处理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7]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离职人员要求 - 董事、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亚太股份(002284)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公司上市与股本 - 2009年8月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8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3] - 2014年10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173.80万股,11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3] - 2017年12月4日公开发行1000万张可转债,发行总额10亿元,12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3] - 截至2019年3月31日,可转债转股数量为35195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9100348元[4] - 公司现时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39100348股[11]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诉讼[23] - 董事、高管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起诉[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七种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5]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95]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10%[107] 审计与财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119][12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26] - 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1]
亚太股份(00228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2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4] - 公司变更指定报刊或网站,应2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3]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需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21] - 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或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需披露[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30]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25]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2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日期至少二个交易日之前发通知[25]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9]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经深交所同意可豁免披露业绩预告[30] - 以区间方式进行业绩预计,业绩变动范围上下限区间最大不超50%,鼓励不超30%[30] - 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或确数预计偏离幅度达50%,需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32] -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不晚于报告期次年1月31日,半年度不晚于报告期当年7月15日[32] - 预计本期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需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33]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4][35] - 临时报告由证券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部分需董事长审核签字后披露[35] 重大信息处理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评估后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35][36] 异常交易处理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7] 文件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5]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经董事会秘书批准,至迟一周内归还[4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相关制度[3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40]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40]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定期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42] 重大事件报告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长报告重大事件并知会董事会秘书[43]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需担责[47]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知情人[48]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9]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第一时间报告深交所并披露信息[50] 财务相关 - 公司将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51] -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负责人[51]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财务账目和核算制度[51]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和听取其陈述意见[52] 违规处分 - 公司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受处分和赔偿[54] 常设机构 - 公司证券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5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9]
亚太股份(002284) - 内部财务控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财务人员与资金管理 - 公司会计人员岗位一般三年轮换一次[7] - 公司库存现金限额按三天日常零星开支核定[8] -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每月盘点一次库存现金[8] - 省外子公司(分公司)在工商银行开基本结算账户,必要时可开辅助账户[8] - 下属公司每月上报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超计划资金使用需审批[9] 票据与结算管理 -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主管会计编制,会计负责人签字后归档[9] - 亚太股份领用空白支票限额5万元,下属公司2万元[11] - 使用空白支票经办人员应及时结账,否则停止领用[11] - 支票领用后一周内报账,特殊情况15天内报账[12] - 重要银行票据签发票据时登记,退票、作废时妥善保管[13] 销售与应收管理 - 产品销售业务由销售部门统一办理[17] - 销售收入纳入会计核算,不得设小金库[17] - 销售发票由财务专人管理,如实填开[18] - 财务部门督促应收账款结算,建立登记簿和分析表[19] - 销售人员负责货款回笼、对账及建立客户档案[20] 采购管理 - 省外子公司签订2万元及以上采购合同需报亚太股份评审[33] - 亚太股份单笔采购5万元以下报总经理批准,5万元以上报董事长批准[33] - 子公司临时采购1万元以内由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1万元以上及计划外采购需报批[33] 资产盘点与管理 - 公司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仓库每月抽样盘点,年终全面盘点[37] - 固定资产标准为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符合要求[40] - 固定资产折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40] - 财产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固定资产全面盘点清查[40] - 设备管理部和财务部按月核对固定资产卡片[42] 投资与建设管理 - 各子公司在建项目需经亚太股份相关人员或机构批准后实施[49] - 各子公司对外投资需联合论证,报请亚太股份董事长同意后按权限审批并备案[52] - 各子公司短期投资业务须报亚太股份董事长批准[54] 费用与支出审批 - 亚太股份日常费用5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5万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56] - 业务招待费用一律由董事长审批[56] - 下属公司计划内费用由所在公司相关人员审批,超计划和业务招待费需报批[56]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费用由董事长审批[56] - 公司投资支出5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50万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56] 其他规定 - 下属公司不准对外提供担保业务[59]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59]
亚太股份(00228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人员任职与职责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报告审核并对数据负责[8] 审批与决策权限 - 日常等部分支出在一定金额内由总经理审批[6] - 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对单笔100万内对外投资项目决策,全年不超500万[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10] - 会议通知需提前1天通知参会人员[10] 制度与细则 - 拟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需听取职工意见并讨论[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6] - 三种情形下需及时修改细则[16]
亚太股份(0022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聘任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职务[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特定处分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0] - 特定主体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8]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上市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0] - 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特定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可聘请中介专项调查[15]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应披露异议意见[18] 公司支持措施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2] - 董事会秘书应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22]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反映,仍未解决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3] 费用与制度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行并年报披露[24]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6]
亚太股份(002284)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46
制度通过 -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23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 审批审议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审批需编制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特定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7]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等特定情况需股东会审议[7] 信息披露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一定金额应及时披露[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主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审部监督,董办或董秘审核合规性及披露[10] 子公司执行 - 各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参照本制度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