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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华 都(002264) -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1-24 16:00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关于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 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香港•巴黎•马德里•斯德哥尔摩•纽约 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 1 号 IFC 福州国际金融中心 43 层 邮编:350005 43/F,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No.1 Wanglong 2nd Avenue, Taijiang District, Fuzhou,350005,P.R.China 电话/Tel: (+86)(591) 88115333 传真/Fax: (+86)(591) 88338885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一月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新 华 都(002264) -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5-01-24 16:00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公司注销股票期权150万份,涉及2名激励对象[1] - 注销期权占激励计划授予总数10.56%,占总股本0.21%[2] 相关时间及影响 - 2025年1月23日披露公告并完成注销手续[1] - 注销符合规定,不涉及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化[2]
新 华 都(002264) - 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22 16:00
股权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3月26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10] - 2021年3月30日至4月8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10] - 2021年4月10日监事会发表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10] - 2021年4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1年4月26日审议通过授予相关事项议案[11] - 2022年1月14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14] 业绩考核指标 - 2021 - 2023年公司层面净利润考核要求分别不低于11830万元、14390万元、16030万元[17] - 2021 - 2023年子公司层面净利润考核要求分别不低于10230万元、11990万元[18] - 2023年度子公司久爱致和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1634.36万元,达成考核指标[23] 激励对象情况 - 9名在职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23] - 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需回购注销其股票[25] 股票相关数据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8311股,占总股本0.04%[23] -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48462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总数1.5%,占总股本0.01%[27] - 回购前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5355263股,比例为9.08%;回购后为65306801股,比例为9.07%[29] - 回购前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为326773股,比例为0.05%;回购后为278311股,比例为0.04%[29] - 回购前总股本为719859762股;回购后为719811300股[29] 其他事项 - 回购注销需股东会审议,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24] -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27] - 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28]
新 华 都(002264)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1-22 16:00
股权激励计划 - “领航员计划(二期)”拟授予权益总计1,090.24万份/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9%[1] - “领航员计划(二期)”授予322.7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197.78万股,预留125万股[1] - “领航员计划(二期)”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767.46万份股票期权[1] 限售期解除与回购 - 2022 - 2025年各阶段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通过审议[6][7][9][10] - 公司拟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48,462股限制性股票,占激励计划授予总数1.50%,占总股本0.01%[1][11][12] - 回购价格为2.1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约11万元,来自自有资金[12] 股权结构变化 - 限售条件流通股回购前65355263股(9.08%),后65306801股(9.07%)[13] - 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前326773股(0.05%),后278311股(0.04%)[13] - 总股本回购前719859762股,后719811300股[13]
新 华 都(002264) - 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22 16:00
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5)泰律意字第 2731 号 2025 年 1 月 22 日 中国 •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街 23 号 ICC 升龙环球中心 37 层 37/F, ICC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er, Core Area of CBD North Bank of Minjiang River, Fuzhou,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电话 | TEL:86-591-87735666 邮编 | P.C.:350004 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 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5)泰律意字第 2731 号 致: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 ...
新 华 都(002264) -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1-22 16:00
激励计划进程 - 2024年6月2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4年7月9日监事会发表激励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3] - 2024年7月15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4] - 2024年7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等议案[4] - 2025年1月2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 股票期权注销 - 拟注销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150万份股票期权[2] - 注销数量占激励计划授予总数的10.56%[6] - 注销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1%[6] - 监事会同意注销,律师认为符合相关规定[9][10]
新 华 都(002264)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2 16:00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 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本次 9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9 名激 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 278,311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 宜。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5-007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 时)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 11:45 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 北楼 7 层以现场加 ...
新 华 都(002264)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2 16:00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5-006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 11:30 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 北楼 7 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 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全 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倪国涛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 ...
新 华 都(002264) - 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1-22 16:00
激励计划概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1090.24万份/万股,占股本总额1.59%[2] - 授予322.7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197.78万股,预留125万股[2] - 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767.46万份股票期权[2] 时间节点 - 2021年3月26日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3] - 2021年4月14日股东大会获批激励计划[5] - 2022年1月14日完成预留部分授予登记[12] 限售期解除 - 2022 - 2024年首次授予部分限售期陆续解除[7][9][10] - 2023年1月31日预留部分首个限售期解除[8] - 2025年1月22日审议预留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议案[17] 业绩与解锁 - 2023年度子公司净利润2.163436亿元,达成业绩考核指标[15] - 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27.8311万股限售,占总股本0.04%[16][19] 回购注销 - 4名离职及1名成监事,需回购注销16.4923万股[17] - 11.6461万股已完成回购注销,4.8462万股待审议[18]
新 华 都(002264)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1-08 16:00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9名发行对象发行35,940,803股,发行价4.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69,999,998.19元,净额163,180,242.73元[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7,327.14元,公司同意用不超11,5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 项目投入与效益 - “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16,318.02万元,累计投入4,977.18万元[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预计效益累计1,366.94万元,实际效益2,542.68万元[12] 项目变更 - “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变更为租赁办公场所,实施地点由深圳变更为北京[8] 资金使用与决策 -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5,017,327.14元[14] - 2025年1月8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变更议案[18][20] - 保荐机构认为相关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无异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