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00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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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2 08:54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3.67亿元,2025年1 - 4月不超1.15亿元[3] - 2024年公司向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采购商品700万元,1 - 2月已发生20.55万元[4] - 2024年公司向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预计采购商品3.5亿元,1 - 2月已发生3007.71万元[4] - 2024年公司向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销售商品1000万元,1 - 2月已发生25.72万元[4] 历史交易情况 - 2023年公司向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实际发生126.19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0.05%,与预计金额差异 - 94.74%[5] - 2023年公司向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实际发生2.868078亿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1.10%,与预计金额差异 - 26.46%[5] - 2023年公司向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发生554.98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0.18%,与预计金额差异 - 20.72%[5] 关联方财务数据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云南白药总资产为537.842932亿元、净资产为398.79122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91.112922亿元、净利润为41.225611亿元[7]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6.536056亿元、净资产为65.372793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4.223342亿元、净利润为20.224918亿元[10] - 截止2023年9月30日,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90.044404亿元、净资产为145.946799亿元,2023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36.750415亿元、净利润为7.514246亿元[11] 交易相关说明 -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关联法人[12] - 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有履约能力且非失信被执行人[12] -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定价[13]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价格公允,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14] -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依赖关联人[14] 审批情况 - 2024年4月1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提交董事会[15] - 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遵循相关原则,审批程序合法[16]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17] - 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18] - 备查文件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18]
新华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2 08:54
目 录 | 页 | | --- | | 1—2 |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 | 二、附件……………………………………………………………… 第 | 3—6 | 页 | | --- | --- | --- |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3 | 页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 | 4 页 | |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 | 5-6 | 页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13-10 号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第 1 页 共 6 页 ...
新华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江曙晖)
2024-04-12 08:54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江曙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都")的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 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公正、审慎 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江曙晖,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2020年6月至2023年7月担任 新华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安妮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曾担任新华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厦门化工医药 机械厂财务部经理,厦门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厦门金龙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风险总监,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总 监,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厦 ...
新华都: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2 08:54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评估天健所2023年审计履职合规尽责[1] - 2023年续聘天健所为审计机构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4] - 天健所出具公司2023年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审计人员信息 - 项目合伙人陈祖珍等有相关执业经历[2] 天健所情况 - 天健所2011年成立,上年末合伙人238人[3] - 上年末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报告的836人[3]
新华都: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12 08:54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 利润分配形式含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有条件可中期分配[2] - 满足条件时需实施现金分红[3] - 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4] - 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5]
新华都: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12 08:54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总收入282,392.16万元,降6.55%[2] - 主营业务收入274,699.18万元,降5.01%[2] - 其他业务收入7,692.99万元,降40.90%[2] - 2023年净利润19,959.78万元,减少393.86万元[3] - 扣非净利润20,099.62万元,增199.59%[4] 财务状况 - 期末资产总额295,690.85万元,增10.58%[5] - 期末负债总额132,008.55万元,增9.47%[5] - 期末股东权益162,649.06万元,增11.6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7%[5] - 经营现金流净额17,722.87万元[6]
新华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12 08:54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8月1日止,募集资金总额169999998.19元,净额163180242.73元[1] -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5940803股,发行价格4.73元/股[1] - 募集资金拟用于项目投资总额71496.22万元,拟投入17000万元[3][4]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4976.28万元,专户余额12879.65元[5] - 2023年4月1日使用11500万元补流,2024年3月25日归还[5] 资金补流计划 - 拟用不超1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12个月内可循环[1][6] - 按一年期LPR3.45%,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397万元[7] 合规情况 - 监事会认为使用不超11500万元补流合规且有利[8][9] - 保荐机构认为使用闲置资金补流履行审批程序且合规[10]
新华都:关于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2 08:54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30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披露 了《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举行 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 情况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2、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网址: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远程参与。 4、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倪国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郭建生 先生;财务总监张石保先生;独立董事张会丽女士;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黄璇女 士(因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如有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二、投资 ...
新华都: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2 08:5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华 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 关规定,对《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
新华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2 08:54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都")的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莉,中共党员,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经济学博士。2023年7月至2023 年10月担任新华都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人 曾任北京优利康达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规则规 ...